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央视国际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一户村民只分配一处宅基地 超标要交使用费

央视国际 (2004年10月23日 08:58)

  新华社北京10月23日电 村民经本集体分配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一户只能分配一处宅基地。村民占用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当交纳宅基地使用费。这是22日再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作出的规定。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草案规定,本集体的村民通过转让取得两处以上宅基地的,应当交纳多占部分的宅基地使用费。本集体以外的人通过转让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交纳宅基地使用费。按照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宅基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草案还规定,因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需要,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本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但应当给予宅基地使用权人补偿,并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

责编:刘雅虹


[ 新闻发送 ] [ 打印 ] [关闭窗口 ]
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