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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老无养 谁之过


    主持人(方静):中国的传统美德中认为,“孝是德之本,不孝是人最大的罪恶。”这是古代人给自己确立的道德规范。在新时期,在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明确把“明理守法”作为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遵守的基本的道德规范。这里的明理,不仅指要明国家的大是大非之理,也要明家庭的伦理道德之理。
    在屏幕上的这位老奶奶,就曾经因为她的儿孙们不明起码的道理,不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毅然拿起法律的武器,和17个孙辈们对簿公堂。这位老奶奶今年已经94岁高龄了,当地的人叫她“姜董氏”。
    姜董氏家住四川省崇州市农村,生有3儿1女。1975年9月,姜家分家时,姜董氏按当地习惯跟随三儿子一起生活。1990年,三儿子先于老人去世,姜董氏便同老三的儿子,即孙子姜永良住在一起。2000年6月,老人和孙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姜永良一气之下不再赡养奶奶。
    姜董氏的女儿姜桂英:打我们老娘,把我们老娘扯过来,倒竖着,把脚给她提起来,在地上坐,这个脑袋上撞出来疤这么大。
    姜董氏的长子姜九泉:把她的老房子里的,穿的、吃的,全部给她拿出来,都扔到沟里头。
    被赶出家门的姜董氏生活无依无靠,虽然还有一对儿女健在,但他们也都已经是年过六旬的老人。17个孙养女和外孙养女都成了家,没有一个愿意收留她。为了维持生活,老人除了要耕种自己的“落封”责任田和二封自留地,还要拄着拐杖到几公里外的镇上捡些废品去卖。
    姜董氏:我九十几了,我咋个办吗,我走路也打颤颤,我咋个办?
    面对姜董氏的这种生活现状,村里的好心人把自家的食物和衣裳拿来送给老人。有力气的年轻人忙完自己地里的活就帮姜董氏来种。远远近近的乡亲听到的、看到的,都赶来看望她,宽慰她。居委会除了帮助老人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外,还专门就此事多次开会进行调解。
    崇州市王场镇干溪村村委会主任张永贵:作为我们村上来说,政府和村上都来协调,一句话说,(姜董氏)儿子没办法了,应该由她的孙子供。
    四川省崇州市王场镇干溪村支部书记陶燕飞:(村里)处理过几次,总的来说,老人家的生活、住宿,衣食住行,(我们)全部满足你。
    就这样,在村委会和乡亲们的关心和帮助下,老人勉强维持了基本的生活。然而与村里人的热心肠相比,亲人对她的冷漠、拒绝,却让这位90多岁的老人凉透了心。
    2000年9月,老人以一纸诉状把17个孙子告上法庭。但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姜董氏的17个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始终拒绝赡养奶奶。
    姜董氏的孙子姜玉明:主要是该老一辈养,我们该养父母嘛,对不对?奶奶那边该父亲养嘛。
    记者:你觉得该谁来养?
    姜董氏的孙女姜永珍:我觉得应该姜永良来养。
    记者:姜永良来养,为什么呢?
    姜永珍:为啥子?啥子财产他都得完了,我们奶奶原来好多钱。
    他就是姜永良,是奶奶当年最宠爱的小孙子,就是他把奶奶赶出了家门。
    姜永良:我有赡养义务,我只能赡养我那十分之一,我这十一年,我已经够了。
    姜永良认为,自己已经完成了赡养义务,现在应该由其他人来赡养了。我们又找到了姜董氏的两位外孙。
    姜董氏的外孙朱维明:他们那边有十二个孙娃子,都不供她,你找我们这些外孙娃子起啥作用嘛。
    姜董氏的外孙朱维军:这种(事)我们从来没听说过,没听说过还有外孙来抚养的。
    虽然众兄弟拒绝赡养老人的理由各有不同,但拒绝的态度是相同的。姜家的儿孙们每个人都认为,应该别人养,不该自己养。这种互相推诿引起了众乡亲的强烈不满。
    村民A:有儿有女,不靠儿女靠哪一个?所以,必须让他拿(钱)不行。
    村民B:外人也要献点爱心呢,何况是自己的孙儿女,就是一个人献点爱心,十七个孙娃子哪怕一个人出两、三块钱,你也要把她供起来嘛,咋能不供呢?
    村民C:我们群众观察来说,都应该供,群众都很生气。
    儿女没有赡养能力,孙辈们又视老人为包袱。姜董氏每天都在盼望着法院的判决结果。
    按照我国《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在父母死亡或丧失赡养能力的情况下,有义务赡养祖父母或外祖父母。”2000年12月6日,崇州市人民法院经多次调解无效,依法对此案做出判决。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本案审判长李健:在我们判决生效之后三天之内,必须给她(姜董氏)提供一间可以居住的房屋。第二判决由姜永良来照顾她的日常生活,其他十六个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承担每人每年二十到二十五元的生活费用,七个孙子每人每年给她提供二十到三十公斤大米。
    这个判决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了希望,可是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众孙辈拒不履行判决。
    姜董氏的孙子姜玉明:养都养不起,我要养四个人呢,咋养,你说咋养?
    记者:其实一年也就是二十五块钱……
    朱维明:二十块钱,一分钱都没得。
    姜董氏的孙子姜永红:相当困难,我们这是农村啊。
    姜永珍:不是该不该拿,有了就拿,没了就没的拿。
    孙辈们都说,不是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实在是因为农村太穷,养不起。那么,这么多孙儿女是不是都穷到了每年拿不出20多元钱给奶奶作为一年的赡养费呢?
    记者:这包烟一块多钱,一块几?
    姜玉明:两块五。
    记者:你多长时间能抽一包烟?
    姜玉明:一天一包烟,一个月光抽烟都得一百块钱。
    姜永珍:我给你说吧,多了多拿,少了少拿,假如我现在有钱我可以多拿点,没钱可以少拿点嘛。
    记者:那你现在有钱吗?
    姜永珍:我没的钱的。
    记者:我看你还别了个手机,怎么会没钱呢?
    记者:你盖这个房子花了多少钱?
    姜永红:一万多,一万五、六。
    记者:这房子一共多少间?
    姜永红:五、六间房子。
    记者:如果让你腾出一间房子来给奶奶住,你同不同意?
    姜永红:这个事,说不好,这个房子的事情说不好。
    简单地算笔帐就会明白,姜玉明只要拿出十天的烟钱,就够给奶奶一年的生活费。总说没钱的孙女,不仅要配手机,而且拥有一栋二层小楼,一年拿出20多元钱应该也不成问题。姜董氏的众孙辈们家家户户都是大瓦房,几乎家家都有大彩电、摩托车等值钱的家当。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谭勇:姜董氏的孙子女或者是外孙子们,有些他们的个人生活条件是相当好的,但是他们为什么就不愿意去赡养老人呢?这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反映出他们还是缺乏最根本的道德观念。
    尊老爱幼,明理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但是面对道德的谴责、法律的审判,姜董氏的孙辈们不但没有任何反思,反而恼羞成怒。
    朱维明:关了,关了,我不喜欢这样就不能让拍。
    记者:实事求是的,好不好?
    朱维明:养,我就是不养,我连我妈都不想养。
    姜永珍:不晓得,啥子都不晓得,讨厌你们,好讨厌这个事情。我说,你们也是太讨厌了,你们这些人讨人嫌,简直是太可笑了。
    记者:你能不能回答我……
    姜董氏的孙媳李玉芬:来,来,拿出去,这个(判决书)又没人要,你拿出去。
    法院的判决书被他们视作一纸空文,记者耳闻目睹的这一幕幕,使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得出,他们对待一个90多岁、需要赡养的老奶奶的态度会是怎样的?
    姜董氏:你看我好遭殃,我这儿都是疤,这儿也是疤,我水也没得吃的,电灯也没得点,我好遭殃啊!
    李健:俗话说是“多子多福”,可是姜董氏到了晚年,九十二岁的高寿,却到了有家不能回,没有吃饭的地方,确实(无论)作为我们法官,还是作为普通的公民来看这个事情,确实对我们的震动很大。
    2001年年底,在老人的要求下,崇州市法院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进行了强制执行。但此时姜家的众兄弟已经由过去的不赡养寻找种种借口,发展到公然抗拒执法。
    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章卫:在第一家姜永良那儿就受到了阻碍。当时(我们)把姜永良拉到车子上去了,然后我们自己把粮仓打开,把粮食称上的。
    连续两年,法院都是通过这种方式从17个孙辈那里挨家挨户收取米粮和现金,才使老人获得基本的生活费用。由于涉案人员多,而且被执行人态度恶劣。面对这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法院每次都要动用20多名执法人员和多辆警车才能完成执行过程,但此案的执行远没有真正结束。
    记者:明年你是主动的送过去,还是等着法院来收?
    朱维军:法院来收它一分钱也收不上,不信你看,看它拿我怎么办。
    记者:跟你那几个兄弟能收上吗?
    朱维军:一块他都收不上,不信你看,一块都收不到。
    子孙的不孝,不仅使老人的生活依然面临着困境,也使法院每年都面临着相同的执行问题。法院表示,在姜董氏的有生之年,他们将持续关注老人的生活,并对此案执行到底。
    村民D:法院来强制执行,你也不敢打人家。
    朱维明:我也不打他,也不骂他,我看他拿我怎么办?
    面对村民的劝说和指责,这位年轻人丝毫没有感到惭愧。临走时,他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朱维明:咋子叫“法”,我脾气发了,那个是法。
    主持人:这位年轻人扬长而去。相信很多观众朋友在感到气氛的同时,也会为老奶奶的未来的生活而感到担忧。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每一个人都会变老。毫无疑问,再过二、三十年,姜董氏的儿孙们也会变老。中国人有句古话,“言传胜于身教”。我们很难设想,姜董氏的儿孙们以现在这样的行为会给他们的儿女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当他们年老的时候,他们将如何面对他们的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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