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部门及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提供便利
央视国际 (2004年02月18日 06:34)
CCTV.com消息(6点新闻): 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管办分离和划转报刊加强管理的通知》;通知就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不得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做出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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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管办分离和划转报刊的管理,让党政部门退出报刊经营活动。实行管办分离要做到:人员分离、财务分离和发行分离。
其中人员分离要求:报刊社的工作人员不得与党政部门公务员混岗。报刊社不得将编辑部或记者站设在或变相设在党政部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以党政部门名义参与协办报刊等。
财务分离要求:报刊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党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报刊社收取管理费、发行费和其他费用,也不得以任何名目将部门资金转入报刊社。
发行分离要求:党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报刊发行和承揽广告业务提供各种便利,不得参与报刊的经营活动。报刊社也不得利用党政部门的职权摊派或变相摊派发行报刊。
各地要认真落实报刊划转,做好人员编制和机构以及法人变更等划转工作。对搞假划转、假分离的报刊,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停办。
责编: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