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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追踪陈化粮


    主持人(翟树杰):去年在广东等地发生的毒大米中毒事件,相信我们很多人还都记忆犹新,而生产毒大米的原料很大一部分就是陈化粮。对此,国家特别加强了对陈化粮的监管。于2001年10月,在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上举行了一次陈化粮的定向拍卖活动。这次拍卖有一个特别的规定,就是参加竟拍的只能是酒精生产企业,而竟买到手之后,企业也只能自用,严禁倒卖。但是,在拍卖会结束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出现了倒卖陈化粮的现象。
    在南通通到苏南的主要航运通道,2001年12月18号,水闸收费站的同志发现了两条满载稻谷的货船驶了进来。
    江苏省南通市船闸联合收费处程态良:因为我这个事情吃不准,我们就通知工商的同志到船上去检查,到底是不是陈化粮稻谷,还是新的稻谷。
    一般情况下,仓储时间超过三年,并经过有关质检部门鉴定的粮食被称为陈化粮。经工商人员初步认定,这批粮食正是2001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拍卖成交的一部分陈化粮。
    江苏省南通市工商局二分局质检大队队长王慧林:它这个合同号是137号,买方单位是南昌县渡头酒厂,数量是666吨,价格是630元每吨,总共汇款是419580元。
    被查扣的这批陈化粮的买卖合同号是137号,总共666吨。经调查,这批陈化粮是江西南昌渡头酒厂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竟买下来的,而现在的买主却是江苏的个体户张光华。
    王慧林:我们查了一个个体户,是江苏宜兴的一个张光华个体户,就是扣的张国华的。
    被南通工商部门查扣的,只是南昌渡头酒厂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竞买到的一个合同号的陈化粮。经查证,南昌渡头酒厂在去年郑州拍卖会上一共竞买到80份合同,470多吨的陈化粮,总价值超过两千多万。按业内人士的说法,四万多吨的陈化粮能生产出两到三万吨的白酒,可见这家酒厂的势力应该非同一般。但是当记者特地来到南昌市南昌县的渡头镇调查时,却看到了另外一番场景。远处这座建筑就是南昌渡头酒厂,整厂大门禁锁,厂内空无一人。
    记者:这个酒什么时候成了这个样子,就关了?
    江西省南昌县渡头镇居民:我不晓得,去年下半年搬过来。
    记者:你说什么时候搬过来?
    居民:去年下半年。
    记者:去年的下半年,你搬来的时候,这个酒厂在营业吗?在生产吗?
    居民:我不知道。
    记者(姚宇军):这里是南昌渡头酒厂的厂区,我左边的这两间房子就是这个渡头酒厂的两间主厂房。我们现在看看这间厂房,这个厂房顶棚已经塌陷了,车间的地面上,已经长出了一人多高的树木。那么以前酿酒的这个酒缸已经成了这个样子。这里破败的场景,相信不能用更多的语言描述。就是这样的一家酿酒厂,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不仅取得了拍卖资格,而且还拍卖到了数万吨的陈化粮。
    记者:现在这个企业的法人能找到吗?
    江西省南昌县工厂局副局长黎斌:人找不到了。
    记者:为什么找不到呢?
    黎斌:因为人跑掉了嘛。
    记者:为什么跑掉了?
    黎斌:因为当时我们查获,接到我们省工商局的一个对陈化粮进行追踪监管通知以后,我们就到这个酒厂来了,我们对这个渡头酒厂,当时我们就发现渡头酒厂涉嫌倒卖陈化粮的现象。因为到目前为止,渡头酒厂到目前为止,有三个月了,从去年12月到目前为止,有三个月了,他们没有运来一粒陈化粮。
    据南昌市工商部门的同志介绍,南昌渡过酒厂是1989连注册登记的,其注册资金只有12万元。目前如此破败的情景,这样的酒厂显然不会是四万多吨陈化粮的真正买主,他参加陈化粮的竞买,目的不是为了转手倒卖,又是为了什么呢?事实证明,其中的35000多吨陈化粮很快转给了一家江西刚刚注册的酒类企业。
    在江西怡恒酒业有限公司的厂房,从现场的情况看,这家并没有开工生产,还处在筹建阶段。
    记者:这家公司是什么时候注册起来的?
    南昌市工商局郊区分局副局长陶流芳:这个公司是2001年11月30日。
    怡恒酒业有限公司的注册时间是2001年的11月30号,怡恒公司注册的第四天,也就是2001年10月14号,就从南昌渡头酒厂手里拿到了35000多吨的陈话粮。之后,12月7号,就把其中的部分陈化粮转给了上海一家根本没有资格竞买陈化粮的贸易公司。而上海的这家贸易公司,就于12月10号将其卖到了江西宜兴的一家同样没有竞买资格的粮油公司。那么国家关于陈化粮销售的具体规定,到底是什么呢?
    
    
    
    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执行总经理乔林德:这个规定的政策,就是要求定向销售,就是销售到酒精生产企业,又制定了为这次陈化粮的交易,专门制定了一个交易细则。这个细则再次明确,陈化粮定向销售酒精企业,只能用于企业生产自用,严禁倒卖。
    从江西到上海,从上海到江苏,几易其手,早已违反了国家有关陈化粮严禁转手倒卖的规定。当然这2000多万的货款也绝不会是渡头酒厂出。就在渡头酒厂将三万五千多吨的陈化粮转给怡恒公司之后,怡恒公司就将其中的7000多吨的陈化粮以委托加工的形式倒卖给上海胜和贸易公司,而上海的这家公司,又与江苏宜兴旭昌粮油公司签订了委托加工的协议书,将2000多吨的陈化粮转手倒卖。因为这两份协议书都明确规定,乙方要为甲方垫付全部的货款。
    江苏省南通市工商局二分局沈明权:这个委托手续,首先你必须说,你有所有权,你才可以委托人家。因为委托加工协议书,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必须是什么呢,它的标的物是劳务。
    记者:挣这个加工费。
    沈明权:对,挣这个加工费,是个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也就是说,这里不是买卖合同,劳务合同就是说,我必须把这个东西是我的,我请你加工,这才是委托合同,它标的物是劳务,它不是粮食。
    一方面,乙方为甲方交足了货款,另一方面,如果在制定的时间内没有提货,乙方面可以将这些陈化粮自行处理。
    记者:这钱全额都是我出的,实际上我对这些大米,这些陈化粮有所有权了。
    沈明权:我事实上占有了这批粮食,我付了钱,我提了货,这个粮食在我手上,还是这个粮食是上海的,还是说上一家,是江西的,通过这两个合同,来说明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掩盖它,把他倒卖陈化粮合法化了。
    看来,为了使这些国家专控的陈化粮,改头换面,流向市场,一些人真是费尽了心计。毫无疑问,倒卖陈化粮的真正目的就是利益。在工商部门立案调查的案件中,厦门厦南的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据了解,去年10月底,厦门厦南酿酒有限公司,在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竟买到35000多吨的陈化粮,但是从南昌渡头酒厂一样,这家酒厂既没有出钱,也没有拿货。
    记者:你们参加拍卖,一共拍卖了多少粮食,这个你知道吗?
    福建省厦门厦南酿酒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珠从:全部不清楚。去买多少,卖多少,我全部不清楚。这个不清楚,下面的事情我全部不清楚。一分钱没有付过,没有付一分钱的款出去。
    当然,货自然有人提,钱也会有人出。以130、132、135号合同号成交的总共2834吨的陈化粮已被南昌工商部门查扣,其层层倒卖,层层加价的问题也基本查处。
    陈珠从:这批陈化粮,它是合同130号、132号、135号,这个总共是2834吨。这个陈化粮牵扯到三个省,一个是福建省厦门市,两家单位。牵扯浙江省桐乡市,还有浙江省粮油物资公司,这两家单位。牵扯江苏也是两家,一个是通州市粮油物资储运公司,还有兴化一个个体户,流向市场,这样一个渠道。根据这个情况,我们画出的网络图,简单地介绍一下。从这个粮食市场拍卖出来,是600元、620元、630元一吨粮食,但是通过这个厦门同安区马寒面粉厂,倒卖我们到通州的价格就变成760元每吨,他们再倒卖到浙江,就变成782元每吨。他们再倒买到到其他市场,就变成895元每吨了。浙江省粮油公司,到我们个体户是这样,浙江倒卖到个体户是840吨。唐学惠是840元每吨,唐学惠再倒给王瑞林,就变成800元每吨。王瑞林再流向市场的经营中,分散了就成900块一吨了。
    600多元成交的陈化粮,几经转手,就加价了200、300元,国家严禁转手倒卖的陈化粮,经过这样层层加价,其结果势必会流向市场。其中江苏宜兴个体粮贩唐学惠参与倒卖的陈化粮,就已经流向了市场。
    记者:在多长时间之内,你就把这批货销了?
    江苏省兴化市个体户唐学惠:回来以后,就是三四天时间,就卖掉了。
    记者:从唐学惠这个地方接过多少吨粮食?
    江苏省兴化个体户王瑞林:唐学惠,一百多吨,我帮他销售的。
    记者呢:你帮他销了多少吨?
    王瑞林:我帮他销了40多吨。
    记者:大概是有多少人把这批货买走了?
    王瑞林:买的人太多了,最多的人估计买十吨的,也有买五吨的,还有买三吨、两吨的。
    就在这个粮食交易码头附近,记者偶然发现了一家粮食加工厂。而这家加工厂的老板告诉我们,他加工的就是陈化粮。
    记者:现在我们肉眼看这个粮食,能断定它是陈化粮吗?
    江苏省兴化个体粮食加工户加工户:这是肯定的,一眼就看出来。
    记者:一眼就看出来是陈化粮?
    加工户:嗯。
    记者:这一批陈化粮,你在买的时候有没有下家?
    兴化市个体粮贩、陈化粮的货主货主:有下家,有的有。
    主持人(翟树杰):应该说用拍卖的形式来处理陈化粮,是符合市场规律的有效手段。但是一些不法商贩偷梁换柱,钻了空子,层层倒卖,层层加价。致使一些陈化粮流向了市场,有的已经进入了口粮市场。这种状况已经引起了国家有关方面的重视,如何更严厉地打击不法商贩,使监管更加有效,显然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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