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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将严肃查处已发银行大案 

央视国际 (2005年04月18日 23:01)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谢登科)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此间表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严肃查处已发大案。

  刘明康指出,各行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已发案件的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坚决追究发案单位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上级机构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

  重大案件,要追究省级分行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各家银行要建立专档,制定切实可行的查办案件责任制。查核人员发现重大弊端并使银行免受重大损失的,各行应予奖励;未予查出或隐匿重大弊端的,相关人员应承担失职责任。

  刘明康指出,在严肃追究责任的同时,下一步银行案件专项治理的工作还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全面落实银监会制定的规章制度。银监会下发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是在总结银行多年管理的经验、教训基础上制定的,各行要切实落实《通知》中要求的13项重点内容,加大操作风险管理力度。二是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不但各总行要行动起来,各分支机构也要行动起来。各行负责人要深入基层,到案件高发的地方去,到遗留问题集中的地方去,抓检查、抓处理、抓整改,推动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边查边改。整改要重制度建设、重目标修正、重信息管理进步、重内控和内审到位。四是切实加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管理,端正经营思想。从目前发案情况看,基层案件发案多、占比高、性质严重。要坚决纠正简单地以存款指标和市场份额为考核标准的做法,切实扭转部分分支机构以发展业务和应对市场竞争为借口,忽视风险管理和合规检查的行为。

  刘明康要求,为建立适合新形势下风险控制和案件防范的机制,银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纪检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统计制度、财会制度、稽核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以期从源头上入手,遏制银行案件的发生,建立防范风险和案件的长效机制。

  中国银监会主席要求用一年左右时间使银行案件专项治理见成效

  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记者 徐兴堂)中国银监会18日发布消息说,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要求各家银行从机制、体制上着手,加强案件防范的主动性,把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做深、做透、做扎实,并要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切实抓出成效,大案要案数量要逐步下降、案件堵截成功率要明显上升。

  在4月12日召开的国有商业银行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第三次会议上,刘明康说,案件专项治理工作是大事,是要事,是急事,是商业银行自身的事,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顺利推进的前提。各家银行要切实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目标。

  据了解,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唐双宁,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董事长、行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部分发案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银监局及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副主席唐双宁就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银行案件、建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发表了重要讲话。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也在会议上分别介绍了近期落实案件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据悉,这是银监会自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召开的最高层次的会议。今年2月5日以来,针对国有商业银行大案、要案接连发生的状况,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关于落实案件专项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银行案件风险的通知》,并部署开展案件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制度,按月分析,按季总结。按照银监会的要求,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分别成立了案件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案件专项治理负责人与银监会专线沟通,还开展了以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大检查活动,严肃查处已发案件,专项清理各项规章制度。

  刘明康说,为建立适合新形势下风险控制和案件防范的机制,银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纪检监察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统计制度、财会制度、稽核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以期从源头上入手,遏制银行案件的发生,建立防范风险和案件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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