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7年07月03日 15:53 来源:人民日报
专题: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
网络暴力、色情、赌博等不良信息与服务,被称为“网络毒品”。有些网民的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差,往往在不知不觉中成为“污染”对象,沦为“电子鸦片吸食者”。许多网民尤其是青少年染上了“网络成瘾症”,在网络上毫无节制地花费时间、精力和金钱,由此对其身心健康和成长成才造成了严重损害。“网毒猛于虎”,并非是危言耸听。
打击“网络毒品”,净化网络环境,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今天本版刊登的几封读者来信,相信是千千万万群众的共同呼声。
——编者
打击“网毒”应该更加坚决
朽木
网络之毒,猛于虎狼,毒如蛇蝎。色情、暴力、迷信等种种网上不良信息,把人性中恶的一面一点点诱发出来,诱人坠入万劫不复之境。有资料表明,我国已有300万青少年染上网瘾。若有人用毒品坑害一人,就是犯罪,就会有牢狱之惩。那么,300万孩子被“网毒”所害,有谁去管?现在总是说孩子要自律,家长要管住,学校要关心,这些都没错,但仅仅做到这些,就够了吗?
关键是,没有人去釜底抽薪。或者更准确地说,我们釜底抽薪的态度不够坚决。
首先是政府管理部门。我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管理的力度不是大了,而是小了,没有将“网毒”彻底管住。网络是科技发展、文明进步的产物,然而,一旦成为淫秽色情、赌博诈骗的传播工具,还能算得上文明进步吗?不错,一些“网络毒品”很赚钱。但赚钱就一定要做吗?贩卖毒品也很赚钱,倒卖军火也很赚钱,政府为什么不放开?还不是因为这些东西有毒、害人。同理,政府有关部门打击“网毒”的态度应该更加坚定,更加理直气壮。
其次是网站和运营商。这些东西这么害人,你为什么还生产、运营它们?不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是什么?
中国有名言曰:打蛇要打在七寸上;又曰:斩草除根,除恶务尽。这些话,用于网络文化建设,用于整治“网毒”,绝对适用。建议有关部门拿出打击贩卖毒品、军火等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铁腕手段,对散播“网毒”者,严惩不贷。
政府应该做好两件事
首先,制定好网络净化的规则。文明办网是提高网络文明水平的关键、基础,政府有责任、有能力把好这个关,制定出经营网站的规则,并严格检查规则的落实情况,发现违规的严肃处理、绝不迁就,堵住网络不文明的源头。
其次,管好网吧。网吧是人们上网的一个主要去处,经常是座无虚席。虽然有关部门制定了网吧管理办法,但很多网吧老板想方设法应付检查。政府一定要从精神文明建设的大局出发,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要被税收、就业牵着鼻子走。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背景,只要违反了规则,坚决予以取缔。
湖北武汉市汉口姑嫂树 张春义
实行网络内容审查制度
打击网络淫秽色情净化网络文化,不仅仅是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同时也应成为纯洁社会文化环境、关心孩子健康成长的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为此,在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对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打击力度的同时,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管理对互联网文化单位实行网络内容审查制度配备专门的审查人员对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进行审查保障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合法性,对未经审查擅自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惩处,同时,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浙江开化县工商局 齐振松
黄色网站利益同盟
黄色网站的收入来源包括为服务器提供商(SP)代理的收费分成、为其他网站代理广告宣传、通过会员收费服务获得收入以及贩卖黄色光碟取得非法收入。而现实中,少数电信运营机构、内容服务商(网站)与一些金融部门,同黄色网站的经营者之间已结成了利益同盟。在金钱的驱使下,在暴利的引诱下,黄色网站形成了完整的商业链,像幽灵一样隐藏在互联网的每个角落。
责编:霍筠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