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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外挂车“挂”走税费上亿元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8日 15:22)

  CCTV.com消息(第一时间):在我国,目前各省公路征收的费用不尽相同,一些货车为了少交费用,常常采取在外地上牌、缴费,在本地经营的做法,这种车通常被称为“外挂车”。据统计,福建省目前有营运外挂车1万4千多辆。仅去年一年,福建省被“外挂车”给“挂”走的公路规费就高达上亿元,厦门市就有上千万元的损失。

   车号为蒙M-05209的拖斗车是公路稽征人员在象屿码头查到的,在查验相关单据时,稽征人员发现,这部核定载重量应该是20吨的大货车,在内蒙交纳养路费时,却仅按12吨的标准交纳。稽征人员说,这就是一部典型的外挂车,司机是被一个闽南的老板雇佣的。

  福建省公路稽征局厦门公路稽征处副处长汪供应:到外省去挂牌、缴费,在我们福建省内搞营运,这样对(使)我们省的费用大量流失,对路也毁得很厉害。在营运市场上产生不公平的竞争。

  产生“外挂车”的现象主要原因还是各省公路规费的不均等。由于我国对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实行公路规费标准上的优惠,这给了一些货运商钻空子的机会。同样是5吨的大货车,养路费在厦门是按照每吨每月220元交纳的,而在江西九江,每月每吨只要180元,在税收方面,5吨的大货车每年要在厦门交4100多元,而到了安徽,每年只要2元,这样悬殊的价格差使得不少在厦门从事货运业的车主纷纷跑到中西部地区去上牌,交纳养路费。

责编: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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