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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包公祠 |
中国青年报消息:河南省开封市的包公祠改姓了。这家AAAA级的旅游景点,经过一年的试点改制,现如今已改姓“私”,不再姓“国”了。
包公祠总资产6800多万元,净资产2673万元,扣除职工身份转换金、离退休职工安置费、内退职工生活费、无形资产等,还有净资产1130万元。按照开封市2002年出台的政策,先奖励净资产的30%给“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功人员”,约为340万元;再按“一次性付款买断国有产权的优惠50%”,约为395万元;最后以395万元出售改制。原企业三个负责人按“企业高层收购持大股”的政策,占有了75%的股份,他们以297万元的价格买走了847.5万元的国有净资产。
职工虽然成为小股东,却在股本的限制下失去了选举权、监督权乃至劳动权,本可以签订长期合同的,占了国家大便宜的新老板却要跟他们签订二年一次的合同和内退合同,否则就是自动离职。暴富于前,暴敛于后,职工们愤怒上访———读了《经济参考报》题为《包公祠改制惹来“政策性流失”争议》的报道后,气愤不平中疑问丛生:
疑问之一,AAAA级的国家旅游景点包公祠,是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其资产能卖给私人吗?如果有政策许可能卖给私人,作为包公祠的主管部门开封市旅游局有这个权力吗?包公祠改制出售应报请河南省和国家文物管理局批准,如未报批,就是非法。
疑问之二,企业改制是为了盘活国有资产存量,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让那些困难或亏损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后,获得新的活力。而包公祠2002年赢利500多万元,2003年虽遇非典还赢利300多万元,这个有着包公文化资源的企业,除了纳税外还能向财政上缴利润,是一株旱涝保收的摇钱树,竟然也要跟亏损企业一样一卖了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允许各种经济形式的并存,为什么就不能让一家连年赢利的国有企业“并存”呢?
疑问之三,847.5万元的国有净资产只卖了297万元,白白流失的550万元就这样流进了三个干部的私人腰包,这种“政策性流失”是哪一级的政策?符合“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原则吗?
疑问之四,产权出让应当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报道中未见有审计介入,亦未见有招投标竞争,就三个原单位负责人自说自话、自卖自买,这种出让程序公正、合法吗?一个不到60人、赢利500万元、人均年赢利10万元的单位,就这么贱卖了,倘说里面没猫腻,谁相信?
龙图有幸香火传承,包祠无辜资产流失。包公倘在天有灵,会同意这般改制贱卖么?我想,依着老包的秉性,肯定要下令严查不肖子孙,搬出狗头铡严惩败家子。
责编: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