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一审宣判 陈正平被判处死刑
央视国际 (2002年10月03日 20:56)
央视国际消息(新闻联播):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南京汤山特大投毒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男,32岁,初中文化,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因琐事与同镇的“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他人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02年9月13日晚11时左右,陈正平蹿至“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的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这家店的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中毒,至9月19日起诉时死亡38人,后又有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汤山特大投毒案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和江苏省、南京市等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经过78小时的连续奋战,迅速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分子陈正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正平为泄私愤,投放有毒物质,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多人中毒及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法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各界群众和受害人亲属300多人旁听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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