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杠杆将“撬动”湖南农民增收
央视国际 (2004年04月16日 23:00)
新华网长沙4月16日电(记者 苏晓洲)推行种粮直补、确保按照国家规定的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降低农业税和减轻农民负担,这些在中国稻米生产第一大省--湖南推行的含金量极高的“反哺”农业政策与价格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16日,湖南省物价局宣布,将在全省推行24项“硬措施”,全面运用价格调节杠杆促进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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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16日出台的涉农价格政策共有24项,涉及落实粮食补贴和价格政策、加强农资及农村水电价格管理、规范涉农收费和强化涉农价格监督与信息反馈4大领域,全面推行后,湖南城乡经济的价格杠杆“支点”明显向农村前移。
在落实粮食补贴和价格政策方面,湖南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严格督促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明确要求即使在稻谷市场价格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仍应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从而在价格上为确保湖南粮农效益增加了“保险系数”。
湖南省物价局局长李后祥告诉记者,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从去年4季度以来,湖南省化肥等农资价格不断上扬。“我们要按照管住源头(出厂价)、管住流通、管住终端销售价的原则,遏制住农资价格飙升吞噬粮农利益的势头,为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办实事。”在此次出台的涉农价格措施中,湖南省物价局将运用价格手段干预农资市场作为重中之重。文件明确规定尿素和钾肥批发、零售环节的经营差率不得高于2%和5%,对农民的销售价格也必须控制在1650元/吨至1700元/吨的水平。
对于农民高度关注的农业用水和农村用电价格问题,湖南省物价局则将通过合理核定农业用水价格,落实农村电价政策等手段来减轻农民负担。
在其他涉农收费方面,湖南省物价局今年将重点抓好取消国内植物检疫证书等2项,免收农民水土流失防治费、堤垸保护费、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工本费等8项收费,将农村教育收费实行“一费制”作为改革方向。今后,利用农民办理婚姻登记、计划生育、住房建设等相关手续时搭车收费的行为将被全面禁止。
据湖南省物价局副局长张正介绍,湖南省物价部门将强化价格举报电话12358的监督功能,建立和完善农村价格公示制度和相关设施,通过包括在村一级聘请农民担任价格监督员等手段建立县、乡、村三位一体的农村价格监督体系,通过价格信息“下乡”和监督体系的双向互动将用价格杠杆“撬动”农民增收的举措真正落到实处。
责编:常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