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质量报告]“小肉”揭开大秘密
权威访谈
主持人:刚才这位老板说的话倒是挺在理,但这一是一,二是二的责任心又在哪里呢?难道拿病死猪肉来做肉制品就是他们所谓的时时处处充满的责任心吗?今天,我们请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先生。您好!
专家:你好。
主持人:既然有加工病死猪肉的,就有收购病死猪肉的,但是从这些猪贩子他们躲躲藏藏的行为来看,他们还是知道自己在做亏心事。但他们怎么能这么胆大包天,怎么能生存下来?
专家:我想主要原因是我们处罚的力度不够,或者说监管的力度不够,违法者(本身)显然是见利忘义,他也明知这样做违反法律,那么这种公然的不讲道德,公然的践踏法律,对这样的事国家一定要想办法让他们尽快的受到严肃的惩处。
主持人:相对于这些猪贩子,这些食品加工企业的老板好像显得更坦然一些,难道他们就不害怕什么?不担心什么吗?
专家:我觉得他们心里害怕,但是他们在从事违法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惩处的几率比较小,因此使他们能泰然处之,甚至谈笑风生(的)来应对记者的提问。
主持人:现在我们先来看一个短片,从这里大家可以知道病死猪肉到底应该怎么处理销毁,还有生猪应该通过什么样的正规渠道进入食品加工厂进行加工,一起来看一下。
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我国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了农村地区用于个人食用外,没有经过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私自屠宰生猪。饲养户把生猪送进定点屠宰厂(场)之前,饲养地的动物检疫部门要对生猪以及运输车辆进行检疫和消毒,进入定点屠宰厂(场)时,屠宰地的动物检疫人员检查相关的检疫和消毒证明后,还要对生猪和运输车辆进行重新消毒。
生猪屠宰厂(场)里的每一道工序,都要符合卫生部门的要求,屠宰后的生猪产品出厂(场)前还要经过动物检疫人员的再一次检疫,并且要在产品的包装上打印产地编号后签封,进入市场前,公路兽医检疫监督站对猪肉产品进行启封、查证、验货和消毒处理,最后由工商部门对猪肉产品的检疫、卫生合格证进行查验后,才可以进入市场进行销售。
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生猪,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监督下由生猪经营户进行无害化处理,无法做无害化处理的要一律销毁。
主持人:现在我们还回到我们刚才的话题,在记者调查当中我们看到这些加工病死猪肉的食品加工企业,他们都证照齐全,而且在他们有的产品外包装上都标着“放心食品”、“质量信得过单位”等等,那么消费者怎么能擦亮自己眼睛呢?
专家:对于消费者来讲,这确实非常困难。一些商品他们无法通过自己的五官去得知它们的质量状况,因此,许许多多的消费者受到损害,而不知道自己受到损害的情况特别多。在国外就制定了这样一个法律,一些社会团体可以代表不特定的多数的消费者诉讼,就是起诉这样的生产企业,帮助他们挽回经济损失,然后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就像刚才这个(调查)片子中说的,这个企业生产了100吨不合格的熟肉制品,如果按每个消费者吃半斤计算,那么有40万人次的消费者吃过这种猪肉,对他们都构成了损害,如果每一个消费者可以获得10块钱的赔偿,那么就可以要求这个企业拿出400万元来赔偿给这些不特定的多数的消费者,那他就会损失很惨重。而不像现在,现在呢,因为(他)没有死人,所以刑法处理不了他,那么行政处罚,几千块钱的事,所以他可以为所欲为,他可以满不在乎地继续从事他的违法活动。那么如果有了这样的诉讼规定,我想这样的经营者就会有所收敛,因为他们一旦被查处,他们就很难再翻身。我觉得就是要呼吁这样的法规尽早的出台。
主持人:好,感谢您来到我们演播室。把一些立即需要销毁的病死猪肉做成肉制品,让一些不知情的消费者买了吃了,这是让人不能接受的事实。但是,那些不法经营者整天干着偷偷摸摸而不能光明正大的事,他们造成的后果也只有他们自己兜着,留着自己吃了。在上一周的节目中,我们对山西平遥的一些牛肉加工点用骡马肉冒充牛肉,在生产过程中又添加大量有毒物质的情况进行了报道,节目播出以后引起了山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地政府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节目当中所涉及到的加工点进行了停业整顿,查扣了劣质半成品牛肉5.1吨。
责编: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