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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 军:我跟警察打交道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06日 15:00)

  《焦点访谈》十岁,我陪它走过了九年。

  有人说我在《焦点访谈》这些年总跟警察过不去,无论是公路三乱、交通肇事还是刑讯逼供,似乎这些批评报道的主角都是警察。但是,了解内幕的人都知道,这纯属偶然,因为《焦点访谈》有个不成文的规定,记者的采访是不分行业、不分区域的。就是说,一个记者不只采访某几个行业和某几个地区。我在《焦点访谈》的这些年,从来不挑选题,因此也就

  谈不上跟谁过不去。但细想起来,无论是对观众而言还是对于我自己来说,在这些年的记者生涯里,印象最深的还真就是几位“警察叔叔”。

  黄警长——遇到的第一个“神探”

  我跟整个警察群体的交往,是从与一位黄姓警长的接触当中开始的。

  每到春运,火车站周围就成了票贩子的天堂。虽然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因为市场的存在,票贩子还是屡打不绝。1997年上海火车站也是一样。

  当时全国的一些窗口行业,比如公安,交通,铁路,银行等等,承诺形成了一股热。台领导和我当时的制片人梁建增有这样一个想法,《焦点访谈》应该在这样一个社会“热”现象后面有一点“冷”思考,于是,我带着审慎和质疑选择了铁路系统。因为铁道部当时向社会推出10个服务标兵窗口单位,上海火车站就是其中之一。

  到了上海一看,果然名不虚传。上海火车站在春运期间秩序井然。但是我们也看到另一种现象,在火车票普遍紧张的情况下,上海的票贩子活动也很频繁。所不同的是,这里的票贩子手里并没有票。在 “全国十佳火车站第一名”的窗口形象和铁道部的郑重承诺之下,这里会不会存在不为人所知的某些“隐情”呢?

  于是,我们物色了票贩子,准备探个究竟。当然是采取暗访的方式。我那次的搭档是同期进台的白河山。我们和票贩子一起排队在窗口买票。票贩子在前,我在中间,小白带着暗访设备跟在后面。距离售票窗口还有七八米的时候,我们突然被几个“从天而降”的人团团围住。只听得有人大喝“我们是警察!”说时迟,那时快,三下五除二把票贩子、我和小白我们三个人扭住,不由纷说连推带搡带到了一个办公室。其中一个警察告诉我,他姓黄,职务是警长。

  “据我们观察,你们不像是真要买票的人,” 黄警长说。

  呦!我当时心里“咯噔”一下。“毕竟上海”,我想。时至今日我也没搞明白,我们在什么时候,露出了怎样的破绽。

  “说说吧,从哪儿来,干什么的。”

  “我们从北京来”,我把身份证给递给了黄警长。为了能够顺利暗访,我们不能轻易暴露真实身份。

  “既然证明不了自己是干什么的,那只好先委屈你们在这里呆一阵子。”说完,黄警长带着那个票贩子扬长而去。

  过了一小时

  又了过一小时。

  黄警长一去不回,问别的警察,都说不知道他在哪儿,问能不能走,都说不行。

  为了不暴露身份,我和小白强压怒火。在我的再三请求下,另一位警察允许我往北京打了个电话。在电话里,我暗示“梁片”当时的遭遇,请家里人“营救”我们。

  又过了一会儿,黄警长一脸笑容地回来了。“误会,误会,”他连连说。

  后来我们知道,黄警长审了半天那个票贩子,一无所获就把他放了,但却把我们给“忘”了,直到北京打来电话。

  人获得了自由,采访却泡了汤。

  于是,我们在上海休息了两天,买了一些新衣服,换了一身打扮,回到了上海火车站。准备继续进行我们的采访。不料,第一次跟我们打交道的票贩子,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认出了我们。

  “不要卖票给他们,他们不是买票的。”他大声嚷嚷。

  坏了,这家伙怎么也像黄警长似的。我暗想。

  这时候,一直跟着我们采访,曾经当过十年列车长的朋友 “大老赵”,抓住这个票贩子,拎到一个墙角:“别乱叫,再叫我就废了你!”人高马大的他一声暗喝,“乌鸦嘴”于是无声。

  从头再来。于是物色票贩子,排队。

  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后,到了窗口,票贩子用上海话咕哝几句,窗口那边就递过来了两张第二天到北京的卧铺票。要知道,此时的电子显示屏上写着“三日内北京无票。”

  “多少钱?”采访还没完,我问票贩子。

  “不要钱,不要钱。”票贩子的回答让我一愣。

  “我在那边开了个小饭馆,反正你们也要吃饭,不如到我哪去吧。”票贩子一脸的恳切。

  难道还有什么花样?或者跟铁路内部的人接头?我们三个人相互递了个眼色跟了过去。

  这是一个不大的饭馆,里面摆了四五个小桌子,环境看上去还过得去。但一看菜谱我们就都傻了眼:一碗阳春面30,一听可乐30,一盘炒白菜40 ......

  “大哥,我们也不容易,挣点钞票还得分一半给买票的,看上去,你们也像吃饭能报销的,您看是不是多少点几个菜吃吃,发票好说......”票贩子讪讪地说。

  原来 票贩子就是这样把火车票的差价,巧妙的加到了餐费里。对于出公差的人来说,那一部分代价显然在吃喝当中消化掉了。

  上海的文明程度令人惊讶,连票贩子挣钱的方式都透着和善,透着人文。

  既来之,则吃之。我们随便点了两个菜,买了一听可乐,没想到竟然花了150块钱!结完帐,我们急急忙忙从小饭馆里出来,到对面的一个快餐店回放拍摄的暗访素材。清晰的声音和完整的画面再现了刚才那一幕。

  那期《暗访铁路承诺制》的节目两天后播出,引起一片哗然。铁道部自不必说,其他作出承诺的窗口单位也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几天后,铁道部责令上海铁路局、上海铁路分局、上海火车站派人到铁道部来说明情况,铁路内部称之为“交班”。北上的阵容可谓不小,一共来了了四十多人,在铁道部的一间会议室里,一边看节目,一边说明情况。后来,在铁道部宣传部领导再三邀请下,我还和上海站的人见了面,他们表示虚心整改,铁道部的领导也感谢中央电视台对他们工作的监督。

  事过多年,我对黄警长之神通仍然记忆犹新。在春运期间的售票大厅,在拥挤不堪的环境里,很快能够判断出哪些人是真正的旅客,哪些不是,业务能力的确过硬,真可谓“神探”。

  但有一件事,令我们回不过神儿来,我们被留在警察的办公室里好几个小时,票贩子怎么能轻易脱身?他该是真正的“犯嫌”。还有,我们再次回访的时候,票贩子马上就知道了我们的意图,是谁透露了消息?如此看来,长时间泡在火车站的那些票贩子也够神的,难道,他们把黄警长也“拿下”了吗?只可惜,后来再也无缘见到黄警长,疑问也就这样一留好多年。

  张金柱——罪责难逃的“特权警察”

  张金柱是一个被执行了死刑的罪犯,执行时间是1998年2月26日。

  此人曾是一个民警,担任过郑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委。1997年8月24日晚八点多,他酒后开车,在郑州市的金水路上,制造了一场人间惨剧。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被当场撞死,孩子的父亲连同一辆自行车,被挂在张金柱的丰田佳美汽车下,一路狂奔,冲出去1500多米之后,在众人的拦劫下车才被迫停下。

  1997年10月13日,《焦点访谈》播出《逃不掉的罪责》,披露了张金柱撞人逃逸案的全过程。作为这期节目的采编者,在片中,我采访了大量的目击者以及幸存的被害人苏东海,当然还有张金柱本人。节目播出后引起全国人民的义愤。应该说,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开车肇事后逃逸的人被人们统统叫做“张金柱”。

  对于执法犯法警察的采访向来不易,张金柱案尤其如此。

  寻找交通事故目击证人是采访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我记得当时辗转物色到了七位现场目击者。但就在要采访的时候,有六个人打了退堂鼓,能够接受采访只有一个人,他是位老党员,曾是个参加过越战的退伍军人。他的一句话令我至今难忘,他说:“在好莱坞警匪片中才能出现的镜头却在郑州的街头上演了”。对于那些不肯站出来作证的人,我想他们顾忌的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张金柱本人身份的特殊。就因为他是一个警察,一个身居要职的警察。在普通老百姓看来,警察一般都是有“特权”的人。

  张金柱为什么在大庭广众下如此嚣张?警察的身份是否能让司法维持应有的公正?这些都是我们在整个采访过程当中需要破解的一个个问号。随着调查的深入,很多真相渐渐浮出水面。肇事的那辆丰田佳美,是一个不明身份的人送给张金柱的。车主远在广西,车却挂着河南的牌照,而且,是一辆报废的北京吉普的牌照,这个情况当时警方并不掌握,是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的。一个公安局政委驾着一辆来历不明的车,牌照也是用的别人的牌照,我想这本身就是一个特权作用的结果,一般老百姓行吗?

  还有一个细节,从张金柱的履历表中我们看到,他曾在部队里当过修理汽车的技工,这不仅能够证明他有很好的驾驶技术,而且,对机械性能也有超出一般人的了解。这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撞了人。可如果一个人,特别是一位警察,肇事之后,拖着人一路狂奔,那这个人不仅可称作“丧尽天良”,而且,人们有理由怀疑这跟他的特殊身份有着必然的联系。

  我那期节目的搭档是一位资深记者,叫杨明泽。张金柱案的特殊性考验了我们作为记者的基本功和职业良心。事关重大,一头是命案,一头是有领导职务的警察。这给我们的采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的采访要细致入微,经得住方方面面的审核。

  采访张金柱是节目的必须,经过争取,我们在郑州看守所见到了他。见面之后,张金柱装聋作哑一言不发,借故自己身体不好,怀里抱着氧气袋,鼻子里插着氧气管,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后来我找到看守所里的狱医,他说张金柱是心脏的确有点不舒服,但并无大碍。既便是这样,我们作为记者,也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强行采访,哪怕他是个犯罪嫌疑人。

  为打破僵局,我和杨明泽先跟张金柱聊别的事,让他放松心理戒备,说说自己的真心话。张金柱却一直摇头,没有说话。等我们收拾好采访设备,即将无功而返时,他嘴里嘟囔了几句话,他说,这点小事就把我搞成了这个样子,我当了这么多年的警察,应该给我一机会。这番话后来被《焦点访谈》主持人方宏进用在《逃不掉的罪责》这期节目的结尾,引起全国人民更大的愤怒。

  一些人说,包括张金柱自己也认为,他之所以被处以极刑,是新闻报道的结果。换句话说,他是被媒体和舆论杀掉的。这也便是为什么他在1998年被执行死刑之后,有关张金柱的话题仍然延续到今天的一个原因。

  当然作为跟踪报道张金柱案全过程的记者,我对这种说法很敏感,也很在意。直到现在,法学界对张金柱是否应该判死刑有争论。其实,对一个案件,一个判决存有争议是很正常的,这也说明法制环境的宽松,法学界的活跃。但是说《焦点访谈》杀了张金柱,于法无据,与事不附。很显然,张金柱如此的结局,既有法律的庄严审判,也包含了民意的道德谴责。如果说在大众舆论的层面上,包括《焦点访谈》在内的一些媒体发挥了作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前不久沈阳的刘涌黑社会案,哈尔滨的宝马撞人案,如果没有媒体的介入,没有民意的集中反映,结果如何,怕自有公论。换句话说,《焦点访谈》不介入的话,张金柱能不能死,这反倒值得深思。

  今年2月,我所在的《声音》栏目讨论了一个话题,是发生在吉林的“王有才梯子案”。住在二楼的一家人,因为一楼的县机电公司不让走室内楼梯,只得在室外自搭木梯,而且一走就是六年。当事人王有才跑遍了所有可能的机关,结果都一样,没法解决。我记得一个法学教授在分析这个案子时说得得非常好,她说一个好的法律一定和民意的判断是一致的。

  2003年7月我接待了一位从大洋彼岸来到中国的学者,中文名子叫李本,他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教授,研究的方向是中国司法体制和舆论监督。李本教授在美国经过调查了解和检索,把我在《焦点访谈》一些报道作为他研究的对象,进行了大量的分析。他对我的熟悉程度超过我的想象,特别对我作品中的一些情节复述,准确的令我感到惊讶。

  张金柱案也自然成了李本教授和我谈话的一个重要内容,经过探讨,他得出的结论和我的看法一致,那就是,如果媒体干预司法首先是法制的不完备,其责任不在媒体本身。媒体的职责是披露真相,换句话说,媒体只对真相负责。让执法者感受到不公平执法可能带来的后果,正是媒体公众良心的充分反映。与许多案件一样,张金柱案的披露和被公众持续关注,是媒体的成功,更是法治的胜利。

  在不同的场合,我见过张金柱四次,其中一次是正式采访。印象最深的是在1998年2月26日张金柱被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时候,他被带离法庭和我对视的那一瞬间。恐惧和无奈充满了他那张涨红了的脸。人们说他的眼里应该充满愤恨,但是我当时没有感觉到。

  张金柱作为罪犯伏法已经有六年多的时间了。但是张金柱给我本人、给法学界、给广大社会留下的话题还没有结束。他也就成为我在《焦点访谈》九年多的时间印象最深的警察。

  苗义河——不打不成交的山西交警

  “20!40!”309国道山西潞城交警,对一辆没有任何违章的运煤车无端罚款的情景,随着《焦点访谈》《“罚”要依法》节目的播出而被广大观众所熟悉。

  《“罚”要依法》这期节目是在1997年10月25日播出的。苗义河是我所披露的乱罚款警察中的一个代表性人物。说他具有代表性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他在节目中出现的警察里的职务是最高的,时任潞城交警大队指导员;另一个原因,就是他在节目中所出现的频率最高,既有在相对冷静的情况下接受采访的画面,也有追上我和白河山要抢设备,砸机器的偏激表现。于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苗义河”这个名字大家可能不太熟悉,但是他的形象、特别是他用山西话说“别采访我,没意思”的节目片段,成为一方笑谈。

  《“罚”要依法》播出之后,苗义河和其他一些警察受了处分,离开了公安队伍,这样的决定无疑是正确的。因为山西黎城潞城一些交警的做法,确实暴露了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让老百姓看在眼里,恨在心上的一些共性问题,引起了共鸣。正如《焦点访谈》主持人方宏进在《

  “罚”要依法》这期节目片尾中说的:“这种做法不仅仅是广大人民群众不满意的,也是广大公安民警所不能够容忍的。”苗义河后来被安排进潞城水物局工作。

  1999年4月,《焦点访谈》五岁。

  《焦点访谈》五周年的特别节目《焦点的报告》的策划案上有请苗义河进北京演播室的计划。 当时,对于这样一个计划有两种不同的的意见,一种认为,把他请回来等于二次“曝光”,恐怕他本人很难接受,更谈不上接受。另一种意见认为,请他回来恰好体现媒体的监督是在客观公正基础之上的,而不是跟谁过不去。经过一番争执,最终后一种意见站了上风。

  请苗义河做嘉宾的任务自然落到我的身上。于是,我再一次到山西,去面对我的采访对象——当时已经脱下警服的苗义河。

  到了潞城,很快就见到他。开始老苗的情绪还算正常,但当我说到这个节目意图的时候,他沉默了。是的,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一个人发生了如此巨大的人生转折,内心的压力可想而知。好在这次见面前,我已经先后采访过他三次了,也算是熟人,说起话来没有太多的隔阂。

  “我咋去呢?”苗义河问我。

  “咋去,直着腰板去!”在一旁端茶倒水招待我们的苗夫人对丈夫说。

  “去吧,到哪以后实话实说,没想好,也可以啥都不说。”潞城新上任的市委牛书记也出面劝老苗。

  事后我知道,《焦点访谈》的特别节目计划,不知道通过什么途径被时任山西省委书记的胡富国了解了,他打电话给长治的市委书记,让老苗来北京,跟中央电视台“见见面也好”。

  于是,经过一番“思想斗争”,苗义和终于同意与当地交警大队其他同事一起到北京。当然,我看得出来,他当时的心情非常沉重,用“郁郁寡欢”来形容也是不过分的。

  从山西潞城马不停蹄开车到北京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我们在中央电视台后面一条街找了一家涮羊肉馆,给老苗一行接风洗尘。谁知,到了那家饭馆以后,苗义河“茶饭不思”,除了抽烟,其它“滴水不进”。显然,他的心里沉着石头。这下可把我们给难住了。

  “有了,还找老苗家里快人快语的那位!”不知是谁又想起了苗家的女主人。

  不一会儿,老苗的手机响了,他出去接了一会儿电话。回来后,表情似乎轻松了一些。我们猜,那电话一定是家里打来的。

  “有我们山西的小米粥吗?”看来老苗有胃口了。

  这又难住了我。涮羊肉馆,哪里有小米粥,而且还要“沁州黄”!

  “老苗,别难为人家了,先吃点别的吧。”一起来京的人劝他。

  悻悻然的苗义河这才拿起了筷子。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我们快吃完饭的时候,门开了,服务小姐端来一锅小米粥。

  “从哪儿来的?”我问。

  “不是你们拿的锅,拿的米让熬的吗?”

  顺眼望去,有个人站在门口,这个人我认识,是我拍《“罚”要依法》的搭档白河山的妻子热雨。后来我知道,苗义河提了喝粥的要求之后,坐在一旁的白河山悄悄打了一个电话给他的妻子,让她把锅和家里的小米拿到我们吃饭的地方,熬了一锅粥给端来。

  老苗听说了这一切,很长时间没有说出话来。

  后来他跟我说,没想到中央电视台名牌栏目的记者,会这么真诚对待一个犯过错误脱掉警服的人。第二天他进了演播室,状态就好多了。整个节目录得很顺利,在场的观众还为老苗能有再次来北京的勇气而鼓掌。

  走出演播室的时候,苗义河又跟我说,没想到观众、主持人、整个氛围对他还是那么宽容。我说,老苗,根本不存在谁跟你过不去的事,如果说过不去的话,那是你自己跟你自己过不去,或者说现在的你跟原来的你过不去。

  节目录制完成的当晚,我们陪老苗喝了很多酒。席间,他说:“从九七年下半年起,我已经有快两年没出过远门了,我怕到了外地,怕拿出身份证住宿,别人说‘你就是苗义河啊?!’。不过,今天在北京,我觉得我想得太多了,其实哪有那么严重。”他还说,第二天向去天津看看多年没见面的战友,问问我的意见。我当然支持,只是要他跟潞城水务局,他新单位的领导请个假。

  听说他后来在天津连吃三天海鲜,心满意足。

  作为《焦点访谈》的记者,难免要采访各色人等。用什么样的心态跟被曝了光的人打交道,这无疑是门学问。通过与苗义河的交往,我觉得还是那句老话:以诚相待。后来我在一篇文章中写到,要用“三平”的心态来对待被采访对象。这“三平”是指“平等”、“平视”、“平静”。作为记者,应该做到“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既不能因为有些事情令人愤怒而产生过多的主观倾向,也不能因为面对的是达官要人而失去自我。跟苗义河这位基层干部,这位与自己曾经在采访中发生过冲突的普通人的交往,让我体会到职业记者更深的含义。

  最近一次跟苗义河联系,听说他现正准备退休,家里的生活也都安顿下来了。原来他的爱人下岗,两个子女没有工作,现在这些问题都解决了。作为当时被拒绝的采访记者,后来跟他时有联系,成为了朋友,我觉着这是《焦点访谈》一个工作信条的结果,那就是:对事不对人。

  杜培武——死里逃生的蒙冤警察

  1998年4月20日晚上八点多,昆明公安局的女民警王晓湘和昆明市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在同一辆车里。王俊波的手枪也被罪犯抢走。 案件发生后,昆明警方迅速组成了一个专案组,发现死者王晓湘的丈夫昆明市公安局缉毒民警杜培武有重大嫌疑,于是将其逮捕。

  1999年2月5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杜培武死刑。

  杜培武在法庭上以自己没有杀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提出上诉。

  1999年10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杜培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的7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杜培武无罪。

  一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为何又被判无罪释放?那是因为在此之前杀害王晓湘、王俊波的真凶落网.

  杜培武显然是个悲剧人物。

  一个无辜的警察,在一个什么样的前提下才能够承认自己杀过人,这是一个急需找到答案的问题。我的采访,不用多说,顺着调查一系列错误的产生而开始:为什么公安会错抓?为什么检察院会错诉?为什么法院会错判?正是这一连串的错误,导致杜培武错案的发生。

  刑讯逼供是极易想到的答案。

  问题是,情节怎样,证据在哪?

  对杜培武的采访是在一家医院的病房里进行的。已患小脑萎缩症的他,坐在我面前,回忆那一个个惨不忍睹的场景。

  “在刑警队的办公室,我经常被用手铐铐起来,吊在防盗窗的钢梁上”,他说,“当整个身体悬空的时候,不到一分钟基本上就会失去知觉。这一切,就是为了让我承认是我杀了他们。”

  杜培武的回忆给我提供了进一步采访的线索和思路,之后,我在昆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里拍到了令人恐怖的那些钢梁。

  杜培武案的侦破经过了警犬识别、测谎仪测谎等技术手段,据说都推断他去过现场的杀人嫌疑非常之大。还有杜培武袖口上残留有开了枪以后枪药的残迹,而他腿脚上的一些泥巴的成分与发案现场的泥土的成分非常近似,所以依据这些“有罪证据”锁定了他。

  但是杜培武没有做过案。

  取得口供是破案的另外一个关键因素,这是一般民警办案的心态,事实证明也是这样的。无意间,我看到了公安机关的一段录像资料,内容是杜培武在作案现场对自己作案过程的描述。

  “在车上,你先开枪杀的谁?”录像中,公安人员问他。要知道,这些民警原来差不多都是杜培武的同事。

  杜培武说“我把王俊波的手枪借过来,很长时间没拿枪了,我感觉挺新鲜,然后把枪拿在手里玩儿,后来我想,先杀谁呢,干脆先杀王俊波吧,因为他是我的情敌,他跟我妻子关系暧昧。我举起枪来就是两枪,把他打死在座位上。我的妻子王晓湘看到这种情况以后哀求我说,你不要再杀人了,她说了一些哀求的话。我一想你既然和他好,那你们就去阴间相会吧,又给了她两枪。”

  录像中,杜培武说这番话时,表情既丰富,又复杂。

  看了那些录像,不由得你不相信他是凶手。我问杜培武,“既然你没做案为什么有这么真实的描述?”

  “那是一步一步诱供的结果,”他说,“我编的故事必须跟现实发生的一样。我得按逻辑去编,我得按他们的提示去编。我编的内容,只能是越来越丰富,越来越真实,都是在想象中完成的。逐步靠近我原来的同事所认定的那种所谓真实的情景。”所以可见他在这过程中遭受的痛苦有多大。

  事过两年,在医院,我还能清楚地看到杜培武两个手腕,两个脚腕很深的用手铐和脚镣磨过以后留下的疤痕。但谁都知道,留在他心里的伤痕,更是无法抹去的。

  因为是警察,杜培武知道自己的权利。他利用所有的可能为自己讨公道。

  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庭上,杜培武当庭拿出一件血衣,用以证明自己无端地被刑讯逼供。但令他失望的是,当他千方百计地保留下一个对他十分有利的证据,又想方设法带到法庭上时,审判长的态度几乎令他绝望:“交到法庭上来吧”,之后,便没了下文。

  “我当时真是与哭无泪啊,”杜培武说,“我感到,面对不公的司法,我个人显得多么渺小。”

  既然血衣这样的证据未被法庭采信,杜陪武想到了,他在看守所时还被拍过照片。

  那是刚刚被关进看守所的时候,由于在刑警队被反复地刑讯逼供,杜培武的身上,特别是脚上和手上留下了明显的伤痕。他找到当时的一位驻所检察官,请求他为自己拍下照片,以备日后提供给法庭作为证据。这位检察官也觉事关重大,于是,他叫来看守所的另一位民警为杜培武拍照。

  “一共拍了四张,”杜培武回忆说。

  法庭审理时,杜陪武提到了这些照片。

  “拍大概拍过,但不知道照片放在哪里了。”那位看守所民警作证说。

  于是,照片,另一个能够证明杜培武被刑讯逼供的关键证据,有一次被“忽略”了。

  是否真的拍过这些照片?如果拍过,照片在哪?这些问题也立刻成为我们的调查重点。

  后来就找到了看守所,看守所相关民警说,记不太清楚,不知道在哪儿呢。那么他也没有否认这个照片的存在。我们又找到了法院,法院说据法庭调查没有这样的照片存在。我又找到杜培武,反复请他核实这个照片到底在哪儿照的,谁给照的,照了些什么,可能存在什么地方。因为时间比较久,杜培武也不能够完全回忆当时的情况,调查陷入了僵局。

  后来经过大量的调查了解摸底,我觉得在公诉机关的可能性比较大。于是就找到了昆明市的检察院,检察院说杜培武已经结案了,卷宗都已经上交到了云南省检察院,不在他们那儿。

  我又到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检察院说卷宗虽然在这儿,但是照片是怎么回事不便作出回答。二次陷入僵局。

  在这个时候,我觉得只要有一点可能性,就要一挖到底。

  经过一番努力,我找到了当时有可能接触到这个卷宗的一位检察官。

  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提出来看一看卷宗,仅仅是看一看,没有提出来要拍摄。这个检察官对杜培武也充满了同情,他表示同意,于是我就到了办公室,看他从别的房间里拿过来杜培武案的全部侦察卷宗。

  我喜出望外,飞快地翻了起来。

  找了一本,没有。又找了一本,还是没有。

  等翻到十来本时,在附卷看到了几张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杜培武!他的近景、中景和远景的,全身和局部的照片。别看就是四张照片,但是记录得很完整!要光是一个手腕的照片不知道是谁的手腕,这不能够被确定,显然拍照片的人是很有经验的,既有局部的,又有中景的,还有全景的,但是我有言在先,我只能看,不能拍,但是我又看到了,怎么办。我们不能让那位检察官担负不必要的麻烦,于是,我说你不想去别的房间打个电话吗?那个检察官说正好我有个事情要办一下。就在这个当口我暗示我的摄像,杜培武的四张照片后来成为节目中最出彩的证据。

  在一次又一次的刑讯逼供之后,在法庭一次一次地不采信不采纳他给提供的证据之后,他绝望了。后来我拍到了一张他写给家里的遗书,就是他在判了死刑之后他写的遗书。遗书上面他说,难道真的把我生的希望寄托在真凶的落网上吗,如果真的是这样多么可悲……没想到生机就藏在他绝望的一线希望中。后来还是他的同事打掉了另外的一个犯罪团伙——杨天勇等人,杨天勇他们很快交代自己是杀害王小湘、王俊波的凶手,而且很快找到了那把枪,这是关键证据。这才得以使蒙冤的杜培武获得了自由。

  杜培武的形象我仍然是比较难忘的,他虽然个头不高,但是充满了一种坚毅感,但是我明显地感觉到他在受了刑讯逼供,反复被折腾了两年多以后,他的性格有绝大的改变(临床诊断说他小脑萎缩这跟那个精神刺激有一定关联)。他坐在医院接受我采访的时候,异常冷静,也很超脱,只有在描述自己在刑讯逼供的惨状的时候,才有比较明显的一丝悲伤。

  我对刑讯逼供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但我采访过五期有关刑讯逼供的话题都没有播出,我一直耿耿于怀。到了2003年,新开播的《声音》节目给了播出这样话题的一个新的机会。

  我们以“依法严治刑讯逼供”为话题,在《声音》节目里请来全国政协委员、最高法院原副院长刘家琛和法学家对刑讯逼供所产生的原因,后果,危害进行了深入地分析。杜培武案自然成为这个节目中间的一个案例。

  百感交集的杜培武在看完这期节目之后对我说,没有想到作为一家媒体的一名记者,这么长时间之后你还持续关注这个事件。他还说,一开始看这期节目的时候,是在非常激动的状态下看完的,脑子里很乱,等第二天早晨重播的时候,他才算静下心来又看了一遍。可以想见,几年前的那一幕幕对他的影响真是太大了。

  每一次看我所剪辑编好的《焦点访谈》《杜培武的遭遇》这期节目,我的心情都是不一样的。最开始是对他个人的同情。到了《声音》节目便成了对中国法制的思考。因为《声音》节目提出来的司法建议是要修改相关法律,刑讯逼供这样的类似的案件的审理要举证倒置,就是说让公安机关拿出证据来证明没有打过原告,没有打过反映刑讯逼供的人,而不是说依据现在的法律说,让被打的人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被打过。

  杜培武曾被双开,又被吸纳进公安队伍。后来他说,作为警察我知道怎样珍惜警察的荣誉。我绝不搞类似这样的事情。对刑讯逼供从原来一般的理解到现在有切肤之痛,我理解他的感受。

  我想这件事情对于杜培武本人的伤害是巨大的,是金钱所无法挽回的,他说这番话的时候虽不是非常激昂,但态度是异常坚定。但是他是不是真的打心眼里还是对警察的这种职业有跟他最初选择警校一样神圣的感觉,这里面我个人觉得应该还是有差别的,我相信这种差别的存在。他之所以现在还回到警察队伍中间,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他想通过这个方式找回自己的尊严。有的时候人们通过一个民警会联想到整个队伍的所谓的腐败或者是执法不公,我想杜培武本人可能想通过自己的这种努力或者自己的存在来证明这支队伍还是好的,是有希望的让人民放心的。

  郑东强——有胆有识的公安局长

  除了公安题材的批评报道比较难作之外,一些与公安有关的节目往往采访难度也不小。比如打黑、打私、缉毒、追捕,此类案件一般环节多,曲折复杂,拍摄风险大,在采访过程中间意想不到的事情很多。在我多年的《焦点访谈》的经历中,有相当多的公安民警给了我们很多帮助和支持。这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厦门市公安局副局长郑东强。

  郑局长是一个老干探,刑侦出身,在警察圈里有相当的影响,口碑也很好。我跟他的交往源于1999年3月份去厦门的一次采访,那次的采访对象是一个涉嫌走私犯罪的团伙。

  1999年2月的一天,我接到了一封观众来信,写信人是杨浦海关的一位关长秘书。“《焦点访谈》编辑同志,现将我关领导收到的‘内部商情’寄上。看后颇感里边大有文章,首先,寄信人在信中既不署单位名称,也不署单位地址,从查找区号才得知,是福建厦门、泉州一带。第二,信中自称长期与台湾进行贸易合作,采用多种渠道进口分类商品,所提到的轿车、摩托车、彩电、音响、空调、手机、都属于许可证管理,国家限制进口重点敏感产品等等。第三,报价上,能够看出这个价格之低令人不可思议。其中轿车系列(翻新)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其它各种型号轿车从我们开关掌握的最低估价,所列价格也不足最低档案价,更不用说法定关税了。”写信人认为这一线索可能涉及重大走私犯罪,于是把这封信就寄给了《焦点访谈》,寄到了我的手上。

  拿到这封信,我立即找到了海关总署新成立的走私犯罪侦查局。那个时候这个局刚刚挂牌,没有精力抽出人力来陪同我们前往厦门进行采访,于是安排了厦门走私犯罪侦查的分局的同志配合我们。

  带着线索我们到了厦门。一到厦门,我又改变了主意。因为在我看来,但凡比较大的走私团伙,都是和当地海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招不慎就会打草惊蛇。这个时候有一位朋友把抓,我跟你介绍一个人,这个人叫郑东强,是厦门市公安局的副局长,抓刑侦很有经验。以前在海关的走私犯罪侦查局没有成立的时候,他主要抓打击走私这方面的工作。我就找到了郑东强局长。郑局长当时也很犹豫,他说新的专门机构已经成立了,打私不归地方公安管了。我们来插手这个事情,恐怕多有不妥。我觉得也有道理。

  此时,涉嫌买卖私货的人,不断跟我联系。如果我要再耽搁下去,会失去最佳的采访时机,公安人员也会失去打击走私的最佳时机。在这个情况下,我就通过其它渠道找到了当时福建省省委的一个领导,我请他帮助,这个省委领导很快回复说,请当地缉私的地方公安协同你们,配合采访,同时坚决打掉这个犯罪团伙。在这个前提下,我和郑局又一次亲密接触。

  对方电话打过去,我自称是一家贸易公司的业务经理,准备给他做一笔生意。我就问他这个单上的有关供货的情况,他说我们这个都是秘密的,需要面谈才行。当时我在厦门,为麻痹对方,我自称是在南京,后来对方电话里说那好,我们知道这个4月1号有一个航班,有飞机从南京到厦门,你坐这个航班来。

  郑东强局长和走私犯罪侦查分局另外一个副局长两个人商量定了以后说,我们给你们安排随着那个航班的旅客,一块从出港的方向出来,这样卖货人就不会怀疑你们了。于是我就和我的搭档白河山,提前通过另一个通道,到了机场里边,等这个飞机落到厦门机场,然后从里边出来。果然见有人举着牌子,在接我们。因为厦门是一个岛,如果说走私团伙把我们往岛内接还好办,比较容易掌握和控制,如果他往岛外走,情况就可能比较复杂,不好控制。一旦走到厦门控制的区域之外,那还有一个跟别的警方联手的问题,我们的安全怎么来保障,这也是一个问题。郑东强局长果断决定,不论岛内还是岛外,他们都负责到底。警方将我们必由之路设了几个点,来策应和埋伏。

  我们住到走私团伙的人安排的宾馆,固定房间,是312。由于警方部署得比较及时,我们车的后面有民警的车跟着。刚一到312房间,没几分钟,警方就把312房间对面和左右的房间全面控制起来。后来我知道有几十个民警就分别在这几个房间里,一面观察对方的动向,同时也在保护我们的安全。

  记者乔装采访,有一个尺度需要把握,你在拿到事实的同时是不是在引诱犯罪?比如说别人卖一部手机,你说光要这部手机不行,你给我搞部奔驰。别人说没有,你说看你报价是30万,我给你60万。可能在这个利益驱动下,他就为你搞到了奔驰,其结果是使犯罪情节变得严重了。我是法学硕士,我当然要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我带着疑问请示制片人梁建增。他也认为这些问题既不能绕过,也必须解决好,让我马上请教中央电视台律师石村。与此同时,我跟郑东强局长他们一起制定了一个方案,既能够把事实真相调查清楚,同时又最大程度保护我们安全,还能够不违法。方案确定以后,我觉得冒点险就比较值得了。

  结果按照约定,第二天上午,对方电话果然来了,说由原来的在我们房间里见面,现在改成一个茶楼。随后出租车把我们拉到了一个名叫圣淘沙的茶楼。茶楼的一个房间里坐着四个人,房间是长方形的,最靠外面的这面是一个门。对方四个人坐在两侧,把我们迎进门后,正对面的位子留给了我们两个。这个空间是非常不利于我们的。就开始谈生意,我首先提出来要看货。对方就说咱们刚接触,我们这都是走私来的,没有货可看,咱们先谈价格。然后这伙人一定要让我们出示身份证。史料不及的情况下,我们只好把身份证拿出来给他们看。这样我和白河山的真实姓名、家庭住址等等,也都被对方一一记录在案。

  回到酒店之后,郑局当时认为他们是一个比较大的团伙,而且有台湾人,又不肯轻易地出手,说明他们对我们还有防范心理。那么需要进一步去攻克。他迅速部署了一些特警加强了对我们的保护。同时在会上决定,让我们继续扮演买货人,然后警察在旁边选择恰当的机会来打掉这个团伙。这说明记者的每一步都是在警察的许可、同意下进行的,协助警方破案的同时,我们也完成了自己 的采访。

  在焦急中等到第四天,电话响了,是飞机场接我们的那个人的电话。他说下午三点在浪淘沙茶馆再见面。接近3点钟,我电话又响了。对方说接头地点我们临时改变了,你们就在圣淘沙茶馆门口等吧。然后我和白河山又在那儿等,等了一会儿出租车开过来,我说去哪儿?司机说几分钟就到,也不告诉我去哪儿。七拐八拐,到了另外一个茶楼。下车的时候,我用余光一看,发现郑局派来的民警们,也跟着我们一块到了那个茶楼。

  这里要交代一个小插曲。在北京出发之前,我们考虑到对方会核实我们的身份,上面写北京某某贸易公司。名片上留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是《焦点访谈》办公室的一个分机电话。我和白河山,还有康锐三个记者到厦门采访的时候,办公室里这个电话旁边一张大纸写着这样的一些字:“注意,此电话危险,除了杨红之外,别人不要乱接。”特别醒目。就是怕对方打电话过来审核我们身份。后来得知,走私分子和我们见了第一面之后,果然有电话打到这个分机上了。根据原来的设定,是我的同事杨红接的,杨红天衣无缝地把这个事情给平复了,说确实是我们公司,我们这儿一个经理,确实在南京出差。这样我的说法和北京这边的说法一印证,对方就进一步相信了我们。

  再说茶楼里。我和白河山在屋里边与这个走私团伙谈生意,外面另一位摄像康锐跟着民警等待时机,准备抓捕。后来我这个节目是平行剪辑的,所以剪得跟警匪片似的非常好看。对方就提出来收定金,他说也不用多,两万五就够了。

  我说两万五也可以,就把钱拿出来了。我跟郑局有个约定,我说几句话,警察就破门而入。我说:“你看协议咱们也定了,这个定金我也交给你了,如果按我们约定的时间货没有到,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但原来的约定是说:“你们如果不把货运到我们那儿,我就报警了。”可能是因为我的话与原来的约定有出入,外面的民警就觉得举棋不定。过了大概几秒钟,十几秒。一点动静没有。我想可能稍有出入也不行。赶紧按照原来约定的方案又说了一遍。话音未落,门哐的一声被撞开,黑洞洞的枪口伸了过来,就把我们所有在场的人都控制住,很快就分开,把剩下四个人带走。

  后来,郑局拍着我的肩膀说,显然不够老练,怎么能不按照约定的来,关键性的话不能有错。万一出击不够及时的话,可能会产生别的后果。我当然觉得没那么严重。但是事后一想,公安工作的确不能马虎,特别是在这种比较紧急的时候。我才亲身体会到公安工作的危险和不易。

  后来经过一番侦查,这个走私团伙其实是一个诈骗团伙。他们在东南沿海一带,特别是在福建的安西、泉州、厦门一带利用手机中奖之类的谎言诈骗大量定金,已经用这种手法,诈骗了十几万元钱。

  我也很感谢厦门警方对我们的积极配合,对采访的支持。后来郑局长送我们到厦门机场,就在我准备和郑局长告别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响了,对方打了一个电话,恶狠狠地说:“我知道你们来了两个人,一个姓再,另外一个姓白。你让我的兄弟有去无回,我也让你有来无回。”在电话里我就跟对方说,我在厦门机场,你们来吧。我把电话就挂掉了。我就把这个事情当笑话一样跟郑局长谈了,郑局长笑了笑说,这些人气急败坏。没曾想为了慎重起见,他马上叫民警护送我们一直到飞机上,到了北京以后,他们又跟北京警方联手,要保护我们从机场到电视台,怕万一中间有什么麻烦。厦门一行,不仅完成了一个节目的采访,同时也交了一批作警察的朋友。

  非常值得一说的是,1999年年底,厦门远华案被揭露出来了,郑东强作为在风口浪尖的公安局长,在那么敏感的位置,没有被牵扯到这个大案之中,足以证明这样一位公安局长的自身素质。前不久,在北京见面的时候,我还提到了当时的情形。他笑了笑说;“只要我们好好把握,就不会发生什么问题,更何况我是个老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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