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健康教育指导原则》发布
央视国际 (2003年11月02日 17:40)
CCTV.com消息(15:00新闻):卫生部今天发布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健康教育指导原则》,要求各地深入开展防治SARS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大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
《指导原则》要求,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卫生、教育、交通、农业、广电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开展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对全社会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宣传应以传媒为主,卫生部门负责技术支持。各地开展SARS防治健康教育工作时,应该以全民普及SARS防治知识为基础,在疫情发生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对社会公众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宣传教育策略,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原则对发生SARS一般疫情预警前、预警后,如何开展宣传教育,以及宣传教育的主要形式、要点等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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