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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艺人谢霆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央视国际 (2002年10月02日 20:44)

  新华社香港10月2日电:香港艺人谢霆锋及警员刘志伟被控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今天被判罪名成立。裁判官将本案押后至本月16日宣判,两人还押监房,不准保释。

  控罪指21岁的谢霆锋串同司机成国定及28岁的警员刘志伟,在今年3月23日红棉道一宗交通意外中,容许成定国冒充当时肇事失事车辆司机,串谋妨碍司法公正。谢霆锋承认当日自己是驾车及撞车者,而同案认罪的成国定早前已因此入狱4个月。

  谢霆锋及警员刘志伟今天下午在港岛西区裁判署被判罪名成立。审理该案的裁判官在宣判时表示,需听取两人背景及劳役中心报告后再量刑,故将案押后14日,至本月16日判决刑罚,期间两人还押监房不准保释。

  据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谢霆锋被控妨碍司法公正属于《普通法》,没有法定最高刑罚,法庭可根据案件严重性及根据案例作出判决。从有关案例看,4成定罪案件是被告被判入狱4个月或以上。此案可判处被告即时入狱,也可判以缓刑、罚款或社会服务令等较轻惩罚,或将被告还押14日等候其背景报告再作量刑考虑。

  至于刑期,根据香港《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最高可判监7年,但由于谢霆锋此案在裁判法院审讯,最高刑期是2年。不过,由于成国定已被判囚4个月,谢霆锋若被判入狱,法律界人士认为,应以4个月至6个月为量刑起点,但最终判决仍由裁判官定夺。

  该案吸引逾百名记者到场采访。(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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