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一、基本情况
丁利明,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1982年至1998年,曾先后就读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法律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并曾在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北京联合大学文法学院)法律系任教;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从事法律、经济方面工作,参与海协与海基会事务性商谈。1993年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台湾法专业在职博士研究生。1998年至2000年在国务院台办台湾事务法律咨询中心工作并任经济部主任。
二、执业背景
1988 获取律师资格;
1998—2001 中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01 北京海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行合伙人。
三、执业特长
长期从事涉台法律事务工作,了解、掌握两岸投资的相关政策及规定;特别精通台商在大陆投资及其权益保护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同时在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劳动法等领域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及实务操作经验。擅长重大投资项目的规划、谈判及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