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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总统签署《特殊目的资产媒介法》

央视国际 (2003年01月10日 18:38)

  新华社马尼拉1月10日电(记者孙笑天)菲律宾总统阿罗约10日签署了《特殊目的资产媒介法》,为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清理银行坏帐确立了法律依据。

  根据这一法律,海内外投资者可以在菲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有选择地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并进行管理,待其运营状况好转后再次出售盈利。

  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菲律宾银行业、尤其是中小规模的银行机构的不良资产激增。据当地媒体报道,目前菲全国银行坏帐总额在6000亿比索以上(约53.5比索合1美元)。由于菲政府赤字连年居高不下,没有财力组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因而主张由民间出资建立资产管理公司,但又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菲律宾国会经过1年多的辩论和修改才通过《特殊目的资产媒介法》,该法被视为金融领域一大改革。法案签署当天,菲股市价格普遍上扬,综合指数收高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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