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进口丙烯酸脂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央视国际 (2002年12月06日 10:04)
上海电视台消息:5号,外经贸部发布公告,决定对进口丙烯酸脂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因为根据调查,原产于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的进口丙烯酸脂存在倾销行为,而且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这是我国入世后,又一次运用WTO规则有利出击,维护自己的民族工业的利益。
上海高桥石化丙烯酸厂是国内三家最大的生产丙烯酸脂的企业之一。丙烯酸脂是一种应用广泛的化工原料,涂料、粘合剂等都要用到它。2000年起,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的相关企业为了占领中国市场,以低于本国市场价格向我国大量倾销丙烯酸脂。高桥石化丙烯酸厂的丙烯酸脂产量锐减,连续三年亏损了1亿4千4百多万。
上海高桥石化丙烯酸厂厂长 邵敬铭:我们在最严重的时候,一年要亏损5400万,10%的员工要下岗。
加入WTO后,上海高桥石化丙烯酸厂联合国内另外两家大企业向这四个国家提起了反倾销诉讼,并于2000年8月最终胜诉。停产了18个月的生产线又重新转了起来。
这起案例是上海企业反倾销的第一案,但是从1997年至今,上海企业参与反倾销诉讼的一共才8起,相比之下,2000年来上海企业受到的反倾销起诉却达到了70起,涉及企业220家,影响上海出口额3400多万美元。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入世不久,许多国内企业对WTO的规则还不熟悉,一些成员方就充分利用WTO规则中的贸易壁垒措施提出起诉,目的就是要争夺市场。从案件的类型看也出现了多元化现象,不仅仅限于反倾销,还新出现了关于知识产权、保障措施、技术壁垒等方面的起诉。一些国内企业由于怕官司、怕花钱,有的干脆放弃了打下的市场,另觅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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