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杀女案一审判决
央视国际 (2002年10月17日 14:41)
黑龙江电视台消息:一段时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的“法轮功”痴迷者关淑云杀女“圆满”一案10月17日有了结果,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轮功”顽固分子关淑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案的另外三十一名法轮功分子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2002年4月18日到22日,徐沂、张丽平等四十六名法轮功痴迷者非法聚集到关淑云家,关淑云在法轮功分子张丽平和王志林的协助下,以"驱魔"为名,将自已八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伊春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认定被告人关淑云犯有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其余三十一名法轮功分子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四年不等。
痴迷邪教,一手炮制杀女惨案的法轮功分子关淑云等终于受到法律的严惩,消息传到关淑云居住的伊春市美溪区建设委,居民们拍手称快,孩子们想起被害的小朋友戴楠,不禁泪流满面。
小学生张雪:“我还想和戴楠一块玩,一块上学,可她再也回不到我的身边了,我希望戴楠的悲剧不要再在别的小朋友身上重演。”
伊春市美溪区建设委居民李志章:“关淑云是有罪的,应该受到惩罚,但她同时也是法轮功的受害者。”
伊春市美溪区建设委居民刘景龙:“原来很美满的一个家,现在被法轮功害得家破人亡,法轮功太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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