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央视国际 (2003年12月12日 20:44)
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卫生部今天发布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要求各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的危害。
《管理办法》要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执行首诊负责制,并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进行网络直报。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都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国家公共卫生监测体系网络系统平台的要求,充分利用报告的信息资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报制度。卫生部对各类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程序和时限做出了严格规定,所有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和个人都将受到行政处罚,对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对社会公共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刘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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