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和晶):我们刚才看到这个名单是陕西省合阳县,因为它在1999年出台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这样一个制度。所以刚才我们看到的名字,就是所谓的行政首长,在左边;右边那个次数是他们出庭当被告的次数。
这样的一个制度在当地引起了很多说法,我们今天把他们请到北京,请到了现场。我们通过采访找到了王民仓先生,就是刚才我们看到那个名单里面,有一个三次出庭,是合阳县城建局客运管理处的主任,都叫他王主任。
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他,来,王主任,有请!
王主任坐这儿先叹了一口气,你们没听见。在那个名单里边,我们看到您的名字后边有一个3,就说明您当了三次被告,是吧?这个结果怎么样?这三次被告。
王民仓:一次败诉,两次胜诉。
主持人:这三个里面你想挑哪个先说呢?
王民仓:挑第一个,败诉。
主持人:先挑败诉说。怎么回事?什么原因?
王民仓:客运管理处主要是管出租车,下面的执法人员违法扣押了一辆出租车,人家当事人不服,对咱们扣押行为不服。人家上诉,诉讼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
主持人:就告你们?
王民仓:告。
主持人:您必须得去?
王民仓:必须得去。
主持人:你要是不去会怎么样?
王民仓:也可以不去。但是我们县政府有一项制度,就是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这是一项制度,我们都是县政府的职能部门,必须执行县政府这个制度,必须要去。
主持人:您去的时候有没有找过哪些借口?比如说今天身体不舒服,或者我今天要开会,有事,有没有想过这个办法来回避?
王民仓:当时也考虑过这个。
主持人:动过这个念头吗?
王民仓:动过这个念头,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