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财经报道):从7月3日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推行的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在北京、浙江、广东、重庆、陕西、广西、四川和湖南8个省市自治区联网。这意味着这些地区中某人如果有借贷的不良纪录,将被这些地区的银行掌握,给继续贷款带来难度。
联网运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主要包含来自银行的身份识别信息、贷款信息和信用卡信息。凡个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按揭购房、买车等,或者申请办理信用卡等时,要先以书面的方式向相关银行授权,允许银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银行将根据这个信用档案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另外,中国人民银行透露,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计划将于2005年底实行全国联网运行。数据库全国联网运行后,中国四大国有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有城市商业银行,以及部分农村信用社都成为数据的提供者。随着这一数据库的完善,还将采集公安部、社会保障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等有关方面的部分个人基本信息,采集个人缴纳电话、水、电、燃气等公用事业费用以及法院民事判决和个人欠税等公共信息,以便更全面地反映一个人的信用状况。
专家提醒重视“个人信用”资产
随着个人征信系统的起用,今后客户自己的信用记录不但被银行监测到,而且银行还会据此决定贷款是否发放、信用卡是否办理,由此可见,“个人信用”这笔无形的资产已经开始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的介绍,个人征信系统联网将有助于引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一方面,个人可以通过每一次按约还本付息,为自己积累一笔“信誉财富”,从而有了向银行借款的信誉“抵押品”。另一方面,个人一旦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可能会遭致多家银行的联手“制裁”。比如说在个人住房贷款方面,银行对那些部分风险较高或信用记录不好的客户执行较高的贷款利率。而对风险低、信用状况好、综合贡献高的客户将执行较低的优惠贷款利率。
另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国际惯例,借钱不还等负面信息也不会永远留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一般而言,大部分负面记录将在个人信用系统中保存7年,同时个人对自己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如果发现有错误可以要求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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