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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国际消息(焦点访谈):云南建水县是一座古城,位于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是明清时期滇南文化、宗教、政治、经济和教育的中心。1994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城内许多精美的古建筑历经百年风雨依然保存完好,每年都吸引着众多的国内外游客。然而建水县委县政府的一个决定,使得一批古民居大难临头。 建新街位于建水古城的中心地段,省级文物保护地段朱家花园就在这条街上。除了朱家花园之外,这里保存完好的古民居也吸引着游人的目光,68号民宅就是其中别具特色的一座。这座院落是清光绪年间苏州享有盛名的工匠盖的,现在的房主81岁的刘老先生一家人依然生活在这里。 (采访建水县建新街68号居民刘健) 刘健:这是我们家的前院,我们叫花厅,是过去接待宾客的地方。那是走马转角楼,那上面有一些书画,一些二十四将的画,一些诗词都有的。过去我们请客在这个地方,楼上楼下都摆上桌子请客。夏天阴凉,冬天暖和。 这座院落可以称得上是古民居中的精品,画栋雕梁屋檐下随处可见,特别是楼上楼下的数十道屏门、窗棂都是镂雕精美的木雕艺术品,梁柱交头处的八角飞爪是镂空雕刻的喜鹊闹梅等造型,神态各异,栩栩如生,让人赏心悦目。像这样保存完好的、各具特色的古民居在建新街就有近20座。 (采访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学系教授蒋高宸) 蒋高宸:建水民居的价值不仅在云南,在全国来讲,我认为它都有一席之地。还有从建筑学的价值讲,它本身不仅是一个民居,它更是一种生活方式的见证。而且是民间艺术的展览馆,是一种有价值的文化。 蒋教授曾多次到建水进行古建筑方面的调查,认为建水的古民居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然而就是这样一批古民居,却接到县政府的动迁通知书。 (采访建水县建新街132号居民朱金铭) 朱金铭:建新街这个改造方案除了保省级重点文化保护单位朱家花园之外,当时是准备全部拆光,一家不留的。 按照动迁通知书的要求,红县范围内所有建筑物都必须拆迁,就是说606米长的建新街,邻街100多座民居将夷为平地,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商业街。 (采访建水县建新街居民) 居民:你看盖的这些房子,把我们的房子拆了来盖这些水泥房子,老实说盖的新房子还不如原来拆的那些房子。 改造建新街,居民不反对,可是把原汁原味的古民居拆掉,这样的做法他们无法理解,那么建水县修这条仿古街,到底是为什么呢? (采访云南省建水县副县长李国才) 李国才:我们想结合这条街,结合大型的民居建筑朱家花园,把这街建成集观光、休闲、娱乐、度假为一体的步行商业街。 既然是商业街,当然就应该建在县城的黄金地段,建新街因此被开发商看中,成为清式风貌街的首选,而实际上,对建新街的保护其实早就纳入了云南省的保护规划。 (采访云南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韩先成) 韩先成:建新街从我们的保护规划来讲,它是绝对保护区。我们规划讲一级保护实际上就是绝对保护。 记者:一级保护是个什么概念呢? 韩先成:原有的建筑,这块主要是清代和民国的建筑,清和民国的建筑应该是绝对保护。70年代或者80年代建的一些现代建筑,我们要把它协调起来。按照现在省里的精神,就是穿衣戴帽,有的要挂个檐,有的戴个帽子,局部搞个门楼,这样一处理以后,整个一条街就古香古色。 按照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规划要求,对历史文化街区的改造必须对有价值的优秀民居,对原有的特色环境予以保护。至于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则可以通过改善内部的生活设施来享受现代生活,这样的改造在全国有许多成功的范例,建新街的项目为什么反其道而行之呢? (采访云南省建水县副县长李国才) 李国才:整个方案在论证过程中,我们开了若干次会,广泛征求意见,当时大家提出来,需要保留的建设还是要保留,所以我们需要保留这部分建筑,基本没动。 李副县长一再强调,古民居的去留问题县里十分重视,而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并非如此,除了在拆迁通知中要求红县范围内的房子全部拆掉,在运作中拆迁办公室实际上也是按这个方案实施的,就连一直住在朱家花园的朱家后代因为住的房子不在对游人收费范围之内也被列为拆迁对象。 (采访建水县建新街132号居民朱金铭) 记者:得到这个拆迁通知后,有没有说要求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门来对你们这些房子进行认定一下呢? 朱金铭:说了他们不听。我们的副县长李国才就曾经说过,建新街那些老房子都是50年以上的老房子了,一年折旧2%,50年以后就一文不值了。 解说:就这样,居民们虽然极力反对,但是在拆迁的过程中有好几座保存完好,有保护价值的故古民居还是被强行拆掉了,其中包括建水人耳熟能详的五官府、进士府以及翰林第的一部分。 (采访建水县建新街43号居民王若辉) 记者:这就是当时的照片? 王若辉:对,翰林第堂屋的照片。 记者:现在只有照片了。 王若辉:这个是俯视图。 记者:您就是这个院子? 王若辉:这个院子就是中院,后面那个是后院。我们家原来就在这里。 记者:就是紧接着这个墙壁。 王若辉:这是翰林第的前院,我们家是中院。反正阻止不了,人家说不要管。 (采访建水县退休教师莫洪鑫) 莫洪鑫:因为这些房子你拆一间就少一间了,不能再生。我们觉得有些房子拆迁得太使人痛心了。 建新街的平静被彻底打乱了,建新街的改造一时在建水成为话题。建水人不明白,他们曾经接待过无数的游客,引来游人赞叹的老宅子被一纸拆建通知书就真的毁掉了。 (采访云南省建水县建设局副局长陈林键) 记者:对于这样一个历史街区,它进行改造的话,是不是要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陈林键:应该是的。 记者:这个建新街的改造项目到底有没有经过审批呢? 陈林键:这个解决县委政府统一搞一个方案,召集几次座谈会,召集有关的专家人士来一块讨论确实的。 县委建设局没有审批的文件并不奇怪,事实上县里通过一份会议纪要就把这个项目定了下来。就在一切手续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县里批准了开发商石屏县综合开发公司建风公司改建清式风貌街的项目,并且由县政府承担的拆迁工作。建新街转眼变成了一个大工地,由于一直没有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接到群众举报信后,云南省建设厅才发现了建水县在建新街改造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采访云南省建设厅规划处处长韩先成) 韩先成:这是典型的败笔。在我们省来说,从政府领导也好,从我们建设厅的厅长也好,都是相当可惜的,这种搞法是一种失败,陈厅长责成我和文化厅的同志一起到现场,带着有关专家每一个栋号每一个栋号进行调查。 2000年10月,在对建新街的古民居进行鉴定之后,调查组确定还没有来得及拆迁的应该重点保护的15个宅院,同时因为建水县立即停止拆迁,调整规划。2001年1月,云南省建设厅和文化厅联合下发的云建规115号文,对建新街的古民居采取了挽救性的保护措施。在这种情况下,115号文件中要求保留的民居大门上被挂上了显眼标志。然而,即使这样,2002年9月,28号院又被拆掉了一大片。 (采访建水县建新街68号居民刘健) 刘健:那边一直到这个地方,很大一个地方。本来这个地方省里面文件规定是保护的,后来他们不管了,管他保护不保护,要也就要了,我们被逼迫没有办法,就签了字,给他们划走了一百多平方米。 115号文件要求保护的老宅子看来还是没有逃脱厄运。就在记者闻讯赶到建水的前一个星期,在115号文件中特别要求按原貌恢复的42、43号民宅被推土机铲平,而另外几户也面临着被拆掉的可能。 (采访建水县建新街62号居民胡世祯) 胡世祯:就是说这房子我不要了,让他们拿走,也应该好好保护这个院子的完整性,不要拆掉。 记者:现在只剩门楼在这里了。 胡世祯:现在这个门楼还要拆掉。你看,云南省建设厅、文化厅115号文件精神第三条要保留的居民,钉了牌子了,还是要拆。 按照工程的计划,到2003年3月份,建新街就将建成一条在许多城市就能见到的仿古街。一边是真实的历史遗迹,一边是钢筋水泥的假古董,究竟哪一个更有价值,应该十分清楚。然而在建新街的拆迁过程中,群众的反对、专家的呼吁、上级管部门的一再制止,都没有起到作用。建水县委县政府到底为什么执意毁掉这些货真价实的古民居,实在让人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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