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消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处理医疗事故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条例》把医疗事故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并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把医疗事故分为四个等级。由于生命现象的复杂性以及医学科学的风险性,《条例》明确规定了医务人员的医疗活动中哪些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可以自愿选择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这三种处理办法;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也由原来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变为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鉴定组。
《条例》规定,患者对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有知情权,并可以复印或复制部分病历;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有权获得赔偿,赔偿的项目和数额也有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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