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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犯罪 坑害国家——整顿市场 严格执法系列报道之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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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被送上了法庭
广东省潮阳、普宁两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之所以如此猖獗,如此触目惊心,与当地政府的支持、纵容和庇护是分不开的。其做法往往是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和税务机关亲自出面,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进行骗税活动。国务院调查组这次在进行专项检查时,就发现了许多这类情况。
流沙镇是广东省普宁市市政府所在地,也是这个市最大、最繁华的一个镇,从气派十足的镇政府大楼不难看出流沙镇这两年的“繁荣”景象。然而这一次,不仅流沙镇的镇长、副镇长等个人,就连流沙镇人民政府都成为被告,被送上了法庭。
法庭认定:原流沙镇镇长黄少壮、副镇长黄少宜、财政管理所副所长何培洪、原普宁市国税局城区中心分局局长林郁,以各自单位名义,积极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分子提供资金和补贴,据统计,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4亿多元,骗取出口退税三千多万元,目前,大部分税款已无法追回。
奖惩分明的歪主意
这件事情的源头还要从99年说起。当时,普宁市政府下达了关于乡镇财政收入基数的通知,普宁市国税局也下达了当年增值税、消费税、涉外税收入任务的通知。规定了下辖各乡镇等单位的财税收支任务和相关的奖惩措施,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增值税的超额部分由市、镇四六分成。
“他们每年给我们下达这个任务,是绝对必须完成的,完成不了的话,原来财政包干基数,给我们的分成就要扣除。它对我们的财政整个经济发展,也是有影响的,”被告人、原普宁市流沙镇镇长、镇委书记黄少壮说。
据被告人、原普宁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中心分局局长林郁说,实际税源是任务的70%。
那么,剩下的30%缺口怎么办?流沙镇的领导们不是把完成税收任务的希望放在支持企业、挖掘税源上,而是搞歪门邪道,打起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主意。镇长黄少壮亲自主持召开了流沙镇镇属部门协调会,林郁、何培洪、黄少宜等人在会上讨论通过了一整套名为“支持出口供货企业”、实为骗取出口退税的措施。
国务院出口退税工作调研组领导小组成员韩春介绍,他们开这个会的实质,实际上就是流沙镇政府启动骗取出口退税。
骗取出口退税的“大政方针”定下之后,落实就成了当务之急。按照开会时的部署,镇里各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一步一步地使各项措施迅速得到了落实。
骗税三步棋
第一步就是筹集资金。“由流沙镇政府出面,从银行贷款三百多万 挪用财政资金九百多万,总共是一千二百多万,”国务院调查组的韩春说。
钱就这样筹到了。第二步就是这钱要借给谁。按照部署,这些钱要借给镇里的出口供货企业。全镇有800多家出口企业,最后,由黄少壮拍板把这些钱全部借给了江极洲、陈木强、许汉波三个人名下的十几家企业。
那么这些企业都是些什么样的企业呢?“他们这些企业都是属于‘三无’企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郑永谋告诉记者。这些虚假的企业本身没有生产经营,也没有厂房、没有机器、没有实际的销售业务发生,是专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而成立的公司。
好不容易筹的钱都支持了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那么镇里的税收任务怎么办?不用担心,其实这些钱并没有真正落到这些虚假企业的手中——贷款的钱都预交了增值税 “黄少壮提出的嘛!”林郁说:“他说不能挪做它用的,就移交这个6.8%的增值税。移交这个税,我觉得对我们来说 他不会拖欠我们的税款,能够及时来缴纳。我个人觉得这对我们来说应该是好事。
对此,黄少壮也承认:”就是交税才是实实在在的,我们才定在这个环节上。”
这就是第三步,倒手骗税。这些钱名义上借给了这十几家虚假企业,实际上只是从这些企业过了一道手,钱又回到了普宁市国税城区中心分局的帐上,成了预交的增值税款,这样一来,流沙镇的税收任务有了保证,而不法分子们也得到了正式的出口退税有关单证,使骗税活动穿上了“合法”的外衣,由此可以有恃无恐地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骗税活动。
骗税越多 “贡献”越大
这些供货企业,都是虚假的供货企业,它们本身并不创造价值,也不发生纳税的义务。所以,这种缴税,表面上看是预缴了税款,但实际上掩盖了这些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更要命的是,这笔资金仅仅是流沙镇政府启动骗税的一个开始。如果没有这笔资金,流沙镇大规模的骗税从一开始就是难以得逞的。
也正因如此,他们这三个人后来才一共开出了四百多份虚假发票,税额五千多万 ,造成了国家三千多万的损失!
流沙镇政府对这样的骗税活动在提供启动资金的同时,而且还有额外的“奖励“。镇政府对27家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的虚假企业发放补贴170多万元,江极洲、陈木强两人分别得到了90多万元和9万多元。在这样的大力扶持之下,不法分子骗取出口退税的干劲越来越大,对流沙镇的税收贡献也就越大。当年,流沙镇政府和普宁市国税城区中心分局都超额完成了税收任务,其中流沙镇超收600多万元。而这些虚假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就达到1370多万元,镇政府和税务分局也分别得到了超额提成。
“流沙镇政府超额完成了上级给他们下达的增值税任务,上级奖励给他们的超额奖近百万,城区中心税务分局也得到了超额奖110万。”郑永谋法官说。
涂改帐目蒙混过关
骗税计划一步步得逞,税收任务也如期完成了,然而好景不长。当国务院工作组来检查时,黄少壮、林郁等人为了应付检查,只好急忙给江极洲、陈木强、许汉波等人的虚假企业找挂靠厂家,妄图蒙混过关。
原流沙镇企业办公室主任江木立说:“当时有几个厂,可能这个(厂)没有生产场所,当时黄镇长有交待,帮他们找许汉波这个厂,找场地挂牌。”
记者问:“如果这个企业有正常生产场地、有规模、有生产能力的话,需不需要进行挂牌呢?”
“按我说正常的就不用了吧”江木立回答。
在普宁当地流传这样一种说法:生产企业真正生产的,得不到任何的扶持。而虚假企业会得到各方面的扶持。上级机关进行检查的时候,政府出面到正常的生产企业去为虚假企业强行挂牌挂牌,有些生产企业不愿意挂牌。政府还威胁这些正常的生产企业,这就使得有一定生产能力的企业在当地苦不堪言。
当原流沙镇副镇长、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黄少宜因涉嫌参与骗取出口退税被带走协助调查的当晚,黄少壮惟恐事情暴露,指使财会人员查看帐本、涂改帐目。
“黄少壮也说过,如果有涉及到退税两个字,就改成支工”,原普宁市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张俊和回忆:“所以我们在三四张(帐)里面的背后把它划掉改成‘支工’。”
此案的最大一个特点
然而事实是无法掩盖的,也是改不掉的,由于黄少壮、林郁、何培洪、黄少宜等人的犯罪行为,他们被送上了法庭,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同时,流沙镇政府、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普宁国税城区中心分局三个单位也被依法定罪。
单位犯罪是近一时期经济犯罪的新特点,由于它的危害之大,这类犯罪也成了此次打击的重点。
“这个案子比较充分地反映了当前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类犯罪的一些突出特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家琛说:“镇政府和税务机关为了他们部门利益,跟犯罪分子勾结起来,坑害国家,偷逃国家税款,这个是这个案子的最大一个特点”。
单位犯罪比自然人犯罪危害更大
最高人民法院刘家琛副院长指出:“单位犯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比社会上自然人犯罪的危害更大。这类犯罪远远不止给国家造成多少经济损失,而在于它破坏了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秩序!这是其危害最大的地方”。
“当然,”刘院长说:“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到,它危害更大的还在于它的腐蚀性。基于它给我们国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基于它严重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基于它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所以我们把这类案件已经列为我们在这一次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当中用《刑法》来惩处这类犯罪分子的一个重点。”
正是基于以上原因,在这次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专项斗争中,司法机关除了依法严惩那些社会上的违法犯罪分子外,对于与犯罪分子相互勾结,支持、纵容、包庇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人员,也依法进行了严惩。显然,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抑制此类犯罪,为整顿、规范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罪有应得
日前,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
黄少壮、林郁、黄少宜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二年、三年;
何培洪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原流沙镇人民政府因已撤销,对其终止审理;
普宁市国税局城区中心分局、流沙经济发展总公司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分别判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八十万元。(记者:郭峰 整编: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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