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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政府创新促就业——我们身边的“三个代表”(七)


    
    主持人(方静):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如何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解决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已经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各地政府和劳动保障部门也想了不少好的主意,采取了一些好的办法。今天我们首先到辽宁省的大连市去看一看。
    每天一大早,家住大连市桂林街道的下岗职工李笑丽便和别人一样去上班,不过她上班的地方不是在哪家企业,而是在同一个小区的另一户人家。
    下岗职工李笑丽:九点钟过来拖拖地,中午有衣服洗洗衣服。现在是做中午饭了。
    李笑丽原来在一家企业的食堂工作,现在从事的就是一般人所说的家政服务。虽然只是给这家人打扫卫生、做饭、洗衣服,但每个月都给她带来了一份稳定的收入。据记者了解,在大连市的许多社区有许多像李笑丽这样的下岗职工从事着社区服务工作。有的比较固定的服务于一户人家,有的随时根据社区的安排从事各种各样的工作。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德泉:随着大连市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再就业工程的推进,小时工这种就业形式已经成为大连市再就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就业形式之一。据我们统计,去年通过小时工和社区这种形式就业,实现了三万多人,也就是占大连市再就业总量的三分之一还要多一点。
    小时工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出现的新的就业形式。在大连市,这种再就业的方式是怎样占到下岗职工再就业总数三分之一的呢?下岗职工杨淑娟原来是一家企业的会计,1999年下岗后一直在社区从事小时工的工作。可当初在社区给她安排这份工作时,她打心眼里却怎么也接受不了。
    下岗职工杨淑娟:开始就是说,抹不下这个面子来,觉得就是说这不是正儿八经的工作。
    一方面城市社区的发展需要许多人来从事家政服务这样的小时工,而另一方面许多的下岗职工却不愿意从事这样的工作。大连市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经过一番调研后很快就发现了其中所存在的问题。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处处长夏春光:那么讲到小时工首先就要讲到合同。那么我们过去的劳动合同应该说主要是针对比较固定的那种企业用工,它的合同内容和它的管理,包括和它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是相配套的。小时工这个合同就缺少了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一些配套东西。你比如说当出现工伤、工亡,出现一些劳动纠纷的时候管理难度比较大。第二个就是在福利待遇、保险这个问题上,就是说他到社会就业应该和在企业就业享有同等的一些待遇,比如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这些待遇。你只有把这些基本条件给他提供起来,在社会形成一个社会就业的这么一种基本保障,他才能自愿地去到社会就业。
    在摸清阻碍小时工就业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后,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了要促使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政府必须转变观念的思路。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德泉:面临一种新的就业形式需要两个方面都要转变观念。一个是国有企业下来的这些下岗职工,他要转变观念,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这种要求。还有一个就是政府需要转变观念,那么作为政府就要适应市场经济这么一个要求,用一种创新的思维,建立一种新的就业机制,不断探索和研究就业的新办法、新思路,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就业工作。
    2001年大连市专门为小时工这种就业形式,建立了订立合同和实行社会保障的制度。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处处长夏春光:在合同这个问题上,我们单独制定了小时工的合同文本,主要明确一个是保险,一个是工资,一个是出现劳动纠纷的时候一些基本的处理方式。
    那么大连市制定的这些管理方式落实到社区是如何进行具体操作的呢?在中山区桂林街道记者见到了社区和小时工签订的合同。我们看到合同中对小时工的工资标准、劳动条件等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大连市中山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刘伟:签订这个合同用户首先来登记,带着他的主要证件来登记。在选择服务员之后觉得合适,那么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使双方保证了合法权利和利益。同时我们还和用户之间签订一个合同书,这样保证了他们之间不拖欠工资,没有安全等方面的一些后顾之忧。
    在有了这样的劳动合同以后,大连市还为从事小时工的下岗职工在养老和医疗保险方面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使小时工们真正感受到有了一种保障。
    大连市中山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刘伟:他下岗以后通过在单位原企业,或者自己原来养老保险这个底数,自己到养老保险公司交纳养老保险。他的医疗保险通过大连市出台的新的政策,自己办理了医疗保险。那在我们这块给予相应的补贴,养老保险窗口交每月是100块钱,我们给予补贴50块钱,就是市政府给予补贴。那他的医疗保障在窗口交每月是60块钱,我们给他40块钱补贴。
    有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再加上有了社区出面签订劳动合同,从根本上解决了下岗职工的后顾之忧。许多下岗职工对从事小时工的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
    下岗职工李笑丽:这种实在保障就有了,觉得这样就像感觉和有单位一样。
    下岗职工刘静:现在来看这国家给了这块保障,现在感觉到也是再一次上岗了。
    这样大连市通过完善小时工管理办法,解决小时工后顾之忧的方式,仅在2001年就使三万名下岗职工通过这种就业形式重新找到了工作。而在此之上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还把大龄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培训放到了重要位置。在大连市沙河口区南沙街道有一家国强康复保健按摩所,这家按摩所的开办人之一刘士强1999年下岗,去年听说市劳动局开办了按摩培训班,刘士强就给自己报了名。
    记者:当时学这个你自己交费吗?
    下岗职工刘士强:不交费,就是免费。大连市规定了,凡是失业和下岗的,下岗是大龄的和失业大龄的,有两次免费学习的机会。
    这样,经过大连市再就业培训中心的培训,刘士强成了一名合格的按摩师。然后在社区和有关部门的扶助下,他和另一名下岗职工租下门面开起了这家按摩所。
    下岗职工刘士强:因为我带了一个下岗职工,他名字末尾那个字是“国”字,我名字末尾是个“强”字,所以我们俩就起了“国强”。
    目前在大连市对下岗职工,特别是大龄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已经形成了体系。在市再就业培训中心,任何一名下岗职工只要愿意,就可以随时免费在这里常年开设的各种培训班学习。
    大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招生部部长宋鑫:大连的再就业培训已经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工作体系,就是以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主体,以县、市、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为补充的这么一套体系。在市培训中心年培训量约在五万人左右,全市预计今年能达到将近十万人次。
    这样,大连市通过对下岗职工进行广泛的再就业培训,使下岗职工再就业在技能上有了保障。目前为止,大连市已有30%的社区成了无待业社区。而在保证下岗职工广泛再就业的基础之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更把眼光关注到了那些具有创业潜力的下岗职工身上。从2001年开始大连市再就业培训中心免费为这样的下岗职工开办了创业培训班,这个活动被下岗职工形象地称为“小老板培训”。采访中记者刚巧碰到了一位最近结业的“创业班”学员。
    记者:今天来领的什么证?
    大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创业班”第四期学员王金贞:就是结业证,培训结业证。
    记者:学了多长时间了?
    王金贞:学了三个月。
    记者:那这三个月里面都学了什么课?
    王金贞:课程多了,什么税务、工商管理,还有会计,还有市场研究调查。东西挺多的。
    记者:去年刚下岗的时候,自己心理上肯定有一种挫折感,经过培训之后,这时候信心跟去年相比有没有一些什么样的变化?
    王金贞:现在我很安然地对待下岗这件事。下岗了不可怕,就是看自己怎样去做。
    记者:有没有一些具体的计划?
    王金贞:有。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办一个幼儿园。
    据记者了解,在“创业班”学习过的学员现在大部分都已经走上了自我创业的道路。第二期毕业的学员蔡秀震离开中学校门后就没有正儿八经的干过什么工作。而去年经过培训后小伙子在沙河口区开了一家洗衣店,生意相当不错。
    大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创业班”第二期学员蔡秀震:这个培训班,可以说作用太大了,因为以前我没有接触过营销方面的东西,通过培训班了解到很多营销方面的知识。再一个通过培训班老师的鼓励,我们的信心也增强了。所以说我能下决心做这个店。
    培训班第一期学员王健则是开了一家小编织厂,虽然厂子的规模还不算大,但他已经聘请了七名下岗职工。
    大连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创业班”第一期学员王健:参加这个学习班之前总是想靠政府,能不能提供点资金什么的。参加这个学习班之后,思路整个开阔了,我今年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现在为止已经找了合作伙伴,下一步开始赚钱了。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于德泉:从这几年大连市的就业工作实践来看,我们觉得在工作中只有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思想,在工作当中确确实实为下岗失业职工着想,不断去创造,不断去开拓,不断去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才能把就业工作做好。
    主持人(方静):大连市在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工作中,不断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想出了不少新的思路和新的办法,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大连市促进再就业的做法给我们这样的启示,就是在各项具体的工作中要善于开拓思路、敢于创新,这样往往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也只有坚持不断地创新,才能够不断地解决新出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把工作做好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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