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 - ERROR

对不起,可能是网络原因或无此页面,请稍后尝试。

本页面3秒之后将带您回到央视网首页。

央视国际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焦点访谈:追踪矿难瞒报真相(多图)

央视国际 (2003年01月12日 19:06)

  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2002年12月上旬,我们的栏目不断接到观众来电,反映12月2日上午,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阳泉沟煤矿发生了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当地一些人不让新闻单位报道,也没有如实向社会公布死亡人数,存在严重的瞒报情况。为此,我们的记者赶往临汾进行了调查。

  当记者闻讯赶到临汾市尧都区阳泉沟煤矿时,距事故发生已经十多天了,出事的矿井早已封闭,矿工们也都被遣散回家。为了解矿难的情况,记者找到了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负责人。

安监局、市矿山救护大队等的汇报说法一致
尧都区安监局局长李海青
矿山救护大队副队长尉银亮
尧都区阳泉沟矿矿长郭长春
尧都区阳泉沟矿矿主王良志
"12·2"事故死亡情况汇报
尧都区主管副区长王青丽的关于"12·2"事故情况汇报

  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安监局局长李海青:“那天发生瓦斯爆炸,当时是12点10分我接到的报告,接到报告上到矿上,大概到1点30分左右。我上来以后,救护队和我们政府的王青丽区长,就一块相跟着就上来了。当时上来以后,他们这个矿上因为瓦斯爆炸通风系统,大系统没有破坏,所以他们矿上进行自救。当时上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救出来五个人。”

  据了解,这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矿主严重违反规定,没有安排专人监测瓦斯和打开井下风扇。显然这是一起重大的责任事故。那么,在这次事故中到底伤亡了多少人呢?

  李海青:“一共是伤了5个,死亡8个人。”

  在现场参与抢救的矿山救护大队负责人也证实了这一说法。

  临汾市矿山救护大队副大队长尉银亮:“他(矿主)提供的8个人,我们把8个人找到,就完成任务了,但是我们在坑下巷道基本都搜遍了,再没有发现其他人。”

  从区安监局领导交给记者的几份材料上看,无论是尧都区安监局、市矿山救护大队的报告,还是主管副区长王青丽的汇报都清楚地写明,死亡人数不超过8人,伤5人。

  记者:“有没有可能你们确定的是13个人,实际上还有比这个多的人在这个矿下呢?”

  李海青:“这个我想不可能吧。”

  矿难发生时也在现场的矿主(原区安监局职工王良志)和矿长的说法与安监局完全一样。

  矿主王良志:“13个人,13个人死了8个人,5个人在医院里。”

  记者:“这次事故中有没有死的人,你们没有报的呢?”

  矿长郭长喜:“没有。”

百姓和矿工家属说法

  与他们的说法不同,遇难矿工家属和当地的老百姓却有另外一种说法。

  遇难矿工袁春记的妻子侯玉梅:“我在城里(办丧事时)我听人家说,有四十几个人。”

  临汾市尧都区坂底村村民:“那地方说是四十来个煤工,咋不知道。”

  临汾市尧都区坂底村村民:“光死了就有40人。”

  尧都区安监局、市矿山救护大队和矿主异口同声说死了8人。而老百姓却都听说死了三、四十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说也凑巧,就在记者为寻找证据在山上迷路时,一辆擦身而过的面包车被记者叫住问路。没想到车上坐的正是一位要返回矿山取东西的四川矿工,虽然他也说不清楚矿难中到底死了多少人,但仍给记者提供了新的线索。

  矿工樊平章:“我们四川就是五个人,其他的我不太清楚。”

  记者:“那你能说出这五个人的名字吗?”

  矿工樊平章:“这五个人的名字,晓得。”

  记者:“你说一下,好吧?什么地方?”

  矿工樊平章:“四川绵阳北川县有两个。一个叫陈老师,陈伦兵吧,一个叫周丛友。这两个人。还有一个是(成都)青白江的,这个现在在医院,这个叫庄昌贵。还有他的一个伙计,死的那个叫张忠贵。剩下还有一个是四川广元剑阁的李君。”

记者多方调查结果
殡仪馆焚化登记表,与安监局提供的名单一样的,没有发现陈伦兵等3人的名字。
死亡矿工遗物
矿主与死亡家属所签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同意,由甲方付给乙方29000元,不得反悔,也不得节外生枝。
一个写着吕世文名字的通讯录,而他的名字既不在矿工的花名册上,也不在安监局提供的死亡名单上。可以肯定,有一些矿工并没有被登记在册,而被瞒报的可能正是这些人。
四川矿工提供的伤亡名单与安监局的对照,发现:陈伦兵、周丛友、李君在安监局提供的名单上根本没有。
受伤的四川矿工庄昌贵

  记者把他写下的四川矿工伤亡名单与安监局提供的名单相对照,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陈伦兵、周丛友、李君三人的名字在安监局提供的名单上根本没有。

  为了核实这3人的下落,记者又赶往医院,去找受伤的四川矿工庄昌贵了解情况,不料由于伤势过重,他和其他几位受伤者无法接受采访。记者又赶到临汾市殡仪馆,想查一查火化人员的名单。在殡仪馆办公室的安排下,一位职工接待了记者。

  临汾市殡仪馆职工扆柏富:“他这个就是在3号的凌晨,送来6个。后来他送来两个,一共就是八具。”

  从火化人员登记表上看,遇难矿工的情况与安监局提供的名单是一样的。没有发现陈伦兵等3人的名字。

  难道真的没有这三个矿工吗?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又到区事故调查组去核对矿工的花名册,但上面还是没有他们的名字。

  临汾市尧都区12·2事故调查组成员张殿奎:“11月份干工作的都列入这个公司名册,它不可能没有,不可能没有。”

  可在工资名册中,记者发现了那位在山路上给我们提供线索的四川矿工樊平章的名字,由此,可以肯定他是在矿上打工的知情人,他的话不会空穴来风。

  随后记者在宾馆一遍遍地拨打四川的电话,寻找这3人的下落。结果电话里传出的声音始终是:“您好,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

  在这种情况下,记者决定再上矿山,看能否从矿工的遗物中发现线索。结果不但发现了一位安监局名单上已有的遇难矿工的证件,而且还找到了一个写着吕世文名字的通讯录,上面有多个电话号码。通过拨打这些电话,记者得知吕世文是安徽界首人,已在这场矿难中丧生。而他的名字既不在矿工的花名册上,也不在安监局提供的死亡名单上。可以肯定,有一些矿工并没有被登记在册,而被瞒报的可能正是这些人。随后,记者迅速赶往安徽界首,在陶庙乡派出所的帮助下,很快在电脑上查出了吕世文的资料和住址,派出所证实吕世文已经在阳泉沟矿难中死亡。

  吕世文的父亲吕振声:“出事的时间是12月2号的8点左右。”

  此外,吕世文的父母确认记者找到的那个通讯录正是吕世文的,记者得知,2002年12月6日,他曾去临汾为吕世文处理后事。老人带记者去看看吕世文的安葬地。

  记者:“这骨灰是您带回来的吗?”

  吕振声:“对。是的。”

  记者:“您在那儿的时候,您听说矿工到底死了多少人?”

  吕振声:“30多个人。”

  记者:“当时他报了几个呢,您知道吗?”

  吕振声:“当时报了8个人。”

  记者:“您的儿子在不在报的范围里呢?”

  吕振声:“不在。”

  记者:“不在的话,您当时提出来没有呢?”

  吕振声:“提了。”

  记者:“他怎么说呢?”

  吕振声:“什么也没有说。”

  记者:“您听说是死了30多个人?”

  吕振声:“对。”

  记者:“都是哪些省的呢?”

  吕振声:“反正河南么一个,就是俺安徽就一个,大多数都是四川和山东的。”

  在吕世文的父亲帮助下,记者很快在相邻的河南省沈丘县找到了与吕世文同时遇难的另一个被瞒报的矿工高凤新的家。

  记者:“您这是高凤新家里吗?”

  河南省沈丘县遇难矿工高凤新的三哥高凤勤:“是。”

  记者:“你是高凤新的?”

  高凤勤:“我是他的三哥。”

  记者:“您是?”

  高凤新的三嫂:“我是他嫂子,三嫂。”

  记者:“高凤新到山西去挖煤去了?”

  高凤勤:“是的。”

  记者:“后来就发生什么情况?”

  高凤勤:“后来发生瓦斯爆炸,在井下已经伤亡了。当天上午挖出来的,挖出来以后就直接运到火葬场那地方去了。”

  记者:“临汾市的火葬场?”

  高凤勤:“临汾市火葬场。”

  记者:“你们见到高凤新的遗体没有?”

  高凤勤:“我是在他火化的时候去见了。其他的没见到,只是听说。反正是有我们上蔡的。”

  根据他提供的线索,记者又在河南上蔡、商水等地找到了2名被瞒报的遇难矿工家属。确认上蔡县韩寨乡石桥村的邱梅松和商水县胡吉乡康老村的康雷都在这场矿难中死亡。家属们不仅去过临汾办丧事,取回了骨灰,而且还都拿到了一张协议书,上面写道:“甲方:临汾市尧都区阳泉沟煤矿,乙方:邱梅松。2002年12月2日,由于发生矿难,邱梅松不幸遇难。经甲乙双方代表协商同意,达成协议,由甲方付给乙方29000元,一次性了结,不得反悔,也不得节外生枝。”

  日前,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四川矿工樊平章所提供的北川县陈伦兵、周丛友遇难一事也得到了证实。

  记者终于拨通了他们的家乡四川省北川县内古镇茶房村党支部书记向忠义的电话。

  记者:“是向书记吗?”

  向忠义:“嗯。”

  记者:“2002年12月2日临汾阳泉沟矿难中,您村有没有人伤亡。”

  向忠义:“有,有一个姓周,周丛友。”

  记者:“他是死了吧?”

  向忠义:“死了。”

  记者:“他那骨灰领回来了吗?”

  向忠义:“领回来了。还有一个叫陈伦兵。”

  至此,通过记者的艰苦调查,已确认的被瞒报的遇难矿工已达6人,他们是:

  安徽省界首市陶庙乡前吕村的吕世文

  河南省沈丘县冯营乡小高营村的高凤新

  河南省上蔡县韩寨乡石桥村的邱梅松

  河南省商水县胡吉乡康老村的康雷

  四川省北川县内古镇茶房村的陈伦兵和周丛友

  经过记者行程三个省、历时半个多月的调查,现已初步查明在这起事故中,被瞒报的死亡人数已有6人,究竟还有多少遇难的矿工被瞒报,目前还没有查清。2002年11月国家开始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明确指出,安全生产事故的瞒报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那么到底是谁策划了这起瞒报事件,是谁偷偷安排了遇难矿工的火化,是谁为这起矿难的瞒报出钱,这些问题仍需查个水落石出。

责编:张丽


[ 新闻发送 ] [ 打印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