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税款可以不缴吗?
央视国际 (2005年02月17日 09:36)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两岸万事通,台胞法律服务节目。今天来到我们演播室的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韩玉胜教授。欢迎您,韩教授!
台商张先生最近生意上不太顺利,仓库里积压了一大批货没能卖出去,资金周转有些困难,已经连续两个多月欠交营业税了眼看着这个月的营业税又该交了,张先生还是一筹莫展,他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的小片。
主持人:张先生的这家企业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交纳营业税了,如果这个时候他还不交的话,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
嘉宾:作为一个企业来讲,交纳行为税和所得税,行为税就是刚才所说的包括营业税在内的都属于行为税的范畴,另外一种所得税,两种税收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行为税是按月交纳的,所得税是年终结算的,按照你整个经营的情况,最后交纳的一个税收,张先生的公司由于经营不善,现在暂时没有钱交营业税,这种税是不允许拖欠的,所以张先生如果仍然继续拖欠,他将面临税务机关申请的一种强制交纳,就是要通过一种诉讼程序,要求法院做出一个判决,然后对张先生所在的企业,来强制交纳他应该交纳的营业税。
[法律提示]拖欠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并可以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库房的货物积压出不了手,张先生的企业几乎是无法运转,这个时候他只好暂时把员工遣送回家,偏偏祸不单行,这个时候税务局的人找上门来了。
主持人:张先生的公司的确实是碰到了很大的困难,连工人的工资都发不起来了,这个时候他一定要交这个税收吗?
嘉宾:税是不可拖欠的,不管你公司的经营遇到了多少困难,税都必须按期交纳,如果公司确实运转困难,他可以采取两种方式来解决这种困难,第一就是向其他的企业借贷,我来借钱交税,因为刚才我们讲,作为税来讲它是一种法定之债,是必须要交的,另外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银行贷款,贷款的方式来交税,这也可以,无论采用哪种方式,你不交税都是不应该的,都是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能不能等到公司运转正常起来了,缓些时候再来补交这个营业税可以吗?税是不可缓的,因为在任何一个国家,它的税收都是控制非常严格的,我们国家所有的建设都是通过税收来集小益为大球,最后来为整个国家建设服务,我想一个企业遇到暂时的困难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暂时的困难决不能成为他拖欠交纳税款的一个理由。
[法律提示]缓交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而需要延期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主持人:一边是企业经营上出现了困难,另一边呢,税务局有催得紧,张先生应该怎么办呢?
主持人:教授,没有想到一个月以后,张先生的公司也没了,他本人也躲起来了,他这样做在法律上会有什么后果呢?
嘉宾:作为张先生来说,他所承担的绝不仅仅单纯在交纳税款的责任,同时他还违反了我们国家刑法的规定,刑法的规定,刑法当中规定就是如果有意地逃避你应该交纳的税款的话,行为构成了逃避交纳欠税罪,欠税本身并不是犯罪,因为我暂时资金运转困难,所以我拖欠了税务机关的税,从这个行为来说,我补交税就可以了,欠了税之后把机器变卖了,把员工打发走了,来逃避交纳这个税收,这个行为应该说已经具备了逃避追缴欠税罪的条件,欠税为什么会构成犯罪?是因为你逃避应该交纳的税收,所以才构成犯罪。另外张先生在申报税款的时候填写了一个虚假的地址,这种行为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张先生应该是蓄谋已久,大概早就有一个将来能够逃避交纳这些税收的事先的准备,我想这个对张先生来说不是一个单纯的不懂法的问题。而且从性质来讲,张先生的行为应该比一般的逃避追缴欠税更严重一些。
[法律提示]逃避追缴欠税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在实际的生活当中,可能除了以上的这些行为之外,还有一些偷漏税,或者是抗税,或者是逃避缴税,像这些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给它们定性处罚的呢?
嘉宾:漏税是由于我们公民个人或者是公司企业,由于在计算上的疏忽,或者我们法律上把它称为叫做过失,这种行为不是有意的,而是无意的,这种行为是一种无意识的行为,造成这个很简单,改正你的错误就可以了,税收该补的补。偷税就是有意识的了,比如说涂改帐簿啊,少报收入,多报支出,用这样的方式把自己应当交的税,减到最底限度,偷税行为在法律上是一种犯罪行为,抗税性质就更加恶劣了,不仅仅是用涂改帐簿的方式,或者是多报支出少报收入这样一种方式,而采用暴力威胁的方式,来抗拒缴纳税款,所以抗税行为是所有关于税收犯罪当中,性质最恶劣的一种犯罪。
[法律提示]偷税、抗税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主持人:对待企业和个人逃避税的行为上,在处罚上有没有什么不同?
嘉宾:作为公民个人犯罪,要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对单位犯罪来说,我们国家刑法规定的凡是单位犯罪,通常采用两种方式处罚,一种是叫做单罚制,只处罚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另外一种是双罚制,就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个人,作为公司里面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的直接责任人,也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对公司会处以罚金,作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他要承担和自然人相同的法律责任。
主持人:感谢教授对我们今天案例故事的分析和点评。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和企业应仅的义务,更是一种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台商张先生以为企业困难就可以不纳税,甚至想办法逃税,由欠税到逃税,违法的行为更加严重,提醒每个公民个企业,澄清对偷逃税行为错误的认识,重视纳税,主动纳税。感谢您收看本期法律节目,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责编:王京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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