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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今后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0日 10:12 来源:

  新华日报消息:记者从江苏省建设厅近日发布的《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中获悉,今后江苏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建筑面积为75 85平方米,小套住房建筑面积为55 65平方米。

  《实施细则》同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实行招标制。各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开发项目的招投标,择优选择开发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以及相应的资本金和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材料供应、物业管理实行公开招投标,规划设计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并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优选规划设计方案,工程质量实行开发建设单位最终负责制,并承担保修责任。

  经济适用住房除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75 85平方米,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5 65平方米外,高层、小高层建筑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但每种套型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0平方米。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居民收入和居住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的比例,并严格进行管理。( 李宗长)

责编: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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