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综合消息:
?刑警队长酒后驾车撞人逃逸
2005年11月30日下午,甘肃省礼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伍建勋和另两名民警在外出办案返回途中酒后驾车,在西和县长道镇将56岁的张牛过严重撞伤,之后,肇事者置伤者于不顾驾车逃逸,被撞者因延误救治身亡。事后,该县公安局局长李岷平和政委杨科引咎辞职。
?工会主席驾车撞人
2005年9月16日晚,浙江温岭市总工会主席赵国峰驾驶桑塔纳轿车(该车系公车,未按规定定期检验),在车速较快且采取措施不及时,与潘鸿驾驶的轿车相撞。事故发生后,赵国峰没有及时报警、抢救伤者,而是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交警部门认定:赵国峰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之后,赵国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审计局局长驾驶警车撞死人
2006年2月4日,陕西省商南县一信用社女代办员赵秀华骑摩托车被一辆有法院字样牌号为“陕HA096警”的警车撞死。
商南县公安局认定,驾驶警车肇事的该县审计局局长卢双灵,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商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胡正启表示,待事故调查责任裁定后,他们将依法对县审计局违规配置的“陕HA096警”的警车查处。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由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引发事故的问题在湖南频频出现。记者2月8日从湖南省纪委秘书长赵均田处了解到,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已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就此问题作了专门部署。
副检察长驾车撞伤17人,促使19号文件出台狠刹领导干部“自驾风”
2005年12月,湖南省纪委专门下发了第19号文件《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着力狠刹领导干部“自驾风”。颁发这一文件,与此前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的两起事件有关。
2005年12月4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在岳麓区新民路羊城酒家宴请来长沙考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政法考察团。该院副检察长黄常清参加了接待,席中喝了2两左右的葡萄酒。
接待结束后,黄步行回到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驾驶车辆外出接其妻子回家,路过岳麓区麓山路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路口路段时,遇到305路大客车在公交站点附近上下客。由于黄处置不当,其驾驶车辆先后与两辆摩托车、一辆自行车和在公交站等车的乘客及过往行人相撞,发生了一起致使1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其中伤者中有两名70岁以上的老人、1名10岁儿童、9名大学生。
此前,时任长沙市望城县县委书记王武亮自驾公车,与警察发生冲突后袭警一事亦闹得沸沸扬扬。
记者掌握的湖南省有关部门的一份材料指出,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问题越来越突出,导致问题频频发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003年6月,邵阳市委某常委自驾公车到长沙办事,在路上撞死一老人。邵阳市委一副秘书长带人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善后事宜后,在返回途中又因车祸丧生,另外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受重伤;2004年4月20日,祁东县中医院副院长郑大明酒后驾驶救护车出行,车速太快翻车,搭乘的两名医院职工一死一重伤;最为恶劣的是,2004年11月27日晚,韶山一市委副书记驾驶公车致人死亡并逃逸,在全国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
“这不仅伤及无辜群众,也给国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领导干部自己的家庭也遭受了极大不幸。”湖南省纪委一人士称,第19号文件的下发,正是基于以上的考虑和担忧。
多数擅自驾驶公车肇事的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
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表明:近年来,湖南省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的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2001年以来,全省发生此类事故1019起,造成207人死亡、6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338万余元;分别占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总数的19.77%、21.79%、21.55%、23.91%。
该材料指出:此类交通事故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车辆档次高,性能好,容易超速;二是驾驶人特权思想严重,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交通安全,肆意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开英雄车、霸王车;三是领导干部驾车屡禁不止,且多数没有经过正规训练,技术差,遇到突发情况临场处置能力低;四是公务用车制度不健全,车辆保养、维护、检查、使用制度没有抓落实,以致车况不良,埋下事故隐患。
曾几次代理类似官司的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认为,官员驾车频频出事的主要原因与权力的膨胀和失控有关,“官车”肇事其实是“官员”肇事,某些官员本身有特权思想,容易违章“惹祸”。
他说,从具体案例出发,许多肇事的官员实际上都配有专车、专职司机。但多数事发时,“专车”与“专人”根本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官员置国家的有关规定而不顾,堂而皇之将“专车”当成了私家车,公车私驾。有些官员又喜欢撇开司机自己“过车瘾”。也因此,往往发生交通事故时,恰恰就是这些官员自己在驾驶。
另外,多数官员车技不熟,即便是“持证族”,其中也很少有人接受过认真学习和严格考核,而凭借权力和关系获取合法驾照的绝非个别现象。一遇突发情况他们往往措手不及处置不当,事故也就在所难免。
他说,要杜绝官员驾车成公害的现象,治本之策除了推行官员禁驾公车制度,更应强化违章制裁机制,对官员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实质性的监督。 (来源:中国青年报)
在各地频发事端的同时,湖南省郴州市安仁县对整治领导干部擅驾公车有了较好的经验。
作为较早开始叫停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地方,2005年7月始,该县县纪委、组织部、人事、交警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国家公职人员擅自驾驶公务用车的暂行规定》,实行“准驾证”制度。
安仁县纪委副书记侯志荣称,县里所有公务用车还必须在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张贴由县纪委统一制作的“安仁县公务用车”专用标识。(来源:中国青年报)
遏制公车私用的出路 在职务消费货币化
“公车使用实质上是一种职务消费,”清华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任建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公车私用和长期以来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制度不合理有很大关系。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但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是,公务用车的货币化改革虽然说了好几年,但各地的推进力度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只有极少数地方在做一些尝试性的改革。
长期关注中国廉政建设的任建明认为,全国各地公车配备的范围太广、太多,又不让领导干部亲自开,只能由专职司机开。按理说,如果官员自己开公车,不是还能更节省成本和更有效率吗?但湖南省一些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频频引发事故的事实说明,不仅加大了成本,而且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党政机关的公车号码一般比较小,很容易识别,”任建明说,“这种特殊号码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权思想的体现,许多公车在高速公路、国道上不用交通行费,至少在本省或本市如此。可不要小看这些细节,它会慢慢滋长官员的特权思想!”
在此前提下,地方交警遇到一些领导干部开公车违章,执行起来有时也会走样。如果出了车祸,有许多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得以对官员进行处理的。
任建明表示,在公车使用上,各级领导干部应起表率作用,带头遵守法律,严格要求自己。一起交通事故,对于普遍百姓来说,可能就仅仅是一起事故,但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却会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人民群众对官员私驾公车屡屡引发的交通事故深恶痛绝。因此,对公车管理应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
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的《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的规定》,对全区党政机关公车实行统一标识制度,将全区1700余辆挂“宁0”专段民用号牌的车辆全部换成地方号牌,取消了特权车。一些市、县(区)还作出规定,不准领导干部上下班乘坐公车,深受群众好评。
任建明表示,要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公车滥用现象,就要对公车进行货币化改革。除考虑到国家领导人和省部级领导出于安全配备公车外,要最大限度地取消公车(司法机关和特殊部门除外)。同时,政府也要相应地改革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在今后步入“汽车时代”后,中国应该让绝大多数公务员买得起私车。 (记者 何春中)(来源:中国青年报)
公车就是为方便行使公务而配给的车。所以,领导拥有的只是公车特定的使用权,处理私事自然不在其列,更不可将使用权等同于所有权。目前公车私用很普遍,但并不能说明这就合理。―――王艳(编辑)
公车的开支来自纳税人的钱,用于领导私事就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一个数据,说我国每年公车消费在3000亿元以上,占到国家财政收入的13%,按13亿人口计算,等于全国每人每年要给公车负担230多元,太不公平了。我觉得公车就像是能外带的自助餐,反正开支由国家出,使用公车者总是“吃到撑”。
某些公车的牌照特殊,往往有特权,很多地方都发生过公车硬闯高速公路收费站的案件,在社会上影响恶劣。 ―――陈思远(大四学生)
我认识一个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用公车就跟用自家的车一样,不光如此,还把单位发的油票倒卖出去赚钱。公车私用就是滥用职权。 ―――白淑慧(中年家庭主妇)
公车私用肯定不合理,但这么多年来好像已经形成一个习惯了,我觉得挺正常的。目前,没有什么人能拿出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我觉得界定公车私用本身就挺难,另外你不用别人也会去用,让公车闲置也是一种浪费。 ―――于海(公司职员)
公车私用的现象在我国相当普遍。为了根治这种现象人们也动了不少脑筋,在一些地方进行了公车改革,有的地方将车拍卖给个人,给机关人员发车贴。但这些做法有很大的弊端,如车贴分配不均造成内部矛盾,司机下岗加重社会负担。
同时又引发新的腐败,如好车贱卖,到下属企业报销燃油、修车、过路过桥、保险等费用。 ―――新浪网友
(记者 李松涛采访整理)(来源:中国青年报)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公务车改革,备受社会关注。新华社2005年11月8日报道,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副会长王元慎介绍说,目前已开始了公务用车改革的试点,我国公务用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自下而上,厅局级及以下的干部将可能取消专用公务车。
半月谈:公务车改革扫描
公务车轮下的开支:超过教育和医疗总和
《中国经济时报》2005年11月的报道披露,目前各地政府采购汽车的数量,每年都以超过20%的速度递增。2004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达2200亿元,其中汽车采购额就高达500亿元。据保守统计,我国公务车目前已达350万辆(另有“南京纪检监察网”中的文章说:2000年我国公用轿车保有量已达约400万辆),每年用在公车上的开支达3000亿元,超过了我国教育经费和医疗经费之和。
有调查发现,党政机关等单位与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00多元相比,每辆车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工作效率为公务车的5倍,而运输成本仅为公务车的13%。在职务消费中,车辆消费占单位行政经费的90%左右,占到全部国家财政支出的38%;2004年,一汽集团研制的科技含量很高的8款新车中,有5款属于公务车;而在公务车使用中,公用占1/3、干部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
公务车改革的几种做法
1998年,原国家体改委制定了《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此后几年中,各地陆续推开了公务车改革。基本做法是取消公车,将公车福利货币化,公务员领取交通补贴。各地补贴标准不一。对原有公车,有的地方予以拍卖,有的机关则把公务车队组建成出租车队,进行市场化运营。 以下是几种试点做法。
南京:首先在城区街道、区县和乡镇推开公务车制度改革,并设计了公务车交通费补贴综合测算公式,得出各级干部分档补贴的月基数分别为:党政正职1858元、党政副职1509元、享受副职待遇的干部1045元。实际车贴还将根据地方财力、辖区地理位置等具体情况,由各区县自行确定。
中纪委有关领导对南京的探索如此评价:不是变相给机关干部发补贴;公务车交通费补贴办法科学合理;透明有序的公车拍卖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3点对各地具有借鉴意义。
遵义:贵州遵义市汇川区在全省率先实施公车改革,具体做法是,取消公务用车,实行公务交通费用包干,现有公车有偿使用。该区的公务交通月补贴标准分别为:正县级2100元、副县级1800元、正科级1500元、副科级1000元、股级600元、科员400元,与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标准相差无几。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这一方案出台后,其补贴标准便受到质疑。有人在当地媒体发表了《拷问车改补贴》的文章。
昆明:昆明市2005年公布了车改方案。即取消公务车,按行政级别发放车改补贴,补贴标准为:副厅级月补助1800元,正处级1500元,副处1300元,正科1000元,副科800元,科员500元。此方案也引起当地舆论关注,因为在这个西部城市,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不过9000元,低保和最低工资分别仅为210元、470元。
公务车改革是非评说、难点何在
对各地的公务车改革试点,专家和民众议论纷纷。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认为:这种货币化改革方案只是“换汤不换药”的做法。货币化的好处是把公车的费用转变为个人收入,激发个体的节约机制,从而在整体上控制公务车费用的增长。弊端是,实际上把公务员的暗中津贴转变为公开津贴了。公务车改革货币化,如果没有与公务员薪金制度改革相配套,很容易引起新的不满。如果官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公车改革如何进行?
北京师范大学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王伟认为:在原来的公车管理体制下,不同岗位的人员用车频率相差很大。而按级别一刀切,货币化发放补贴,有变相加薪之嫌。另一方面,货币化明显带有与官职挂钩的痕迹。公务车改革之所以雷声大雨点小,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策本身没能满足民众的要求,且缺乏民众参与。
有民众担忧:专车被取消后,有些官员公务出行有可能会让其下属企业派车。这样一来,表面上看减轻了财政的负担,但官员们钱照拿,车照坐,两头得利。只不过埋单的由财政负担换成了企业负担。官员们还可能利用手上的职权,对提供车辆的企业或单位给予特殊照顾,变成一种新的腐败。
中国社科院政治学所政治制度研究室副主任韩旭认为:公务车改革提了多年,为什么进展缓慢,阻力很大?因为它触动的是庞大的官员群体的利益。其次,缺少配套措施。其实公务车制度是国际通行的职务消费制度。社会呼吁推行公务车改革,主要是国内现行的公务车制度行政运作成本太高。没有完善的配车制度,没有严格的用车制度,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超标配车、维护费用昂贵、公车私用等问题。如果不改变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公务车改革最终只能是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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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公务用车开始统一贴上有举报电话的“公务标识”。据了解,牡丹江市近3000辆公务用车将于9月30日前全部贴上“公务标识”,如发现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车辆将一律上缴,取消编制,并追究车辆所属单位领导的责任。新华社发(陈占辉 摄)
7月20日,一位政府工作人员在展示“公务车”标识。当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始对全区7000余辆党政机关公车粘贴“公务车”标识,此举将有利于加强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杜绝“车轮腐败”。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一眼认出“腐败公车” 吉林靖宇给公车贴“身份证”
公车私用,屡禁难绝。怎样搞好“公车廉政”建设?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纪委日前推出一项措施:给公车贴上“身份证”,发动社会各界监督。公车一旦“越轨”,群众便可辨识出其身份,并进行举报,凡经查实,一律严处。
黑龙江双鸭山:公务车上贴标识 公开身份好监督
公车私用现象一直为群众深恶痛绝。最近,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纪委要求每台公务用车都必须贴上“公务用车”标识,让公务用车无论走到哪里、做什么,都要受到群众监督。
石家庄市纪委:公车操办婚事至少封存三个月
新华网 石家庄1月17日专电(任学光)石家庄市纪委日前发出通知,严肃查处用公车操办婚事,公车接新娘将至少封存三个月。
资兴市公车改革 公务用车费年省306万
资兴市政府对外宣布,全市公车改革获得圆满成功,创造了“三低”效应,仅公务用车费平均每年节省306万元。
官员的坐驾肇事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由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引发事故的问题在湖南频频出现。记者2月8日从湖南省纪委秘书长赵均田处了解到,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孙载夫已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就此问题作了专门部署。
副检察长驾车撞伤17人,促使19号文件出台狠刹领导干部“自驾风”
2005年12月,湖南省纪委专门下发了第19号文件《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的通知》,着力狠刹领导干部“自驾风”。颁发这一文件,与此前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的两起事件有关。
2005年12月4日,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在岳麓区新民路羊城酒家宴请来长沙考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政法考察团。该院副检察长黄常清参加了接待,席中喝了2两左右的葡萄酒。
接待结束后,黄步行回到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驾驶车辆外出接其妻子回家,路过岳麓区麓山路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路口路段时,遇到305路大客车在公交站点附近上下客。由于黄处置不当,其驾驶车辆先后与两辆摩托车、一辆自行车和在公交站等车的乘客及过往行人相撞,发生了一起致使17人不同程度受伤的交通事故。其中伤者中有两名70岁以上的老人、1名10岁儿童、9名大学生。
此前,时任长沙市望城县县委书记王武亮自驾公车,与警察发生冲突后袭警一事亦闹得沸沸扬扬。
记者掌握的湖南省有关部门的一份材料指出,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私自驾驶公车问题越来越突出,导致问题频频发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2003年6月,邵阳市委某常委自驾公车到长沙办事,在路上撞死一老人。邵阳市委一副秘书长带人赶赴现场协调处理善后事宜后,在返回途中又因车祸丧生,另外一市政府副秘书长受重伤;2004年4月20日,祁东县中医院副院长郑大明酒后驾驶救护车出行,车速太快翻车,搭乘的两名医院职工一死一重伤;最为恶劣的是,2004年11月27日晚,韶山一市委副书记驾驶公车致人死亡并逃逸,在全国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关注。
“这不仅伤及无辜群众,也给国家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一些领导干部自己的家庭也遭受了极大不幸。”湖南省纪委一人士称,第19号文件的下发,正是基于以上的考虑和担忧。
违规之举常与特权、腐败相关
今年9岁的刘春元是官员违规自驾公车肇事的受害者。更为不幸的是,被撞伤后,刘春元得到的却是一张医药费的欠条。
2005年5月5日,刘春元和弟弟在母亲的带领下,从外婆家返回自己的家,其间要穿越一条公路。湖南省娄底市某县建设局副局长朱某驾驶一辆皇冠小轿车以很快的速度开过来,撞倒路边的姐弟俩。
刘春元被撞昏在地,昏迷15天苏醒后神志不清,失去记忆。刘春元的父母说,为给孩子治病,他们花完了东拼西凑的近5万元钱。因为无力继续支付高达10余万元的其他治疗费用,只能带着女儿回老家。
肇事者朱某在刘春元父母的央求下,只借给他们1万元,还要求写下借条。之后,朱某不见人影。
2005年5月7日,湖南省蓝山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兆湘驾车从衡阳老家返回县城途中,因车速过快,在永连公路58公里处发生车祸,车辆翻入路旁沟中,第二天早上被人发现时他已死亡多时。
张兆湘驾驶的本田雅阁2.4是该县丽宏国际针织有限公司所有。该公司原来准备将此车赠送给县政府,因该车超标县政府没有接受,但县政府办公室一直将该车长期“借用”为公务用车。2003年10月至2005年3月,张兆湘将该车作为公务用车使用,并经常自己驾驶。
2005年3月,湖南省纪委党风室曾根据群众举报,到该县调查,认定此问题属于顶风违纪借用企业车辆的行为,要求县政府立即纠正,并拟给予县长张兆湘党内警告处分。但调查组离开后,蓝山县政府并没有对存在问题进行纠正。之后便发生了张兆湘的悲剧。
类似的事件还有:2004年8月21日,湘西自治州吉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谭凯文私自驾驶公车到张家界游玩。由于车速过快,与一辆迎面而来的旅游大巴车相撞,造成两人死亡,两人重伤。
2004年3月23日,湖南省双牌县质监站站长李军酒后驾驶猎豹越野车,搭乘发廊卖淫女等4人兜风,在县城撞死两人后驾车逃逸,逃跑途中还将群众追逃车辆撞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多数擅自驾驶公车肇事的领导干部特权思想严重
记者获得的一份资料表明:近年来,湖南省各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务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的问题十分突出。据统计,2001年以来,全省发生此类事故1019起,造成207人死亡、65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338万余元;分别占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总数的19.77%、21.79%、21.55%、23.91%。
该材料指出:此类交通事故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车辆档次高,性能好,容易超速;二是驾驶人特权思想严重,交通法律意识淡薄,漠视交通安全,肆意超速行驶、强行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开英雄车、霸王车;三是领导干部驾车屡禁不止,且多数没有经过正规训练,技术差,遇到突发情况临场处置能力低;四是公务用车制度不健全,车辆保养、维护、检查、使用制度没有抓落实,以致车况不良,埋下事故隐患。
曾几次代理类似官司的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秋林认为,官员驾车频频出事的主要原因与权力的膨胀和失控有关,“官车”肇事其实是“官员”肇事,某些官员本身有特权思想,容易违章“惹祸”。
他说,从具体案例出发,许多肇事的官员实际上都配有专车、专职司机。但多数事发时,“专车”与“专人”根本没有落实到位。一些官员置国家的有关规定而不顾,堂而皇之将“专车”当成了私家车,公车私驾。有些官员又喜欢撇开司机自己“过车瘾”。也因此,往往发生交通事故时,恰恰就是这些官员自己在驾驶。
另外,多数官员车技不熟,即便是“持证族”,其中也很少有人接受过认真学习和严格考核,而凭借权力和关系获取合法驾照的绝非个别现象。一遇突发情况他们往往措手不及处置不当,事故也就在所难免。
他说,要杜绝官员驾车成公害的现象,治本之策除了推行官员禁驾公车制度,更应强化违章制裁机制,对官员的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实质性的监督。
杜绝公车私用成为湖南省纪委重要反腐工作
湖南省纪委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强调,领导干部禁驾公车是三令五申的纪律。长沙市纪委、市监察局2005年12月也重申: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和酒后驾车;领导干部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公车私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凡擅自驾公车酿成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记者注意到,湖南省纪委年前下发的《严禁领导干部擅驾公车的通知》要求,对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的车辆进行清退;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公安交通警察部门对领导干部持有驾照的情况以及驾驶公车、借用车辆或私车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督察整改;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对领导干部驾驶证照的发放和管理。
《通知》还强调,对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或利用职权借用车辆擅自驾驶,甚至无证驾驶车辆、酒后驾驶车辆的,一律按照违纪处理。造成车辆丢失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并特别提及,交管部门对领导干部驾驶车辆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和发生交通事故的,在依法调查处理中,要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湖南省纪委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已将此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节后大家都在忙这个事情,绝对不会是为下文件而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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