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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留学中介问题多 教育部将制定服务标准

央视国际 (2003年08月13日 11:05)


  CCTV.com综合消息:针对目前某些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片面追求经济利益,采取提供虚假或不完全信息、发布虚假广告、诱导订立不利于留学当事人的中介合同等方式,侵害留学当事人合法权益等问题,有关专家提醒留学当事人在订立留学中介合同时,应提高警惕,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防止误入中介机构设置的种种“陷阱”。教育部通过了第三批自费出国留学服务机构认证评审后,自费出国留学行业的竞争更为激烈。为了保障留学者的合法权益,中国教育部即将出台留学中介服务标准。→→【欢迎您进入央视国际留学频道 您将获得更多有关留学方面的信息

  中国自费留学中介存在几大问题:

  一些具备资格的留学中介机构为谋取经济利益违规运营,如编造假材料、转借资质或发布虚假广告、擅自开展未经确认的出国留学项目;仍有不具资格的非法机构从事留学中介活动等。为此,教育部日前就近期一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违规和境外机构在华非法招生案件公开曝光。→→【教育部通报部分教育涉外违规案件,提醒留学人员谨防上当


  中介机构应该提供哪些服务?

  留学服务属于教育贸易的范畴,它具有双重性质:既属于企业行为,靠市场生存;同时又是指点人生道路的服务,它能够帮助服务对象进行人生设计,对他们前途和命运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大多数有留学意向的申请人对国外教育体制和院校情况的了解不够深入,加之每个人的学历情况、经济条件和发展方向都不尽相同,这就要求留学中介机构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指导和建议,做到因人而异,量体裁衣。专家说:中介机构的服务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出国前的留学预备教育(包括语言培训、相关国家的文化社会经济等的情况介绍、留学常识等的学习),接受咨询,帮助设计留学方案(适合去哪个国家,适合学什么专业等),帮助联系国外学校,办妥报名注册手续,辅导办理签证,直到最后把学生送出国。

  教育部四项新举措:

  针对这些问题,教育部已陆续公布国外学校名单和经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与国外学校合作项目名单,并正在实施四项新举措:一是筹建境外教育机构资质鉴定中心,加强对境外教育机构的资质鉴定;二是开通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三是着手制定中介机构服务规范标准,推动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四是进行中介从业人员培训。→→【为出国留学人员提供便利 教育部公布10个国家部分学校名单:有美国、英国、丹麦、南非、挪威、马来西亚、爱尔兰、荷兰、希腊、塞浦路斯等

  专家支招:如何才能保护留学消费者的权益呢?


  了解基本留学知识

  留学的基本知识应该包括国家有关的政策规定,如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留学的基本程序、各国的基本政策等内容。一个成熟的留学消费者应该了解如何鉴定合法与非法中介、了解留学市场中的非法中介和非法服务表现。

  自主选择服务项目

  在留学消费者选择了一个中介之后,最重要的一步就是签订服务协议了。这一阶段消费者应该自主选择服务项目,拒绝强制交易。有的中介除一般的留学服务项目以外,还经常向客户推荐一些额外服务,如代买飞机票、代取签证等。这些服务当中,如果消费者觉得没有必要接受的话,就完全可以坚定地说“不”。

  遭遇侵权要求赔偿

  第三,消费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时,有权要求赔偿。留学中介的行为如果是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时,是要承担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的。对消费者的财产造成一定损失的,中介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违法比较严重的中介,如诈骗等,触犯了我国的有关刑律,应当承担有关刑事责任。

  根据教育部要求,为做好留学人员和社会各界对国外学校情况和相关学历、学位认证的查询工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日前设立专线电话。专线电话号码:010-82300056 82301008也可通过以下方法进行查询:传真:010-82301166 电子邮件:interco@stnet.cscse.edu.cn 或访问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责编:周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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