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评] 决策失误也是一种腐败
央视国际 (2003年12月27日 15:50)
12月22日,《深圳市2003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中对海上田园旅游区等4个项目存在决策失误的问题予以曝光,深圳市的经济专家和社会学者一针见血的批评说:“决策失误也是一种腐败。”(12月26日《南方都市报》)
近几年,不少地方都有因“决策失误”而把“好事”做成了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败家子项目”,决策失误已成为政府部门必须引起重视的问题。人们可以在事后很容易地对一个决策失误的案例做出它“不科学”的判断,但是,事前这些决策往往因不具备监督程序,由个别人“包办”,潜在的“不科学”性难以引起足够的重视。这种没有制度保障的决策,其实离真正意义上的科学决策还有相当距离。
诚然,深圳率先实施绩效审计,并把审计结果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政府对纳税人负责的表现。深圳市政府此举明确了政府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政府摆正了位置,自觉扮演了一个公仆的角色。然而,绩效审计只是在项目完工后进行审核,由于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跟进,绩效审计后的“打板子”,却不能阻止决策失误的发生。深圳海上田园旅游区等4个项目决策失误的负面效应,直观的暴露出决策实施过程监督机制没有跟上,连续三年亏损3500多万元的海上田园旅游区,如果有一套完备的监控预警体系,至少损失要减少一些吧?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该进一步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研究咨询工作,尤其是重大工程项目和涉及老百姓生产、生活中的切身利益的项目,应该经过专家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再做决定,避免盲目性。其次,应该重视政府决策制度的建设,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同时,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实行“谁决策,谁负责”。决策失误后,属于工作水平问题的,要进行行政处理;属于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有以权谋私等现象的,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绝不手软。最后,减少失误,绝不能仅靠行政机构的内部分工制约和职能的划分。缺乏外界监督制约机制的公共决策还是一种权力集中的表现。
目前,在许多发达国家,针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都有一套完备的监控预警体系。在项目进行当中,一旦出现问题,预警系统就会发出警报,亮起红灯,提醒政府马上审查,解决问题。这样可以避免问题进一步蔓延。笔者认为,深圳市试行的绩效审计是一种进步,但还不够,我们需要的是全程监控,进一步建立决策失误防范机制,以避免和降低政府决策失误的成本和风险。从一定意义上讲,政府是靠纳税人供养的,因此,钱袋子并不在政府手里,政府要花钱必须经过的反复审核、讨论。在我国部分地区,对于重大项目,政府大笔一挥,几亿人民币就花出去了。所以,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与此同时,政府的公共决策应该纳入到社会力量的民主监督过程中,逐渐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例如引入市民听证和参与监督机制,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以保证决策科学化。“意见”是一种福音,它的存在,能够使决定更加科学,认识更加客观,思维更加理智。 有些“意见”虽然听起来不那么顺耳,但往往是确保决策正确的重要因素,是避免失误的有效保障。制定理性的决策方案不是决策的目的,希望的结果如期出现、规划的目标得以实现才是政府决策之初衷。(网友:沈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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