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法(草案)》提交人大审议
央视国际 (2004年04月03日 10:13)
CCTV.com消息(9:00新闻):国务院昨天上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提请审议《电子签名法(草案)》,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立法活动就此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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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对《电子签名法(草案)》作了说明。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曹康泰表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制定一部电子签名法,规范电子签名活动,维护电子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是十分必要的。
草案将我国电子签名的立法重点确定为:一、确立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二、规范电子签名行为;三、明确认证机构的法律地位及认证程序;四、规定电子签名的安全保障措施。
曹康泰说:“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不见面,通过互联网来进行。这就出现了原来手签名或盖章这种证明交易双方身份的行为已经不能适用,又没有电子签名的法律规定,这样限制了或者是影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迫切需要制定电子签名法。因此我们估计,这部法律如果通过以后,将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
责编:任今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