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央视国际首页 > 新闻频道 > 财经新闻 > 正文

国家政策解读:每个农民能少交多少农业税?

央视国际 (2004年04月23日 16:55)

  新华网北京4月23日电 今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农业部有关负责人23日向记者解读了关于降低农业税税率、取消农业特产税的政策。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2000年开始,国家开始实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去年在全国推开。税费改革后农业正税税率为7%,加上20%的附加即1.4%,合计是8.4%。今年加大了降低农业税税率力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关心和支持。出台该项政策的目的:一是为了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负担,增加种粮农民收入,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二是为五年取消农业税打下基础,最终实现城乡统一的税制。据介绍,其主要政策要点包括:

  1.取消农业特产税。指在计税土地面积上生产的农业特产税改征农业税,除了保留烟叶税之外,其他的一律不再征收农业特产税。

  2.加大粮食主产区减免农业税的力度。今年在黑龙江、吉林两省先行免征农业税改革试点;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四川11个粮食主产省(区)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其他地区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减征和免征的税额要尽早核算到每一个农户。

  3.沿海及其他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行免征农业税试点。

  4.税费改革后,国家规定,农业税正税税率是7%,农业税附加是正税的20%即1.4%,农业税及附加合计是8.4%。粮食主产区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农业税附加相应降低0.6个百分点,农业税及附加实际降低3.6个百分点。农业税税率降低3个百分点后,农民应交农业税4%,加上20%的附加(即0.8%),农业税及附加合计是4.8%。农业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把握这项政策时要注意:要严格按照减税比例调减到户,减征和免征的税额要尽早核算到每一个农户,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要确保各级转移支付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下拨到位。要据实核减合法征占耕地而减少的计税面积。(记者 徐京跃)

责编:范小利


[ 新闻发送 ] [ 打印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

  • 一位财政局长的苦恼:农业税征收已成鸡肋(2004/04/20/ 10:47)
  • 中央承诺5年内取消农业税 农民仍有“五盼”(2004/04/16/ 14:49)
  • [财经报道]国家明确今年农业税减免政策(2004/04/15/ 12:19)
  • 三部委联合通知:11省农业税率降3个百分点(2004/04/15/ 14:18)
  • 国家明确2004年农业税减免政策(2004/04/14/ 20:08)
  • 2004年农业税减免政策明确 黑吉两省先行(2004/04/15/ 10:36)
  • 江苏省政府决定今年农业税税率再降百分之一(2004/04/13/ 12:02)
  • 河北省农业税平均税率今年将降低3个百分点(2004/04/11/ 10:12)
  • 调动种粮积极性 珠三角七市试点免征农业税(2004/04/08/ 11:49)

  •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