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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的代价》 2003-12-8 

央视国际 (2006年04月19日 14:02)

  主创人员名单:

  总制片人: 梁建增

  制片人: 张 洁

  编 导: 张天贺

  摄 像: 李 季 、孙海南

  录 音: 李宏卫

  解 说: 姚宇军

  责 编: 杜晓静、王琦冰

  合 成: 刘 昕

  监 制: 李 挺、庄殿君

  总监制: 孙玉胜

  被采访对象名单:

  李先文 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委副书记

  万中原 原湖北省天门市纪检委副书记

  王宪龙 湖北省天门市市委书记

  彭炳发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法官

  张爱国 湖北省天门市市委副书记

  程克武 湖北省天门金天公司法律部经理

  廖雄涛 湖北省金天公司财务部

  三年前,湖北天门金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远豪因涉嫌挪用资金被逮捕在看守所中度过了两年零八个月。今年三月,陈远豪被终审判为无罪。是什么样的力量使陈远豪深陷牢狱?作为一名企业负责人,他的这段经历又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呢?

  一、审判

  2000年是陈远豪人生当中的一个转折点。在这一年的4月,他因出色的经营业绩被推荐为全国纺织行业劳动模范,由他一手经营的湖北金天集团总资产达到5.8亿元,成为湖北省天门市最大的一家企业。

  陈远豪:当时天门市惟一年上交税超千万元的就是金天公司这一家。我要眨眼就是一拳或者一脚,反正站着不准你动,两腿中间夹纸,纸掉下来了要打你。

  1994年,湖北天门国有吉田棉纺厂和深圳金田公司以股份形式组建天门金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棉纺加工业,当时担任深圳金田公司副董事长的陈远豪被任命为天门金天公司董事长。经过6年的艰苦创业,天门金天公司逐渐确立了湖北纺织业龙头地位。然而,正处在事业巅峰状态的陈远豪没有意识到,他即将面临人生中最艰难的一段岁月。就在被推荐为全国劳模的一个月后,陈远豪被采取强制措施,从此开始近三年的监禁生活。

  陈远豪:你眨眼也打你?我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喊天天不应,哭地地不灵。

  今年3月,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远豪作出无罪的终审判决,3月13日,陈远豪走出看守所。

  陈远豪:失去了三年的人身自由对我家庭,对我父母和亲戚,对我本人终生留下一个难以忘怀的阴影。我是完全被冤枉的,因为他们现在所指控的这些事实都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陈远豪案,又称5.29专案,在当地轰动一时。天门市对此案极为重视,下拨30万元专项经费,并决定由市纪检委牵头,公安、法院、检察院、审计局、计划委员会等近20家单位联合参与办案。陈远豪案先后经过4次审理,耗时2年零10个月时间,而陈远豪认为自己自从一开始就是被冤枉的。

  记者:2001年的5月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资金等罪名起诉了陈远豪,但是在今年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定陈远豪无罪,您怎么解释这件事情?

  李先文:这个案件当时由市纪委和公安局联合承办这起案件,要求批捕陈远豪,检察机关通过审查案件认为此案证据不力,不能足以认定陈远豪有罪,不能批捕。

  当时由天门市纪检委和公安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向检察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是一份复印的“联营意向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那么,联合调查组为什么会提供复印件给检察院呢?

  万中原,原天门市纪检委副书记,陈远豪一案中,担任联合调查组负责人。目前因在办案过程中涉嫌贪污等违纪问题,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记者:这些证据是纪委跟公安局联合调查拿到的?

  万中原:对。

  记者:像这样的复印件能不能作为证据采信?

  万中原:法律上它是怎么样我们不太清楚,当时他们证实了这个证据,应该说没有偷改没有搞的什么痕迹。

  记者:那这个原件呢?

  万中原:原件陈远豪没有提供。

  记者:怎么会呢?这个原件不是你们去查的吗?叫做联营意向书?

  万中原:对 联营意向书。没有, 没有。联营意向书我们没取到,我们所取到的都是复印件。

  记者:也就是说您自始至终都没有见过这个联营意向书的原件?

  万中原:没有 没见过原件。

  记者:检察院的李先文曾经明确地表示过,觉得这个案子当中证据不足,所以不应该批捕和起诉。你们当时是什么态度?

  万中原:我们没有态度,领导什么态度就是什么态度。

  记者:领导是什么态度?

  万中原:当时研究的时候,李先文提到过这个问题,但是也有人跟我说证据够了。

  由于检察院和纪检委、公安局双方看法不同,2000年6月,天门市委决定就陈远豪一案召开协调会。

  李先文:市委派出一名市委副书记参加协调会议,当时我就提出陈远豪这个案件证据不行,不能批捕。如果一定要捕,那么错了归谁负责。

  记者:他怎么说?

  李先文:市委副书记见我有想法,想不通有意见,就说捕错了由市委负责。

  2000年8月25日,天门市检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陈远豪的决定。2001年4月13日,天门市公安机关经过半年多的补充侦查后,决定将陈远豪案移送天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李先文:公安机关将陈远豪案件移动我院起诉,我院经过审查案件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不能足以认定陈远豪有罪。

  记者:跟批捕之前有什么变化吗?有一定的变化, 变化不太大。

  半年当中对于陈远豪的调查,没有更多的进展 是这样吗?

  李先文:有一定的进展。

  记者:就是说这种进展就是说材料比以前多了一点/?

  由于检察院不同意以现有证据起诉陈远豪,天门市委决定再次召集纪检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开协调会。当时担任天门市委书记的张二江主持了这次会议。

  李先文:张二江讲了,他说陈远豪根据现有的证据能够认定他有罪,我们几位认为他有罪。谁说他不构成犯罪?由于张二江的压力,法院的院长在会上表了硬态。

  记者:怎么叫表了硬态?

  李先文:他说我们法院坚决按照张书记的意见办,坚决与市委保持一致。根据现有的证据现有的材料认定陈远豪有罪并且还要重判。

  当时担任天门法院院长的黄业祥目前已调任天门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他拒绝了记者提出的采访要求。2001年5月11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对陈远豪提起公诉, 8月8日,天门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陈远豪采取伪造虚假联营意向书,以虚构的联营公司需要资金为理由,擅自将本单位资金110万元挪出用于其家庭成员及亲戚的经营活动,判决陈远豪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二、一个人的抗争

  陈远豪在看守所中等到了一审的判决结果,此时他已经在这里渡了1年零2个月时间。

  记者:你知道这个判决结果之后心里什么反应?

  陈远豪:我不觉得意外。我在天门开了庭以后我就开始写上诉书。

  记者:你为什么这么想?

  陈远豪:因为他们已经费了这么大的劲,要给我寻找犯罪事实,他怎么会放过我呢?不可能!

  2001年10月26日,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陈远豪的上诉作出刑事裁定:认为原判认定陈远豪挪用资金110万元用于自己及亲戚进行经营活动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天门市人民法院对陈远豪的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天门法院重新审判。

  陈远豪:在这种情况之下我感到还有点希望。因为两个原因:一个当时的市委书记张二江在2001年7月份已经被立案审查了一把手换人了。

  2001年7月,原天门市委书记张二江因涉嫌贪污受贿被立案审查,2002年9月因贪污受贿罪名成立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8年。天门市市长王建鸣接任天门市委书记一职。

  陈远豪:第二个汉江中院已经做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记者:做出这个裁定,你当时对谁抱有期望?

  陈远豪:我当时还是对法律抱有希望?

  2002年3月11日,天门市法院重新开庭审理陈远豪案。此时陈远豪已在看守所中度过了第二个春节。

  记者:结果呢?

  陈远豪:结果又出乎我的意料!从第二次开庭的气氛我就感觉出来了。

  记者:什么气氛?

  陈远豪:基本不让你说话。当时我要求说话,就不让我开口。所以我感觉到没有说话的余地所以我就不抱有希望了。

  记者:你当时明白是怎么回事吗?

  陈远豪:我明白还是市里主要领导在操纵这件事情。

  陈远豪案经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时,天门市委再次组织公检法各部门召开协调会。现任天门市委副书记的王宪龙当时担任市纪检委书记,曾参加过这样的协调会。

  记者:中院把案子发回到天门法院重审的时候有没有开过协调会?

  王宪龙:他们专班经常在一起商量,我记得我参加过一次。

  记者:是谁组织召开的?

  王宪龙:我记得有一次王建鸣书记,我的印象中有一次也参加过一次。

  记者:协调会这个最终的目的是什么?

  王宪龙:就是把它办成案子,把他定罪。

  记者:就是说开这个协调会的目的是为了给陈远豪定罪?

  王宪龙:嗯。

  记者:那么不就是说在案子进入正常的司法程序之前,就已经有结论了吗?

  王宪龙:那不能这么说?

  记者:当时协调会有没有人提出意见说,这个案子可能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该判陈远豪无罪。有没有这种声音?

  王宪龙:这种声音好像没有,因为当时公检法都是检察院从他那个角度。就是现在审判委员会要定的话还缺什么证据还缺什么证据?就说这些话说没有这个证据的话,这个事情就很难定,有这样的声音。

  2002年3月18日,天门市人民法院对陈远豪一案作出第二次判决:认为陈远豪挪用110万元资金给自己和亲戚经营使用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记者:那你对这个结果做了什么准备?

  陈远豪:我做好了上诉的准备,所以最后法院拿判决给我签字的时候上面我就写了—、我是无罪的,希望法院依法办案。二、《刑法》399条,对于无罪的人员如果你要判决有罪司法人员要承担责任的。我把这个也写上去了。

  记者:你在二审的判决书上写下这两句话?

  陈远豪:对。

  记者:你不担心你未来的处境吗?

  陈远豪:我不担心。因为我始终坚信,我相信党中央,相信省委省政府,相信国家法律,相信上级的司法机构。

  记者:你这个上诉书什么时候写的?

  陈远豪:开庭以后的当天我就开始写,当他把那个判决给我的时候我的上诉书就已经写好了。他第一天给我判决,第二天我就交上诉书。

  2003年3月12日,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陈远豪的上诉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用于定案的主要证据“联营意向书”和“请款报告”均不是原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宣布撤销天门市人民法院对陈远豪的刑事判决,被告人陈远豪无罪。此时陈远豪已在看守所中渡过了2年零10个月的时间。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这个判决结果的?

  陈远豪:我是到3月13日宣告无罪的时候,我才知道已经做出这个决定。但是在我心里我早就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所以我在看守所里面,我一直做到三个百分之百。

  记者:什么意思?

  陈远豪:百分之百地无罪,身体不跨 信念不倒。

  记者:你怎么做到呢?

  陈远豪:我利用这几年时间,我读了很多的书,包括法制方面的、国外著名的一些企业的自传,包括一些著名的经典案例。

  记者:看这些的用意是什么呢?

  陈远豪:一个来说因为时间不能够荒废在这里面虽然我不能在社会工作,但是我要抓紧学习不然不学习可能就会落后,这是一个。第二个实际也是给自己一个充电,我精神上得到振奋 得到鼓舞,同时我坚持每天跑步。

  记者:你在看守所怎么跑?

  陈远豪:原地跑五千步。

  记者:每天跑多久?

  陈远豪:每天跑五千步,再一个天天洗冷水澡。在2002年的春节,我也把我在里面的体会写了一首诗。也是表达自己的感觉。

  记者:能念给我们听听吗?

  陈远豪:当时这首诗是:

  坐牢不寻常,

  坐牢不寻常,

  我把牢房当书房,

  读书看报练书法,

  遨游沧海艺更强。

  人说坐牢不寻常,

  我把坐牢当疗养,

  跑步练操冷水浴,

  健身强身体更壮。

  人说坐牢不寻常,

  我把牢房当战场,

  坚持真理斗邪恶,

  定叫人间正气扬。

  三、氛围

  陈远豪一案经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复印件不能作为证据采信为由宣判无罪,那么天门法院为什么会两次采信复印件作为证据宣判陈远豪有罪呢?记者来到天门法院进行调查。

  记者找到了在陈远豪案中发回重审时担任审判长的法官彭炳发。他接受了我们的采访。

  记者:您明明知道这份意向书不是原件,为什么还要采用它?

  彭炳发:不是原件 , 有些没有原件。也不是我们非要这个证据不可

  记者:我只是说不是原件为什么要采用它

  彭炳发:不是原件。我说这个原件它灭失了怎么办?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原件,我认为它是原件。怎么不是原件呢?

  记者:您认为它是原件?

  彭炳发:打印的不是原件是什么?哪样是原件呢?

  记者:我们看到的明明是手写的一个复印件。

  彭炳发:我没有看到。你在哪里看到手写的?

  这就是那份汉江中院认为不能作为证据采信的手写复印件。

  记者:汉江说不是原件。

  彭炳发:他说不是原件你相信就行了,我相信他。

  记者:那您为什么采用一个不是原件的?

  彭炳发:我没有采用,我哪有采用了

  记者:第六点

  彭炳发:第六点.他说他有意向,我还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你为什么只查我第六点?

  记者:您别激动 。

  彭炳发:我没激动啊。

  记者:也就是说您还是采用了它?

  彭炳发:我至今还认为陈远豪是有罪的。

  那么,天门市委市政府对陈远豪一案又是怎样的态度呢?记者在天门采访期间,几次向天门市委书记王建鸣提出采访申请,最终,王建鸣委托市委副书记张爱国接受了采访。

  记者:陈远豪今年被法院终审判决无罪释放。天门市委是怎么理解这个判决决定的?

  张爱国:法院做出这个判决决定是存疑无罪。所谓存疑无罪就是说涉嫌还是犯罪,因为考虑证据不足,这样就是说判决无罪。

  记者:这是哪个法院得出的结论?

  张爱国:中院吧,汉江中院。

  记者:我这里有一份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在结论上说得很清楚,一审用于定案的主要证据不是原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证据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撤销天门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第二被告人陈远豪无罪,这当中都没有提到。您所说的存疑无罪这个概念。

  张爱国:那就不全了。因为这个是由法官口头给我们做解释的,我认为法律还是公正的,还实事求是的。我们都要尊重法律,但是对一个人有罪没有罪,作为一个企业家,作为一个企业的厂长、经理我们也从中吸取教训,是不是有错误。

  记者:什么样的教训?

  张爱国:比如说作为陈远豪来说,作为一个国有的控股企业。在重大的经营决策上,是不是我们更慎重一点。

  记者:可是这个跟他后来被关押这三年,有什么关系吗?他做错的事情他应该由市场来承担。

  张爱国:他做错的事肯定是市场来承担。但是他个人的问题要由他个人来承担。

  记者:陈远豪到底有什么样的个人问题,让他付出了这三年的代价?

  张爱国:这个因为当时纪委采取双规措施他有他的条件,你如果问这个问题,纪委他们对这个事最清楚。

  记者:陈远豪因为什么被双规?

  万中原:双规的时候没有任何理由

  记者:在双规的当时没有发现任何违法的事?

  万中原:没有, 没有依据。所以当时市委把任务交给我们的时候跟我们说的是三条意见。第一条意见是,你们给我把陈远豪的问题整出来

  记者:怎么整?

  万中原:就是调查、 查账、 审查他。

  记者:调查什么呢?

  万中原:查他的账,查他整个金天公司的账。

  记者:从哪儿查起?

  万中原:就是把他所有的账,他在任职期间的账目我们全部审了一遍。

  记者:你知道是要查什么问题吗?

  万中原:当时没有目标。第二个就是把双规他的依据找出来

  记者:让你们去找双规的依据?

  万中原:对。第三个问题就是说出了问题由市委负责。

  记者:你觉得这样的双规正常吗?

  万中原:我就是说这是一次践踏党的法规的行为,我就是这么定性的。

  记者:如果您认为这样的双规是错的。为什么要执行它呢?

  万中原:我只能说我作为一个执行者,市委决定的事情我去执行,不论错对。他只要是决定了我就得执行。

  那么天门市委市政府和陈远豪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矛盾呢?

  程克武:我感到他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是融洽的问题,而是很不融洽。

  程克武,1999年开始担任天门金天公司法律部经理,一直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

  记者:陈远豪在被双规之前,他跟政府的领导之间有过节吗?

  程克武:张二江任书记王建鸣任市长以后,陈远豪和他们的关系不是很融洽。

  记者:您怎么觉察出来的?

  程克武:有一次我们公司1999年开年终表彰大会,当时市委书记带了市里一班领导

  到公司参加这个会议。会议结束以后陈远豪很勉强地说:“你们在这儿吃饭走啊!按照我们正常的习惯应该是死心塌地请政府领导到这里吃顿饭。当时我对陈远豪这个做法不能理解我说你怎么不留领导吃饭呢,规规矩矩留他们在这里吃饭是天门的风俗习惯。按照一般礼节这是很正常的。当时陈远豪说了一句令我很意外的话他说这样的领导离得越远越好不要跟他们靠得太近。按他们的意见办我们的企业没有出头的。

  廖雄涛:陈总在会上经常说一句话:就是说在市长与市场之间,我永远选择的是市场。

  记者:他这句话经常会在什么情况下说?

  廖雄涛:当时在会议上在有时候我们之间交往说的时候基本上也是这样谈的,他就说企业发展必须遵循市场。我选择肯定是选择市场。

  记者:他为什么总是要强调这句话?

  廖雄涛:因为他一直觉得就是说,企业肯定必须跟着市场走,因为你市长可能来说他只是给你提供宽松的环境。他对市场的了解、 分析、 细化,他肯定不如你一个企业的总经理,应该是这样理解的。

  记者:那在天门办企业需要面临市长的压力吗?

  廖雄涛:这个我们也不是很知道的,这个不太清楚。

  记者:当时在政府的领导层看起来,陈远豪是不是一个有才能的,能够把金天管理好的企业家?

  王宪龙:从上到下从领导一直到部门各个方面都反映陈远豪这个人难缠。

  记者:说他难缠主要是指什么?

  王宪龙:不听话。

  记者:你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前,知道政府的领导对你有意见吗?

  陈远豪:我知道。知道,因为我不听话,就是没有满足他们的一些要求。二个来说,

  地方财政比较困难发工资。从这一点他们希望解决一些困难。后来说我不是那么很听话,他就把这个企业拿过去。原来向我要钱要打借条,那么现在他拿过去以后,谁也不要管了是不是?也不说打借条变成自己是老板了。

  记者找到了一部分当年政府部门向金天公司的借款协议:其中天门纺织工业局在1999年1月28日向金天公司借款5万元,理由是财政困难,借款发工资。2000年1月20日,天门市经贸委向金天公司借款3万元,理由是缺资金发工资。而在1999年底天门国税局涉外分局和天门地税局两份借条中,共借款70万元,理由是为完成两家税务局当年的税收任务。而所有这些借款,到陈远豪离开金天公司时,仍然没有归还。

  记者:陈远豪这个人在天门算一个什么样的企业家?

  王宪龙:当时是最大的企业家

  记者:在您看起来,他跟天门其他办企业的人有什么不一样?

  王宪龙:当时整个天门的经济,企业还是计划经济,非常浓厚的计划经济这样一种氛围。他来以后严格按照深圳企业那种这个企业好像是我的,这个企业资金怎么调度、管理、要不要人、 生产经营,一切由我说了算。你市委也不要管我, 政府也不要管我,各个部门也不要到我这里伸手。干什么事,他是一概拒绝。

  记者:那让政府心里是什么感觉?

  王宪龙:当时至少从领导到天门上上下下的氛围,就是认为这个企业是国有企业。陈远豪你怎么把这个企业,作为你自己的企业来对待,那行吗?这个认识就这么形成的。

  记者:这个认识一致吗?很多人都有这个认识吗?

  王宪龙:当时至少在决定对他进行立案的时候,上上下下都是这么浓厚的氛围。

  在这样一种氛围中,2000年年初,陈远豪开始了他兼并九江的投资计划,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一计划的实现却最终改变了他的命运。

  四、缘起

  1998年全国棉纺行业仍处于低潮期,产品大量积压,许多棉纺企业开工不足濒于倒闭。陈远豪却认为此时正是扩大企业规模,进行低成本扩张的有利时机。当年,天门金天集团兼并了湖北洪湖棉纺厂,1999年兼并湖北汉川棉纺厂,2000年年初,陈远豪投资兼并江西九江的两家大型棉纺厂。这一兼并实现后,天门金天将拥有纱锭30万锭,成为当时全国排名第二大的棉纺企业。然而正是在九江的这项投资,却受到了天门市委市政府的坚决反对。

  记者:在九江的投资扩张会给天门带来什么问题吗?

  张爱国:带来天门这儿的流动资金更加紧缺甚至就会停产,那个地方投产以后可能这儿就停产。

  记者:你们怎么得出这个推论的?

  张爱国:分析呀。

  但是天门市审计局在1999年作出的一份审计报告中认定,截止当年9月底,天门金天公司资产总额为57991.97万元,累计实现利润5280。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12%。这对于当时整体状况不景气的棉纺行业来说,应该是一份相当不错的成绩。

  张爱国: 我个人认为1999年当时这个审计结论是不可信的。

  记者:这个审计结论是不可信的。

  张爱国:对。

  记者:这个审计结论曾经抄送到市委办公室。

  张爱国:对。

  记者:市人大办公室 、市计委市经委、 市纺织工业局,你们在当时都没有提出疑义吗?

  张爱国:其他的领导提出疑义我不清楚,但是事后去年改革以后审计的情况,才讲了1999年的审计结论。因为后面又有一次审计结论所以不可信。

  张书记向我们提供了他认为真实可信的审计报告。这份报告中列出金天公司200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经审计核实2001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0674。87万元,负债为45005.5万元,公司负债超过100%,这意味着公司已经处于资不抵债的困境。

  记者:两次调查都是由政府部门得出的,我们该相信哪一种?

  张爱国:还是相信事实。

  陈远豪:当时我们兼并洪湖汉川已经实践证明,这条路是非常成功的。我们这两个企业仅仅只做了一年多的时间,就实现了利润一千八百多万接近两千万的利润。

  张爱国:他在这儿赚钱是带来本部更大量的亏损。与其这样,我还不如不扩张我何必扩张呢。

  陈远豪:他们把到天门市以外的合理投资认为是资金外流,他们认为我天门的企业自己在天门发展,不准到外面去发展。

  张爱国:政府可以建议你不要扩张,可以提要求,可以提建议,可以规劝。

  在多次劝说陈远豪终止对外投资无效的情况下,2000年5月30日,天门市委决定解决陈远豪的问题。

  王宪龙:这天上午张二江当时他是书记,就通知开一个书记会。专门研究陈远豪的问题他在会上就说农业银行的行长跟我报告,陈远豪把企业的流动资金逐月在向九江方面转移转移这么多流动资金出去以后,这个企业可能马上要垮掉现在有必要采取措施。

  2000年5月初,根据金天公司与九江方面签订的协议,金天公司的第一笔启动资金共160万元汇往九江。

  记者:那双规陈远豪这个决定是谁做的?

  王宪龙:会上做出决定的。

  记者:是张二江一个人的决定吗?

  王宪龙:就是会上那么几个人一起商量,商量,大家都同意了。

  记者:还有谁?

  王宪龙:还有王建鸣书记,当时是市长。还有江德寿书记还有我一个一次书记会议嘛。

  记者:大家都同意把陈远豪双规?

  王宪龙:对。然后就把这个任务交给我这个事情由纪委去执行。

  记者:双规他的原因是因为防止资金的外流?

  王宪龙:嗯。

  记者:从金天公司提供给我们的资料来看他们在九江的投资,是一个经过了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一个正常合法的投资行为为什么政府要认为他是一种不正常的资金外流呢?

  王宪龙:在这之前我也没听他说过,因为我不去管经济工作也不管这个企业。我是在那天会议上他们突然提出这个问题。

  记者:突然?

  王宪龙:我才有这个印象。

  记者:很突然?

  王宪龙:嗯。

  记者:那在把陈远豪双规之后这个问题是怎么处理的?没有审查这个事?

  王宪龙:没有专门就这个事进行审查。

  记者:既然这是双规的主要原因,为什么不审查这个事情呢?

  王宪龙:因为从现在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没有哪一条说一个企业对外扩张和对外投资纪委也没有从这个方面,去寻找任何证据构成什么违法。

  2000年5月30日陈远豪被双规当天下午,由副市长邓星亮带队的政府工作组进驻天门金天公司,宣布终止与九江的兼并协议。随后,天门市政府推荐的市经贸委副主任刘德斌顺利通过董事会选举,正式担任天门金天集团董事长。当年7月开始,天门金天集团在洪湖、汉川等地的投资也被陆续收回。陈远豪的投资决策被终止之后,天门金天这家企业的命运又如何呢?

  五、企业毁在谁手中

  记者:陈远豪离开的时候当时的公司是个什么情况?

  程克武:应该说陈远豪离开的时候这个企业正是兴旺发达。蒸蒸日上的时候

  记者:怎么呢?

  程克武:现在金天公司员工痛心的也就在这里,因为我们当时有洪湖一块。一年可以赚八百万有汉川一块一年可以赚一千多万,仅仅这两部分每年就有两千万的纯利润。

  2003年2月18日,就在陈远豪无罪获释一个月前,天门金天与新组建的天门金天纺织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以总价款一亿五千六百万元卖掉了这家企业。

  记者:从1994年到1999年,金天公司不断地规模在扩大。每年上交政府足够的税收还给银行足够的利息给职工的工资也都足额发放。

  张爱国:对。

  记者:我们知道另外一个情况,是在陈远豪被双规关押之后,金天公司逐步衰落一直到现在这样一个状况。

  张爱国:这也许是个巧合。

  记者:你是说这跟陈远豪在不在任没有任何关系?

  张爱国:应该说关系不大。如果陈远豪即使在任金天的结局也是这样。

  记者:您可以确定?

  张爱国:我可以确定,也维持不下去。必须寻求改革,寻求出路。

  2003年3月,陈远豪无罪获释后,向天门市表示希望能重新回到天门金天工作。

  记者:您已经因为金天公司的事情而获罪了,为什么还要想回到金天去?

  陈远豪:因为我确实太爱这个企业也太想把这个企业搞好,我认为我有能力把这个企业搞好。

  看着这个企业一天天垮下去我确实感觉到心里不是一种滋味,所以我在今年3月13号被宣告无罪以后,3月14号,我就找到金天公司现任的董事长,我就跟他提出我的建议。

  记者:在你看来你当时已经是被冤枉了很长时间了,还用这种低姿态去要求别人给你一个在金天工作的机会,心里怎么想呢?

  陈远豪:我还是想把这个企业搞好不考虑别的我如果考虑个人来说,我本身家是深圳的

  那我回深圳金田集团。回深圳肯定安逸一些同时也离开这个令我痛心的地方,但是我考虑人应该干一番事业。同时金天这个企业我熟悉它我了解它有把握能够把它搞好,我想我应该把它搞好。

  最终,陈远豪回到天门金天工作的愿望没有实现。2003年10月,陈远豪受聘出任湖北迈亚纺织集团副总经理,全权负责集团棉纺经营项目,新公司地址在与天门市交界的湖北省仙桃市。

责编:武林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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