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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让你专心治学 不必为还款忧虑

央视国际 (2003年08月20日 21:20)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李术峰 胡涛涛)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速人才培养,特别是使经济较困难的优秀青年得以深造的重大决策,学子得到这笔贷款后,尽可专心治学,学习期间不必为还款忧虑。

  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不需要担保,只需要提供贷款介绍人和见证人,以个人信用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且介绍人和见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借款学生根据个人的经济情况,可以在学习期间偿还本金和利息,也可以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经办银行对借款学生在校期间欠交的贷款利息不计复利。

  另外,贷款学生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在贷款合同期内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时,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展期(贷款到期后,本金不能归还,又申请续贷)。借款学生毕业后到异地工作的,可采取通过经办银行异地分支机构汇款到贷款银行的方式归还贷款;贷款银行也可与借款学生工作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协商,办理贷款转移手续。

  新闻背景:如何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李术峰、胡涛涛)困难学生可以每人每学年申请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应为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学生。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天内凭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介绍人和见证人提供的证明,向学校的指定部门(一般为学生处)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对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一般发放无担保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提供贷款介绍人,借款学生必须提供两名贷款见证人。

责编: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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