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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依法“严打”方针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1月06日 00:03 来源:

  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 田雨) 记者5日从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了解到,当前,人民法院将加大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以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说,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继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工作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他要求,要继续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依法从重打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及杀人、抢劫、爆炸、毒品、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

  肖扬同时表示,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罪刑法定”“罪刑相应”的原则,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情节的,要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其中不具有法定从轻情节,但是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积极挽回损失、受害人谅解等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也可以从轻发落。

  肖扬特别指出,对失足青少年,要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可适当多判一些缓刑,放到社区进行矫正。

  肖扬强调,要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思想,在审判的过程中,要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要依靠证据认定犯罪事实,要注意非法证据的排除,坚决贯彻“无罪推定,疑罪从无,有罪判刑,无罪放人”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告人的权利,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

责编: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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