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 拿什么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央视国际 (2004年05月24日 09:27)
这两天心情不是很好,心情不好的原因来自电视屏幕与网络上许多不好的消息。差不多可以说受刺激了,所以不想说话,因为实在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因为看到我国目前有四千万“失地农民”这样的数据;看到那些无端被剥夺了土地的农民对着记者的镜头竟连话也不敢说;看到某些官员对记者说“谁说的?!我们正在找他,找这个‘造谣’的人,请你帮我把他找来!”这种气势汹汹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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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地方把不肯交出土地的农民以“暴力搞法”、“妨害公务”的理由关起来了,也有的地方出动警力对不肯搬迁的老百姓住房进行了“强制拆迁”。也许是这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已经收了土地开发商的钱,骑虎难下,只好出此下策。但我们看到的,是“权”、“钱”结合下,老百姓那许多无助、无奈的眼睛。面对镜头里这些眼睛,我不由要想:我们“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究竟是“谁”?
以前的专政对象是“阶级敌人”,人民革命的胜利果实,必须要保住,就必须对一切妄图破坏的敌人实行“专政”。现在不说“阶级斗争”了,现在讲“依法治国”,但我们却往往看到这样一种现象——违法的执法者将畏法的守法者投入了监狱——因为违法者手里握有“权力”!
按各类媒体里暴露出来的上面这些问题,如果夸张一点说,现在在某些地方,人民反成了被专政的对象。“公权”的滥用,当前最突出地表现在“土地问题”上——土地是“国有”的,我基层政府就是国家的代表,我可以“收回”——因为不掌握大量国有资产的农村,只有土地才是最可能被用来“交易”的无成本或低成本资源。
“保护私有财产”写进《宪法》了,农民三十年不变的“土地使用权”算不算“私有财产”?如果算,那么强征土地的有关部门就直接违宪了,该不该追究责任?如何追究责任?现在,只是在电视里曝曝光算是媒体“监督”了,但具体问题解决了么?“依法治国”就须用法律的武器保卫农民的权利。现在该如何设计这样的“司法解释”?如果不算“私有财产”,农民的“生存权”又该如何捍卫?
总说权力得不到监督,就会产生腐败。在土地使用问题上,我们该用怎样的法律与监督来使之不被掌握权力者狂征暴敛?像现在这样只是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一两个政策不能根本解决实际问题。“政策”,往往上面刚有下面便早已想出了“对策”,所以顶风违纪屡屡发生。相信要上升到法律的层面,才或有可能较好地解决土地问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法律”只对老百姓起作用。(网友:鸥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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