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报部分省市乱收费案件
央视国际 (2003年08月29日 20:18)
CCTV.com消息(新闻联播):为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教育部今天通报了近日查处的江西等地的8起教育乱收费的案件,教育部希望各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引以为戒。
查处的案件有:
江西省上栗县金山中学收取补课费、赞助费
2002年秋季开学以来,该校以补课费和辅导发放老师劳务费为由,要求初三家长捐款5.52万元。
河南省鹤壁市17中收取补课费
今年开学前夕,学校以提高学生成绩为由,向部分初一新生收取补课费共计63000元。
上海江宁学校违规收取择校生赞助费
去年10月,上海普陀区江宁学校收取小学部分择校生赞助费139万元。
山西省乡宁县光华中学违反“一费制”乱收费
去年秋季至今年春季开学前,山西省乡宁县光华中学自立收费项目,向学生收取复习费等共计12758元。
湖南岳阳西塘镇、三荷乡搭车收取农业税和危房改造费
今年春季开学前,岳阳县西塘镇、三荷乡分别向学生收取农业税和房屋改造费,共计39万元。
广东省潮阳市违规向学生收费引发涉农严重群体事件
去年秋季开学,广东省潮阳市26个镇中的20个镇将征收农村教育事业附加、社会抚养费、农业税等多项税费与中小学入学注册归购,共违规收费4830万元。
四川广安市基层政府乱收费
2002年,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规定将学校的杂费统筹25%,全县共统筹210万元。
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政府乱集资
今年春季开学前,崇阳县政府决定对县城所在地的天城镇各中小学收取集资费和筹资费,共计272万元。
教育部对以上案件进行了查处,收取的费用返还给学生或学校,对广东潮阳市等行政领导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撤消了这些违规收费的学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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