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执政兴国——建设法治国家
央视国际 (2002年11月02日 21:38)
央视国际消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重建法制的道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尤其是党的十五大制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朝着法制的目标昂首迈进,取得了与经济建设一样令世人惊叹的成就。
完备的法律体系是建设法制国家的基础,据统计从1987年的7月到现在的13年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修改并通过的法律及法律性文件280多件,超过建国以来全国40年的总和。与此同时,地方性法规出台了2万7千多件,是建国以来前40年的3倍。法制建设的初步完善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取得重大成就。
1996年2月8号,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的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上,江泽民同志提出“依法治国”的新思路,他指出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事务的重要方针。
1997年,在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同志对依法治国做了进一步的阐述。
江泽民: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标准。
1999年3月,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载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以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下来,这标志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现在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依法治国的方略已经融入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采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乔晓阳)
主持人(敬一丹):现在在中国老百姓当中,依法治国确实是深入人心了。但是回想起来也经历了一个历程,以前我们说的是以法治国,后来变成依法治国,这一字之改,反映了一种什么样的变化,什么样的意义呢?
乔晓阳:这一字之差包含着根本的区别。过去比较长的时间,我们说的是用可以的“以”,以法治国,倾向主要是用法来管老百姓,谁犯了法用法去治他,侧重点是依法治民。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是依法治国,是依照的“依”,首先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不是依法来行使自己的权力,提出的要求。所以他这个精髓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所以江总书记的依法治国,这个提出来以后,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可以说依法治国的提出,在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主持人(敬一丹):那么当依法治国写进《宪法修正案》的时候,它对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乔晓阳: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的同时,他就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要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101年形成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过去努力的基础上,现在这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形成。
2002年1月12号,全国亿万观众通过中央电视台的现场直播,鉴定了我国民族法制进程中具有标志意义的一幕。我国举行了第一次全国性的行政决策听证会,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全国人大政协代表、专家学者代表等,平等地坐在一起,共同地参与政策的价格决策。在听证会上,申请人、铁道部代表提出的方案认为,锐减铁道部的压力,过去需要利用价格杠杆调解,而代表们对此意见不一,有的甚至截然相反。
(听证会现场 专家学者代表:梁小民)
梁小民:应该说春节期间上调价格,能够起到引导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需求的这种作用。
专家学者代表王卫国:亲人要团聚,放假的学生一回家,这是人之常情,你不能说我提高价格不让你回家,不让你团聚。
听证会上,代表们的意见针锋相对,气氛热烈,作为听证会组织者和主持人的李德昆也被当时的气氛感染了。
(采访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主持人:李德昆)
李德昆:这次铁路价格听证会是国家计委严格按照《价格法》和《政策价格决策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举行的。我们想让利益相关人参与价格决策的过程,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情参政,让价格决策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我想就是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