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能划扣存款人资金吗?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25日 09:05)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两岸万事通,台胞法律服务节目。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佟强教授。欢迎您,佟教授!
台商方先生出于帮忙,为朋友的一笔贷款提供了担保,不料却惹上了两场官司,当了一回被告又当了一回原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们先来看看下面的小片。
主持人:教授,刚才片子中也谈到了,银行在没有通知世正公司的前提下,直接划扣了世正公司600万的存款,来替艾嘉房地产公司偿还贷款,银行有这种权利吗?
嘉宾:我们说世正公司是艾嘉房地产公司的保证人,银行当然它有权利向世正公司去主张,说你作为担保人,你要承担担保责任,这点权利它是有的,但是问题是划款的方式是不对的。银行和存款的企业之间他们是一个商业服务的关系,银行只是一个服务机构,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如果世正公司没有允许或者没有同意的情况下,你银行就不能擅自从它的帐户上直接把钱划走,你应该通过一个双方协商,或者是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你可以打官司,由法院来查封,这个是可以的,但是你这么直接划扣,这个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事情是怎么发展的。
主持人:教授,看来这位方总还是很冤的,因为做了担保人,600万的存款,被划走了,而且也被华嘉公司告了,要赔偿38万元的违约金,现在方总觉得这个违约金应该由银行来支付,您觉得他有权利向银行提出这个要求吗?
嘉宾:如果银行不是擅自划款的话,这个时候世正公司就不会对华嘉公司违约,也就是说,这38万的违约金就不会产生,所以我们说正是因为银行的擅自划款行为,导致了38万的违约金的赔偿,所以世正公司可以向银行主张这样一种权利,最终世正公司还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我们来看看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
主持人:教授,说到银行直接从帐户上划款,我突然想到一种情况,就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现在很多人都拥有储蓄卡,这个储蓄卡现在有的银行已经开始收取年费了,而且有的是直接从存款人的帐户上直接就划走了,银行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
嘉宾:这个我们说有两种请况,刚才说银行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划款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是无效的。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刚才你说的这个情况,如果双方在事前有一个约定,也就是说他们在合同当中有明确的约定,是银行可以将每年的年费从储蓄卡或者信用卡上直接划走,如果他们这种约定,是在双方事前确实有这个约定的话,这种行为就是有效的。比如说我们在办信用卡的时候,我们都要填一个信用卡的申请表,那个申请表实际上是一个合同,这个信用卡的合同里面其中就有一项,每年使用信用卡的年费,包括你的透支以后的滞纳金,等等这些费用,银行是可以直接可以从你的卡上划走的,这样的条款,你在合同上签了字的话,也就是说它变成了一个双方同意的一个标志了,也就是你同意银行直接从你的帐上划款了,所以我们说法律上是允许当事人约定,来直接划款的,但是同时法律上也说了,禁止没有约定的情况下银行擅自划款。所以我们说这两种情况我们应该区分开来。
主持人:如果说事先并没有约定,而是银行通过媒体发布一个通知,要求储户在什么样的时间内,来办理这个手续,但是储户并没有去,这个时候是不是可以说,银行这种情况是默许了呢?
嘉宾:在这种情况下,他等于是变更了合同,而变更合同,我们说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同意,而你现在银行说了,它等于一方强加给另外一方,如果你不反对的话,就视为你同意,这样的话,他实际上并没有征求到对方的意见,也就是说他实际上并没有征求到对方的意见,也就是说对方并没有一个同意的意思表示,而合同的变更,我们说只有双方都是同意的意思表示的时候,这个合同才能变更。
主持人:感谢教授对我们本期案例故事的分析和点评。
在本案中尽管依照保证合同,银行有权要求世正公司支付800万,但是世正公司同时也是银行的储户,银行应该规范操作,以确保其帐户安全,银行仅仅强调自己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却忽视了自己对储户的义务,最终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支付了赔偿金,我想通过这个案子我们要提醒银行,储户把钱存到银行,是对银行的一种信任,银行应该规范自身行为,在处置储户的帐户资金时,按照合法的程序进行操作。感谢您收看本期法律节目,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编:王京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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