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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按户籍人口比例分配代表数的尴尬

央视国际 (2002年12月02日 16:16)

  中国青年报消息:《南方都市报》11月27日报道,深圳超过3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在“当家做主”问题上遭遇尴尬:他们没有资格当选人大代表。据悉,非户籍常住人口没有资格在深圳当选广东省及全国人大代表与现行《选举法》有关。《选举法》是按户籍人口数量来确定代表数量的。因此,深圳超过300万非户籍常住人口不在考虑范围内,只能按照深圳132万户籍人口数量,相对应的代表人数也就只有19名。显然,无论从落实公民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角度,还是从推进民主化进程来看,此种做法都是不合理的。

  现行的人大代表和政府官员选举制度,在人员的资格确立和地区之间的名额分配上,主要是按照传统户籍人口的比例进行的。在计划经济时代,严格的户籍制度造成严重的城乡二元分割,人们的自由流动受到严格束缚,人口的大规模跨地域流动基本上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基于户籍人口比例分配人大代表名额的选举制度有其一定的现实合理性和历史意义。但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在市场作用下已经不断地进行自由流动和配置。因此,旧有的选举规则已经不适应正在发生变化的社会环境。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是按照户籍人口的比例确定代表名额的分配,就不仅会导致入选人大代表结构与当地的人口结构严重不符,而且难以保障非户籍常住人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目前,全国流动人口已经接近1.3亿。由于他们长期流动在外,与流出地之间的互动越来越少,但是与流入地的联系却越来越密切。可是,在落实基本政治权利的时候,他们却成为被忽略的群体,陷入边缘化的境地:由于长期在外工作,所以不能回家参加选举和被选举,即使参加了,由于其在外流动,也不能获得伴随政治权利落实而带来的利益;基于户籍人口比例安排代表名额的分配方法,又使他们无法就地行使政治权利。

  如果某个群体丧失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将不仅严重影响到其对政治利益的分享和政治话语权的获取,而且会严重影响其对经济利益的分享和维护。显然,这不利于社会文明和进步。因此,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对现行选举制度中的名额分配方法进行有效的改革,已经成为必然的选择。(东方舟)

责编:水晶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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