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开始研究的新式战术核武器
央视国际 (2003年01月22日 18:55)
中国网消息:2002年11月12日和13日,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先后通过了2003年国防授权法,拨款1500万美元给美国的三个核武器研究所,对发展坚实的核钻地弹(RNEP)进行可行性研究。
海湾战争结束后,许多军事家认为精确制导武器已经促使战术核武器过时。精确制导武器能投放到距离目标几米的范围内爆炸并摧毁目标,这样就可以替代毁伤半径巨大的战术核武器。1993年,美国国会还通过了弗斯-斯普拉特 1994年国防授权法修正案,禁止研制当量小于5000吨的新战术核武器。但是,近几年来又出现了需要战术核武器的呼声。伊拉克等国家将它们的军用设施设置在地下,包括生化武器工厂和贮存库,美国核武器专家认为,打击这类地下目标是未来新式战术核武器的任务。
目前有70多个国家将地下设施用于军事目的。1998年6月,美国国防科学委员会地下设施特别小组认为,全世界共有10000多个地下设施。有将近1100个地下设施被确认或怀疑为战略目标(大规模毁伤性武器、弹道导弹基地、领导或高层指挥控制中心)所在地。美国国防情报局(DIA)的最新估计显示,该数字已增至1400个以上。这类目标根据其结构可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是建造在浅地下,用钢筋水泥墙加固,厚度小于5米。这类结构占当前世界上加固和深埋目标的大多数。建造采用“挖掘和覆盖法”,即先挖出土石,在开敞的洞中建造地堡,然后再用岩石或泥土覆盖。用这种方法建造的地堡面积可达数百平方米,深度从几米到30米。
第二类是在不太深的岩石或土层中建造,典型的例子是利比亚的塔胡纳化学生产设施,据称是设置在地下18米的深处。这一类与上一类的区别不在于坚固性,而在于它是地下开掘而不是露天开掘,因而不易被发现。当然也可以利用天然的洞穴,如阿富汗的基地组织大都利用天然的洞穴。
第三类是在深层岩石中挖掘,它与第二类的区别在于其深度,其深度浅则20米,深则超过1000米,钻地弹的破坏效应不可能达到这一深度。与第二类一样也可利用天然的洞穴。
核弹头在地下爆炸产生的冲击波比核武器在地面或空中爆炸能更有效地破坏地下军事目标。例如,核弹头只要能钻入地下1米深爆炸,它对地下军事目标的破坏力相当于在地面爆炸时的20倍。因此,发展钻地弹是打击地下军事目标的有效手段。 当然,打击地下目标,首先需要发现定位和了解其性质,因而情报工作起很大的作用。
早在1991年,美国洛斯阿拉莫斯研究所的托马斯·道勒(Thomas Dowler)和约瑟夫·霍华德(Joseph Howard Ⅱ)在《战略评论》上发表《反击武装精良的暴君》一文,提出发展当量为10吨的微型核钻地弹,用来打击加固的和深埋的目标(HDBT),包括地下生化设施。
1997年美国装备了它的第一批低当量的核钻地弹B61-11型,弹体长3.6米,能钻地约6米,当量可调。
2002年,美国的《核态势审议报告》透露,美国仍缺乏打击加固和深埋的目标的能力,提出要发展一种坚实的核钻地弹。该报告称:“美国现在仅有的钻地核武器B61-11重力航弹的穿地能力非常有限。这种非精确制导武器本身在穿越加固的地下设施的各类岩层时难以保持不被破坏。” “如果有一种更有效的钻地弹,许多深埋目标用当量小得多的武器就可以摧毁,而不必动用较大当量的地面爆炸武器。这种较低当量的武器能达到同样的毁伤效果,而产生的放射性沉降却比当量大得多的核武器在地面爆炸时所产生的沉降小10~20倍。为了摧毁很深或更大的地下设施,可能需要大当量的钻地武器才能使这种地下设施坍塌。”“为了摧毁坚固的深埋目标,美国有必要大大改进定位、识别、定性和瞄准这些目标的手段。”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布什总统在2002年6月的一次讲话中提出了“先发制人”作战方式,同年9月发表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正式将它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
美军方计划用坚实的核钻地弹打击伊拉克这类国家的地下目标,这是不言而喻的。五角大楼拒绝回答这种坚实的核钻弹会用来打击其他哪些国家。
美国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拨款1500万美元给三个核武器研究所研究发展坚实的核钻地弹的可行性,据称,这些研究所将在现有核弹B-61和B-83的基础上改进,主要是加强其外壳。这两种核弹的当量都超过5000吨,因而不违反1994年不许研究“低当量”核武器的禁令。
这项研究需要三年时间,不会立即开始。国会给这一提案还附加了一个条件,即“报告并等待”,要求国防部和能源部就坚实的核钻地弹预期的使用政策、军事要求、潜在目标以及常规武器摧毁加固和地下目标的能力提出报告。在报告提交给国会武装部队委员会之后30天拨出研究经费。预计该项研究最早也得到2003年夏开始。
国防授权法还要求美国国家科学院研究评估坚实的核钻地弹的使用相对于使用常规武器或采用地爆使用核武器对居民的短期和长期的效应。这项研究还要求探究用坚实的核钻地弹打击地下生化武器库时是否会发生生化物质泄漏。
发展坚实的核钻地弹在美国国会及军控界引起很大的争论。共和党及核武器研制部门大都主张发展;不过,民主党及军控界大都反对发展这种武器,理由于下:
一、发展坚实的核钻地弹将破坏现行的国际防扩散机制。美国承诺不对《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非核武器缔约国使用核武器,除非此类国家与核武器国家联合向美国或其盟国发起进攻。发展坚实的核钻地弹的目的无疑是针对此类国家如伊拉克等国的,这违背了美国对无核武器国家的安全保证。再者,发展坚实的核钻地弹将给全世界发出一个信号,即低当量的核武器是可以使用的,从而有可能促使一些常规武器力量弱的国家发展战术核武器。
二、坚实的核钻地弹不可能钻入地下足够的深度以防止放射性物质的泄露。科学家们估计,甚至1千吨当量的弹头在6米深处爆炸也会喷出几百万立方米的放射性碎片,造成严重污染。我们从以往的核试验中得知,一万吨当量的核弹必须深埋255米才可能防止放射性碎片喷出,而核钻地弹从12000米高度投下,在松土中最多穿透30米,在岩石中还达不到9米。
三、坚实的核钻地弹不比现有的核武器“更干净”或“更可使用”。放射性物质、冲击波和热辐射会对居民造成重大毁伤。
四、美国已经有可用于打击地下目标的核弹,不需要再发展新的。现有B61-11钻地弹,当量可调,从少于1000吨到几十万吨。假定B61-11当量选1万吨,在1.2米深处爆炸,其冲击波足以摧毁岩石中深105米的目标。在同样的条件下,10万吨当量的武器就可以摧毁225米的深地下目标。既然目前技术上做不到钻入地下足够的深度以防止放射性物质的泄露,那么就可以使用现有的钻地弹,而无需发展新武器。
五、发展坚实的核钻地弹将导致恢复核试验,从而破坏《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尽管目前美国国会已通过拨款进行坚实的核钻地弹的可行性研究,但是技术上是否真正可行,以及从政治、军事、外交和经济等角度全面来看,其发展前景仍不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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