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近期的一项抽查表明,部分市场上销售的水发水产品有近40%的含有甲醛,干制水产品中的水分和盐分严重超标。
工商总局的这次抽查活动是在福州、郑州、天津、西安和济南五个城市进行的,涉及14个超市、副食品商场、集贸批发市场经销的干制水产品和水发水产品,共47种商品;商品涉及及8省市的30余家生产企业。
抽查表明,21种水发水产品按强制性标准检验合格的只有13个,合格率为61.9%,甲醛的检出率为38%。甲醛是一种对人体极其有害的物质。水发水产品由于缺乏统一的包装标识,不法商贩为了达到增加持水量、延长水产品保藏期的目的,置消费者安全于不顾,往往添加甲醛。甲醛检出率最高的是西安(50%)和郑州(50%)两城市,分别取样于西安市炭市街副食品市场(甲醛检出率达80%),郑州市纬三路水产品批发市场。济南、天津和福州市场上水发水产品较少,抽取的9个水产品均没有检测出甲醛。
干制水产品虾米、干贝、海参商品, 素有海珍品之称。一些生产企业为赚取高额利润,纷纷在水分和盐分上做“文章”。这次抽检发现干制水产品的含水量、含盐量大大超标,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抽检的16种虾米水分含量都在33%以上,最高含水量达到49%;有11种虾米的盐分超过标准规定,不符合率达69%,最高盐分含量达16%。干贝抽检样品的最高含水量达到38%,不符合率达86%;含盐量不符合率为71%。抽检的3种海参都不符合标准,实测含盐量最高达到83%,水分含量最高33%。海参的价格较高,最高每千克达4000元,水分、盐分含量的提高,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产品产量连续11年居世界首位,2000年达4278万吨,人均水产品占有量达33.8公斤,占我国所有动物产品人均占有量的27.7%。(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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