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1月09日 14:38 来源:
据新华网报道,今年春节前后,北京市女子监狱将为各方面表现良好、提出申请的服刑人员提供与配偶同居的会见方式。据介绍,该女子监狱已修建完成了供同居会见使用的大楼,供同居会见使用的其他各种硬件设施已经准备就绪。届时,将挑选12名女犯与探监丈夫同居24小时。
消息传出,立刻引起一片争议。有人极力反对,认为女犯同居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不合法、程序上有硬伤不好操作以及担心社会效果不好,等等。这种陈腐的观点实为杞人忧天。笔者到是认为,北京市女子监狱允许女犯同居会见的做法,体现着人性关怀,是有利于女性罪犯改造的好方式,既合人伦情理又合法,折射着社会进步,待进一步探索完善后,有广泛推开的必要和价值。
我国有关法律保障服刑人员合法的会见权利。北京市女子监狱监狱长李瑞华介绍,《监狱法》第四章规定,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和监护人。监狱有权利根据犯人在狱中的表现安排不同的会见方式。为女犯提供与丈夫同居会见,符合《监狱法》关于照顾女性罪犯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原则,是一种贴近罪犯生活、实际和需求的会见方式。有利于促进女性罪犯的改造,同时,为避免因同居导致怀孕进而逃避法律制裁,该监狱将要求获得同居会见的女犯签订有关协定,保证其在同居会见期间避免怀孕。如果这种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效果良好,则将成为一种常年采用的会见方式。
女性罪犯有着情感细腻、更加注重亲情和家庭责任意识强的一面。监方在日常管理上,注重结合女性罪犯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的特点,进行情感管理,满足情感需求,唤醒她们的女性意识,能够最大限度上缓解她们的心理压力,提高她们的家庭责任意识,调动她们自我改造的积极性,极有利于加快女性罪犯的改造,从而使她们早日步入社会融入社会。允许女犯同居会见,就是这种现代改造理念的有益探索与大胆实践,我们的社会和舆论理应抱着宽容、理解的心态,满怀热情地去鼓励和支持,而不是指责、嘲弄和鞭挞。
国家设立监狱是为了改造罪犯,使他们反省错误,重新做人,而不是一棍子打死不给出路。罪犯在监狱被限制人身自由,但作为人的权力并没有丧失。我们看到一些罪犯在监狱依然可以学习并参加自学考试,依然可以搞发明创造为社会做贡献。北京市女子监狱允许女犯同居会见的做法,彰显着我国尊重人权的进步,是我国以人为本的治国理念的体现,也折射着我们社会的不断进步,值得我们称赞。 (作者:晨曦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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