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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透视(1)——血的警告



  最近一个时期,在我们国家采矿业的小企业里面,连续发生了重特大的死亡事故,死伤动辄几十人,乃至上百人,今天我们特地请来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王树鹤司长。王司长和我们谈一下这方面的问题。

  在采访之前,先请我们的观众来了解一下,前一段时间发生在徐州的煤矿爆炸事故。

  7月22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旺区岗子村五副井发生瓦斯煤层爆炸,造成92人遇难,遇难人数之多,令人震惊。90多个家庭正承受着失去亲人的巨大痛苦,社会因此蒙上阴影。这是今年发生在小煤窑的第21起特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从今年上半年已发生的事故来看,80%都发生在乡镇煤矿,其中一次死亡人数10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有20余起,共死亡400多人。这也就是说,在我国每天至少会有两人因小煤矿发生安全事故而丧生。

  主持人:王司长,为什么这些包括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式的企业偏偏成为事故的高发区?

  王树鹤:首先,就是小矿山,小煤矿,这些都是属于灾害比较重的行业。

  主持人:高危产业。

  王树鹤:在安全生产上要求比较高,比如煤矿要求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这几大生产系统必须是完善的、健全的,能够给井下提供一个安全生产的条件。另外呢,煤矿井下有水、火、瓦斯、煤尘等重大的灾害,对这些灾害的防治,必须有预防性的措施,这些措施必须到位。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这些矿山的安全生产。我们一些小矿山、小煤矿,没有做到这一点,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所以,这样的矿山再违章生产的话,就很可能造成事故,事故多发是必然的。

  记者发现,在徐州市周边的乡镇,小煤矿星罗棋布,大大小小就有160多个,当地人告诉我们,发生事故的五副井是1998年由现任矿主庄精财等六人共同投资226万元建成的。

  在当地的小矿井中,这座井算是生产条件比较好的了。当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口井是一口独眼井,按照煤矿生产的有关规定,这样的井是连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都不具备的。井口应该是一进一回,它这是独眼井,光进不能回。出了事故,逃生的可能性都很小。

  最新的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岗子村五副井发生如此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就是因为独眼井不能提供完善的通风系统,井下通风不足,造成瓦斯达到爆炸浓度,最终引发爆炸。

  王树鹤:这个事故非常典型说明这个问题,作为一个煤矿,首先应该有一个完善的通风系统,那么独眼井就没有这个系统。另外,这个井,我们在事故调查中了解到,也没有采用防爆的放炮设备,是用明电放炮,由于违章放炮引爆了瓦斯。另外,这个井也没有按照规程设置灭尘系统,煤尘堆积是比较严重的,所以瓦斯爆炸以后扬起煤尘,煤尘参与爆炸,所以事故的爆炸威力是比较大的。所以矿井(爆炸)造成的事故后果也非常严重。

  主持人:像徐州这个例子,可以说是在这种小的煤矿里非常典型的一个例子,有很多这样的小企业主,他根本不愿意把钱投到安全生产设备上。

  王树鹤:因为安全生产和生产效益是有矛盾的。按照规程的要求,是有条件的,达不到条件是不能生产的。另外按照规程的要求,你是要有投入的,你要投入一些设备,投入一些装备,要采取一些措施。那么小矿呢,他受利益的驱动,不愿意在这方面花钱,他就是想多出煤,多卖煤,多挣钱。所以,他超前性的一些措施,一些手段跟不上,所以造成了事故,造成了隐患。另外这些矿呢,由于利益驱动,聘用的人员也大部分都是一些农民工、流动人员,他们的素质也很低,这些操作者素质很低,不适应这种行业。

  矿场开采属于高危行业,国家对其安全生产有严格规定。事实上矿主贪图最大利润,安全设施投入不足,还只是这类小企业事故频发的一个原因,而管理者安全意识的淡漠,从业者对自身安全的忽视,是导致事故频发的又一重要因素。在徐州采访的过程中记者发现,在这些小煤窑工作的大多数都是周边的村民,他们大多数从未接受过安全生产的培训,缺乏起码的安全生产知识。

  记者对7.22事故幸存者进行了采访:你担心不担心安全问题?

  幸存者:我不懂这个。

  记者:以前下过煤窑吗?

  幸存者:没有。

  由于工人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在小煤矿,许多矿主不仅不提供相应的培训,还借机简化安全生产操作规程,造成事故隐患。在煤炭生活中,瓦斯是引发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按照煤炭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每次下井前,瓦斯检测员必须对瓦斯浓度进行检测,确认安全之后才能开始生产。

  记者:每天都检测吗 ?

  幸存者:这个不一定,有时候检查,有时候不检查。凭感觉,反正他要是觉得良好了,就不检查了。要是感觉不好呢,就是检查一遍。

  记者:如果当天没有进行瓦斯检查的话,你们下井的时候也不担心吗?

  幸存者:不担心。

  忽视安全的代价是沉重的,如果7月22号那天,岗子村五副井进行了瓦斯检测,也许一场灾难就可以避免了。在上半年的特大安全事故中,由于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造成安全事故,更严重的是有的工人甚至连基本的抢救知识都不具备。吉林省白山市道兴小煤矿发生的一幕惨剧就证明了这点。7月1日上午9点,道兴小井发生冒顶事故,埋住五人,小井的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抢救,但由于缺乏起码的抢救知识,措施采取不当,造成上层巷道中的积水泄露,抢救人员中又有16人被埋,最后21人全部遇难。

  王树鹤:煤矿的规程500多条,应当说每一条都是经验的总结,有的是用咱们职工的鲜血换来的教训。所以,这些规程必须严格地执行,你不执行规程的话,那就是对职工的不负责任,就意味着事故。咱们确实有些个别地区存在着地方保护,就是说片面地看到了小煤矿给地方可能带来一些经济效益,所以这样的话,就不愿意对小煤矿严格管理,降低了小煤矿的安全上的要求,所以这样也是深层次的重大的一个隐患。

  我们国家一贯强调要加强安全生产,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一些企业和地方仍然只重视指标,却忽视安全,忽视管理,安全生产制约机制出现了弱化的倾向,从而造成事故频发。今年4月21日,陕西韩城矿物局下峪口矿2号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就是由于国有煤矿把矿办小井承包给个人,承包人又把井下作业点分保给包工头,各方只追求利益,安全生产被严重忽视,结果造成事故,事故中共有48人遇难。

  记者又采访了陕西省韩城矿物局下峪口煤矿原矿长邓正兴。

  邓正兴:二号井发生事故的原因,根据事故调查组下的结论是这样的。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就是通风管理混乱,风量不足造成瓦斯积聚,以及井下电器管理混乱。这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有三个方面,一个方面就是承包者偷采一号层,第二个就是井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第三劳动服务公司实行以包代管。

  接着,记者还采访了陕西省韩城矿物局多种经营公司总经理商振财。

  记者:以包代管带来了什么危害?

  商振财:以包代管带来的危害就是情况不明,疏于管理,容易发生问题。

  对比这些事故,我们发现他们惊人地相似,小矿主追求最大利益,造成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规程不能严格遵守,安全事故频发。因此,政府对他们进行长期有效的监管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总有个别地方不能把监管工作真正落实。江西省徐州市岗子村五副井没有任何生产许可证,从1999年以来,一直在进行非法开采。三年来,当地有关部门对它熟视无睹,听之任之,甚至在国务院下达了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乡镇煤矿的紧急通知之后,当地主管部门对它还只是下了一份停产通知书。

  江苏省徐州市贾旺镇煤炭工业公司经理高厚学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在他停产之后,有没有镇里的煤炭公司,有没有不定期的检查?

  高厚学:停产以后,我们18号又下了一个通知,全体煤矿在停。停产以后就不生产了,我们就不会去检查了,不生产了还看什么?

  当地有关部门疏于管理,给矿主有了可乘之机。7月13日,矿主庄精财通知工人复工。7月22日岗子村五副井发生爆炸,92人遇难。原始的生产手段,淡薄的安全意识,急功近利的心理使这些高危行业的小厂小矿正处在安全生产的高危地带,如果政府不加大监管力度,后果将不堪设想。

  主持人:看来要想彻底解决安全隐患的问题,必须两个方面都要下力气。

  王树鹤:对。一个就是要提高我们的办矿标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该关的关,该停的停。第二个就是政府一定要加强监管,对违章生产,不按照有关要求去组织作业的,关了又死灰复燃的责任人员严肃查处,要创造一个依法生产,管理有序的局面,一个氛围,这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正是这些小煤窑存在严重的隐患,所以才特别容易发生恶性事故。为什么国务院曾经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对这些小煤井、小煤矿进行关闭和整顿,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国务院的有些规定在一些地方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这些小煤窑、小煤井为什么关闭起来这么难?我们要在下一期的节目中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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