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分子关淑云杀女案一审判决
央视国际 (2002年10月17日 13:01)
央视国际消息(新闻30分):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民法院10月16日一审判决杀害女儿的法轮功分子关淑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2年4月18日到22日,徐沂、张丽平等四十六名法轮功痴迷者非法聚集到关淑云家,领悟关对法轮功所谓的"新感受",提高所谓的"修练层"。尔后,关淑云在法轮功分子张丽平和王志林的协助下,以"驱魔"为名,将自已八岁的女儿戴楠活活掐死。
伊春市人民法院经过调查取证,认定被告人关淑云犯有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关淑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其余三十一名法轮功分子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四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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