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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吸脂致死 辽宁首例“美 ”死人官司索赔60万   
08月16日 17:52

    中新网北京8月16日消息:昨日上午,营口大石桥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奇的“美”死人的官司。

    据辽沈晚报报道,37岁的崔女士来到大石桥市某美容院,要做腹部吸脂美容手术。今年3月22日,美容院女老板硕某来到沈阳,将沈阳市某医院麻醉师纪某、美容师曹某接到其美容院。当晚7时许,众人开始给崔女士“开刀”,纪某给崔女士静脉注射麻醉后,曹某开始为崔女士做手术。后来发现崔女士呼吸异常,曹某等人便将崔女士送到医院抢救。崔女士因抢救无效于3月27日死亡。经有关部门鉴定,崔女士系因异丙酚(一种麻醉药)用药过量引起呼吸抑制、呼吸功能障碍导致肺、心、脑等脏器功能障碍而死亡。

    有关部门对美容院进行调查,结果发现美容院没有医疗整形美容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大石桥市检察院认为纪某、曹某、硕某在执业地点以外的非法医疗机构内非法行医,并且致人死亡,构成非法行医罪。

    伤心欲绝的崔女士家属提出的赔偿请求是60万元。

    在庭审过程中,纪某称自己有医师证书,并一直在沈阳市某大型医院从事麻醉工作。纪某说:案发前两天,我接到曹某电话,让我到大石桥为崔女士做麻醉。看到美容院有手术室和休息室,还有一些抢救设备,也就没多问什么。当时确实不知道美容院没有证件。当晚共给崔女士注射了100毫升异丙酚,这个用药量不足以造成崔女士死亡。

    曹某也称自己有《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具有行医资格。曹某说,我到美容院的时候已经是晚上7时多了,在崔女士的要求下开始做手术,纪某为崔女士麻醉后,我就开始正常腹部吸脂手术,没想到出了事。曹某承认自己没看过美容院的证件。

    美容院老板硕某说:我和曹某是合作关系,与崔女士也是朋友。我也曾到工商部门办执照,但是一直没办下来。

    纪某、曹某、硕某三人在法庭上都不承认犯有非法行医罪。中午12时30分,法庭宣布休庭。目前还不清楚何时开庭。

    据了解,“美”死人的官司在辽宁省尚属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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