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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和重整制度双双引入我国企业破产制度

央视国际 (2004年06月21日 19:12)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沈路涛、张旭东、邹声文)2003年,在香港上市的欧亚农业公司被香港高等法院宣布临时清盘,并任命国际上知名的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这家公司的临时清盘人,德勤方面可以根据法院赋予的权力,管理欧亚农业公司的资产,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制订和执行重组方案,这一度成为上市公司破产清盘的典型案例。

   作为国际上的先进经验,管理人制度和企业重整制度这次也被正式引入这部企业破产法草案之中。管理人是在企业破产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项的当事人。草案规定,管理人不仅可由依法设立或者人民法院指定设立的清算组担任,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也可担任企业的管理人,在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程序中负责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其他事项。

  而引入重整制度的目的在于,可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破产清算,恢复生机。不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志杰21日就企业破产法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考虑到重整历时较长,程序比较复杂,如适用于所有企业类型,社会成本过高,实践中容易被滥用,损害债权人利益,故草案确定重整仅适用于企业法人。

责编:刘雅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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