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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原创]洪水为什么老强调“百年一遇”?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5年06月25日 15:45 来源:

  “广东西江发生百年一遇洪水,54万人受灾10人死亡”;“广西梧州遭遇百年特大洪水,现已超警戒水位8.89米”;“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遭遇二百年一遇洪灾”。进入汛期以来,不管是报纸、电视,还是广播、网络,各种有关洪灾的报道中,总能看到“百年一遇”的字眼。中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差异大,洪灾年年都有,为什么总有人喜欢强调“百年一遇”?

  一个地方的降雨量有多有少,洪水流量有大有小,在报道中完全可以用数据说话,没必要非用“百年一遇”不可。现在的洪水,虽然降雨量、流量可以与历史对比,但时过境迁,斗转星移,防汛条件、防洪设施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实质上并没有多少可比的意义。一方面国家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用于防洪建设,而且几乎每项防汛工程都是按照“百年大计”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另一方面,每年汛期来临之前,有关部门还制定了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准备了充足的防汛物资,训练了众多抢险救灾人员。同时,用于防汛的天气预报和预警系统升级换代很快,可以提前数天、数周,进行比较准确的预报,以便人们提早做好准备。现在用于防汛的手段、设施,比一百年前甚至十年前不知强了多少倍,许多所谓“百年一遇”的洪水,基本上可以化险为夷,将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在防汛条件和手段越来越先进的情况下,一些人还在强调“百年一遇”,无非是为了开脱罪责和邀功请赏。6月10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镇发生洪灾,100多人遇难,一开始有关部门就强调这次洪灾为二百年一遇,言外之意,洪灾是不可避免的,发生人员伤亡也是难免的,可当伤亡人数不断增加,调查不断深入的时候,人们发现这场洪水虽然不可避免,但灾难完全可以避免,所谓的二百年一遇完全是有关人员为了掩人耳目、推脱责任的借口。强调“百年一遇”,也是为日后邀功请赏埋下伏笔,每年的防汛庆功会上,有关部门和人员总要进行纵向对比,说什么今年“百年一遇”的洪灾,比历史上那一年的洪灾少伤亡多少,财产少损失多少,成绩多么巨大。

  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少提一些“百年一遇”,多检查一下“百年大计”工程,查查为什么在洪水面前不堪一击,伤亡惨重,看看究竟是“百年一遇”带来了灾害,还是“百年大计”工程留下了隐患,抑或有关部门和人员失职渎职种下了祸根。(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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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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