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议案:尽快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06日 12:47)
CCTV.com消息(新闻30分):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众多,但由于农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弱,他们的利益被侵犯时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纷纷提出议案,建议尽快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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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衢州农科所的汪惠芳代表常年在基层推广农业科技,对农民的疾苦了然于胸。她说,这些年农民利益被侵害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从土地被非法占用,到家庭财产被侵占,更不要说他们面临的看病难、上学难、告状难等一系列问题,作为人大代表,自己有义务为他们鼓与呼。
人大代表汪惠芳:工人有工会,当工人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他可以通过工会来为工人的利益来呼吁,来要求方方面面。农民没有组织,所以我觉得在这方面来说,尤其显得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还有,当前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就是,乡镇这一级干部当中,法制观念不是很强,他们以为依法治国就是依法治民。
汪惠芳代表建议,有必要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规定农民具有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财产自主权、税费知情权、依法缴纳权、行政复议权和诉讼权,各级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必须尊重和保护农民的这些权益。
不仅是居住在农村的农民需要保护,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同样需要保护。来自吉林的人大代表王维忠提出,在制定《农民权益保护法》的同时也要将9000多万的农民工列入保护范围,使他们的腰杆硬起来。
人大代表王维忠:现在农民工为美化城市做了很多贡献,做了贡献的人如果要是不能很好地保护他们的权益,那是不公正的。保护的办法,第一是劳动部门建立监察大队,来直接过问这些事。另外还要注意到,让他们加入工会。
王维忠代表建议,在《农民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
一、农民工享有城市居民同等权利,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和伙食标准;
二、农民工的人身自由、工资待遇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身份证、收取抵押金、拖欠工资;
三、农民工子女有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责编:晓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